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當長歌十三歲的時候,和家人失散,被一個怪黍離拐到了這個奇怪的地方。
在家裏,他是眾人的出氣筒,在這裏的生活,雖然有些忙碌,卻又十分的安逸。
所以小小年紀的他錯過了無數次逃跑的機會。
當時帶他回來的那個人,就是現在這個教父,交給了他一些東西。
那時候防備還沒有現在這麼完善,警衛也不多,逃出去的可能性很大,但他卻不願意離開這裏,與他而言,在這裏和在家裏沒什麼區別,隻不過,這裏沒有人逼著他去做不願意的事情,沒有人隨意的欺淩他。
那一次,他們把所有的人都放到了林子裏,讓他們自相殘殺。
隻有勝利的那一個人,才有機會贏得生的機會。
他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也是有些詫異,很難相信平時和藹可親的叔叔伯伯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可現實,卻並沒有給他反應的機會,他們已經被關到了林子裏,求生無門,隻能選擇殺戮。
說實話,當時的他真的是十分不想對那些平時關係不錯的小夥伴們動手,就連他們一開始攻擊的時候,自己也當作是一個玩笑,隻是當那個人的子彈打入自己的腹中,他才知道,這不是一個玩笑,他們是真的想要自己的命!
長歌傻眼了,真的無法想象,難道在利益麵前,沒有永遠的朋友嗎?
也是啊,誰會傻不愣登的自己放棄活著的機會給別人?
他不想殺人,但也絕對不會讓別人踩著他的屍體上味!
於是,忍著身體上的疼痛,他徒手幹掉了那幾個人,他看到遠處還有幾個孩子,隻是這個時候的他,已經渾身無力,再也無法抵擋。
幸虧那些人沒有看到自己的傷口,見到長歌這樣的勇猛事跡,那幾個人連忙離開。
這個時候,還是應該找一些實力相當的人,不能為了殺人葬送了自己的小命!
他們離開了之後,長歌才躺在了地上,也有路過的人,但看到他身上的血跡,都沒有管他,長歌又逃過了一劫。
等他徹底的清醒過來,已經接近黃昏了,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隻是感覺肚子上的傷口不太痛。
拿出匕首,走到河邊,把子彈挖了出來。
之後的日子,枯燥乏味,除了殺人還是殺人,長歌渾身隻有疲倦,他是唯一一個剩下來的人!
他直接被教父帶走,成為了他的徒弟,從此以後,暗殺,成為他的左膀右臂。
——
長歌不再想過去的事情,對於這條命,他早就看淡了。
也許,從來就沒有在意過,當時如果不是他的好朋友動手殺他,也不會引起他這樣的心理,更不會有她現在這樣的生活!
這樣的生活,美則美,但卻太枯燥乏味!
而她,恐怕就是自己黑夜中的一顆星星,他不願放棄這點光亮!
時光荏苒,轉眼間,五年過去了。
天煞也已經褪去了過去的青澀稚嫩,長的亭亭玉立,一舉一動充滿了魅惑。
這些年她也引來了不少朵爛桃花,隻是都被某個人一手折斷!
隻剩下了爛葉子,而且那葉子還是在他的屋簷底下,天煞有些鬱悶!
隻是鬱悶之後,便剩下了無邊的蒼涼!
教官,人命對於我來說,真的算不得什麼,隻是我真的累了,這麼多年雙手沾滿鮮血,即使我從來沒有做過噩夢,也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停止!
因為組織不允許,停止了殺人,就意味著沒有任何價值,沒有任何價值的人,就隻有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