我剛上初中的時候,那時候是九零年,正好趕上浦東開發開放,父母已經調回浦東上班。我一個野慣了的孩子,讓我天天待在家裏,非常不適應。
就是那時候,我迷上了漫畫,鳥山明,車田正美,北條司,一個都沒有落下。把每一分零花錢,還有午飯錢,毫不猶豫的都投了進去。開始隻是打發無聊的放學後的時間,到後來,膽子大了,上課也看,下課也看。不僅看,還自己描著畫。
巴豆是我們幾個裏麵,最有畫圖天賦的,我們幾個看的限製級手繪本,都是他自己畫的。什麼樣的漫畫書,到了他的手裏,都可以幫你改出來。
安迪和我兩個人,是班裏跑步最快的,尤其是長跑,我們各自帶領一個隊伍,參加長跑考試。安迪是全年級裏公認的長跑冠軍,而我則是四年的老三。
胖子手臂力量很強,拋實心球是全年級第一名,不僅如此,踢足球時候拋邊線球,都很強力。
沫沫是遊泳隊裏,遊得最快的一個。
我們這些人,有兩個共同點,第一,體育成績包攬全班第一名;第二,學習成績包攬全班倒數第一名。如果美術也算學習成績的話,巴豆是個例外。
安迪參加了田徑隊,每天都要訓練,經常累的在課堂上趴著睡覺。沫沫是遊泳隊的,也是經常趴在課桌上睡覺。至於胖子,我不記得那時候有實心球的校隊,可能是他天生喜歡睡覺吧。我和巴豆上課的時候,通常是在畫畫。
我因為小學時候生過一場病,那時候父母不在身邊,然後爺爺沒當回事,等到父母周末回來的時候,才去醫院看,結果病情延誤,在家裏休息了大半年。我媽怕我身體盯不住,沒同意讓我參加田徑隊。
在班級裏,我們幾個,也算是被放棄的那一類人,好在我們上課時還比較安靜,老師也拿我們沒有辦法。隻是把我們幾個人,丟在了教室最後麵的角落裏。
哦對了!還有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我們五人有個籃球隊。
其實球隊的成績一向蠻好,但那不是代表學校比賽,所以班主任也不重視我們。
開始的時候,我們隻是自己幾個人玩,班級裏其他同學組合挑戰我們,從來沒有輸過。後來名氣漸漸出來了,隔壁班級的同學,也來向我們挑戰,也沒能贏過我們。
漸漸的,SD五公子的名氣就出來了。
九零年代的時候,校園外還是比較亂的,搶錢,打架時有發生,我們五個人天天在一起,這種事情,很少發生在我們身上。
應該是初二的時候,班裏有個同學,我們叫他磊子,在校外碰上搶劫,他從褲兜裏摸出一把彈簧刀,兩刀了結,兩個搶他錢的問題少年送了命。雖然班主任當晚就陪同他父母,帶他去公安局自首,他又是被搶劫方,就因為隨身攜帶凶器,最後還是判了三年。
因為這件事,我們全班的男生,放學後被老師留下來,狠狠的批評了一頓。老師在不少學生的書包裏,找出了違禁品,比如彈簧刀,雙節棍,甚至還有帶板磚的等等。
我們幾個也沒有逃脫那次大檢查。
我書包裏的漫畫書被搜了出來,除了胖子,另外三個的書包裏都有幾本我買的漫畫書。結果,我的父母被要求到學校裏來將我領回去。
那次我還清楚的記得,巴豆他書包裏放了好多自己畫的作品,都是限製級的手繪本,當然,他父母也被請到學校裏來了。
胖子的書包裏搜到一包煙,直到那一刻,我們才知道,胖子是我們中間第一個開始抽煙的。然後他的父母也被邀請到學校。
沫沫的書包裏,除了我的漫畫書,竟然是最幹淨的一個,隻有三本書,分別是《語文》《數學》《英文》他告訴老師,他家長說的:“學好語、數、外,走遍天下都不怕。”然後,他的家長也被請來學校。
最奇葩的是安迪。他田徑隊訓練完,全身都濕透,腳汗比較厲害,所以他會多帶雙襪子放在書包裏。那天搜他書包的時候,很精彩!他父母,也因為個人衛生問題被請去學校。
我估計,那時候我們的班主任也認命了,雖然我們幾個成績不好,也不算最會惹事的幾個。
但要因為如此,就覺得我們是好好先生,那就錯了。
記不清是初一還是初二的時候,那也是我們五個最後一次參加踢足球這項運動。
那個歲數我們基本已經有不小的氣力,我是守門員的位置,然後胖子和巴豆是踢後衛,關鍵還是因為我們仨都是懶人,不願意動。場上到底有幾人也記不清楚了,反正是與別的班級踢非正式的比賽。
通常的情況下,我們的半場到大禁區前,是胖子和巴豆拚命的地方。我守門時,活動範圍比較大。人送綽號,坎波斯。安迪和沫沫就像金霸王廣告裏的那兩隻兔子,前後衝殺。對方的球,基本傳不到我們禁區裏。禁區外的遠射要麼不夠力,被我收走;要麼就被踢去打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