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過幾天,是我的生日,因為不是正生日,所以大家借為我過生日為名,聚在一起吃了頓飯。
那天玲也來了,我因為那次摟到她的尷尬事,不知道怎麼麵對她。
她還是和平時一樣,遇到誰都是勾肩搭背,一副大家好兄弟樣子,隻是,我也成為了其中一員。
接下來一段日子裏,大家聚會比較勤快,當時沒什麼娛樂節目,每當遇到周末的時候,經常碰在一起。有時在家裏打牌,有時在家裏唱唱歌,有時候在小區花園裏賞月聊天,有時去夜市逛逛,但沒有一次,再有那麼多人一起出來。
那時候,還是一周工作六天,當中換過很短一段時間,兩周有一次2天休息的。假日對我們來說,更為珍惜。
我們早早約好,九月三十日去看燈。那時候,大家還是比較喜歡熱鬧。
那個年代,我們還沒有手機。即使早早約好,出門的時候,還是要挨家挨戶去叫人,一樓的還好,敲敲門就行,樓層高的,基本都在後窗戶下吼。現在已經看不見這種事情了。
一大幫人,嘰嘰喳喳的坐隧道線過去浦西,好熱鬧。
那時候沒現在那麼多人,碰到中秋節去文化宮猜燈謎,國慶節逛街賞彩燈,能被人推人,人擠人還覺得挺開心的。SH人叫這種事情為“格鬧忙。”
這是第一次,與女同學一起去浦西,至少我很興奮。
從前每年的九月三十號,南京路外灘是全線開彩燈,對於豐富多彩的如今不算什麼?但在那個年代,彩燈對我們還很具吸引力。
曾經的SH人並沒有現在那麼多,一年一次的國慶彩燈,彙集很多人到南京路,淮海路。那才是真正的萬人空巷,估計一多半的人,都會去那裏吧。
以前的節日很少,不像現在可以有那麼多節日,諸如“跨年”、“雙十一”、“雙十二”有很多。所以一年一次的國慶節,賞彩燈我們的參與積極性還是很高漲的。
我們十幾人的隊伍,彙入緩緩移動的人流,就感覺好像一滴水,彙入大海一樣。不會推搡任何人,但肯定停不下來。我們男生都適時牽著身邊女孩的手,生怕女孩被人群衝散。
我第一次,牽著玲的手,就是那時候。很自然,很和諧。因為是關於美好的記憶,所以一切都是美好的。
我們沒有很多語言的交流,或者我當時想的不是這些。我感覺,路上人很多,很吵鬧,與別人說話,都是要用喊的。
有時候在想,我們算不算是聰明的。帶著女生在那種環境下,估計你不牽著她,她都會挽著你。
有不少人買了那種塑料的充氣棒槌,馬路上,認識的,不認識的,互相打鬧,很少人會認真,因為那天是節日。
就這樣,我們兩個與其他人衝散了。
第一次就我們兩個手牽手,有了自己的空間。
“上次……我……”我總覺得要說些什麼,卻不知道怎麼開口。
“你說什麼?!”她對著我大聲問道。
馬路上太嘈雜,我說什麼她沒聽見。
“我喜歡你!”鼓起勇氣,第一次,喊出這四個字。
她看著我時,眼睛睜得很大。不知道是被驚嚇到,還是想看透徹我的心。
然而,可能是我喊的太猛或者太過震撼的台詞,她雖然傻傻的沒有反應。但周圍卻有不少人聽見了我的告白。有我的朋友,也有不認識的路人甲乙丙丁。
有那麼一瞬間,我感覺人流是靜止的,周圍的人都看著我們倆。
我從來沒有這樣的經曆,我也不知道,她那樣的反應算不算正常。
自己總算是把憋在心裏許久的話說出來,看著她,我心裏又開始打鼓,卻不知道該怎麼做。所有的氣力,仿佛隨著剛才的喊聲離我而去。
那一刻,如果我有現在的閱曆,我可能會有一百種方法去麵對。無論她接受我,還是拒絕我,甚至隻要她不是討厭我,我就能輕易的抱得美人歸。但那時的我沒有……
現在人們會故作灑脫的解讀,“純”和“蠢”是一個意思。
我卻認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麵解讀。
第一,從外表行為上看,是一個意思,也許造成的結果也一樣,都是沒有選擇對的行為。
第二,從內在出發點來看,那完全是兩個意思。“蠢”是沒有能力選擇對的一種人。但“純”卻是自己甘願去放棄選擇對的。
可能是我的想法太多,一瞬間,我腦子裏無數個念頭奔過,卻沒有一條,在當時的環境下對我有幫助。
所以,那一瞬間也很漫長,漫長到,周圍的人們看我們倆人,都看得有點著急。
“說喜歡他!”
“親一個!”
“抱一下!”……
或是善意的言語,也可能是肢體語言。但不會真的像影視劇裏那樣,真的畫麵定格在那裏,看我們兩個的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