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健忘的人,常常記不清前些日子發生的事情。苟不記之筆墨,未免有負於斯人斯事,故夜深人靜,妻兒鼾起,搔頭碼字;累時,推窗望月,思物懷人,不勝感慨,真乃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
各位看官,且聽我慢慢道來。
2010年,我大學畢業。那時的自己目空一切,雖不是壯懷激烈,但是看到廳局級官員的新聞時,常常嗤之以鼻。後來,我才知道自己的淺薄,那樣的高度是我這等草莽之人這輩子也無法企及的,就連見上一麵,說句話,那都是遙不可及的事情。至於為何有這樣的領悟,那是後話了。
畢業後,要去哪裏,完全沒有規劃。因為,那時我堅信,像我這樣的人,到哪裏都能成就一番偉業。而後,自然是聲名遠播,蜚聲海外,讓那個離我而去,遠在韓國的女生後悔。請允許我用女生這個詞,因為我那時還不太喜歡說女人、娘們,亦或是賤貨這個詞。我一直很反感“娘們”這個詞從和我攀談的人嘴裏說出來,十年後,我趨之若鶩,時時掛在嘴邊。
我還不太敢把高中時這個女生稱之為初戀。沒牽過手、沒接過吻、沒上過床,就連老公和老婆這樣的稱謂也沒有過。唯一的方式就是寫信,用3元一本,滿是香味的彩色信紙寫信,或者叫情書。當時她給我的規定是每天至少一封,白天寫好,晚自習課間空裏交換。我一天不落、激情四射、埋頭苦幹,絞盡腦汁,傾吐衷腸。以至於我高中作文水平飛速提升,常常滿分,語文老師更是對我青眼相加,高興時就朗讀我的大作。語文老師讓我分享作文技巧,我暗自竊喜,不足為外人道也。
後來,我把這種近在咫尺的書信交往,稱作“信交”,而非“性交”。對於我這種血氣方剛的青年來說,後者對於我們,具有難以言說的魔力。每當熄燈號吹響,大家便以自己的方式,探尋著快樂。被子是全世界最好的東西,被子外大家溫文爾雅,正人君子;被子之下,回歸真我,肆無忌憚,遵循本性。我選擇的方式,和大多數人差不多。那時候,流行的書籍不太多,《少年阿賓》是為數的不多,質量還算可以的長篇。最讓我沉迷的是一本叫《我是貓》的小說,記不清從哪裏得來的,文筆細膩,我稱之為“高潮感”極強。我雙眼近視,絕非是高中時,用功過度的原因,而是夜晚時,拿一隻可以折疊的小台燈,在被窩裏,魂遊禁書、馳騁放縱、揮汗如雨的緣由。
看書和看電影的帶來的快樂是不同的。書可以看很多遍,但是電影隻會看一遍。書帶來的快樂,綿長悠遠,而電影則是山呼海嘯,轉瞬即逝。所以說,任何的快樂是分等級的。書帶來的快樂最高級,而電影帶來的快樂是稍遜一籌的。因為,書中說的“一個穿著黑絲的女人”存在於腦袋裏,而一個穿著黑絲的女人在電影中呈現的時候,她就隻在你的眼中,不會在你腦袋裏留下任何的劃痕。
時至今日,雖然我已娶妻生子,書早就扔掉了,但是看電影的習慣仍然保持著。一個人越是沒有理想,就越容易沉迷於廉價的快樂當中。後來,我又發現,這種廉價的快樂又很高級,比洗腳高級,比唱歌高級,比按摩高級,比空洞高,比虛無高級,比狂妄自大高級……以最飄渺的方式,帶來最真實的體味,這不是讚美,隻是單純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