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往事(一)(1 / 2)

鄧誌找到了一個房產銷售的工作,不包吃但是提供宿舍,但是需要從每月工資裏扣宿舍費400。鄧誌一算,這比他那個小租屋強,而且還剩下了坐地鐵的交通費。

就這樣鄧誌又搬進了宿舍,一個20平米住了6個人的小屋子,又髒又亂,但是地理位置很好,真正的內環區,靠近他們的銷售門店(房產銷售基本上都是在沿街門店銷售的)。

鄧誌住進了宿舍,也開始了新工作。做起銷售來,鄧誌發現,這房產銷售一點也不比服務員輕鬆,每天早九晚九,十二個小時,沒有節假日,一周休息一天還得經常加班。另外,這裏對每個業務員都有著考核,因為鄧誌是新人,沒有經驗,所以他的壓力非常大,業績不合格,就得扣錢,這對鄧誌來說很痛苦。

雖然苦累,但鄧誌還是堅持做下去了,因為這份工作確實能夠學到東西,在鄧誌自己都不知道間,他的性格已經有了不小個改變。

許多東西隻要堅持就能做的不錯,鄧誌身上就是例子,因為鄧誌的社會經驗不足和銷售經曆欠缺,鄧誌的進步確實有些慢,但是一年之後,他慢慢步入了正軌,業績有了穩定的進步,終於是擺脫了那種天天數著花錢的日子。鄧誌的心性在這一年裏也有不小的成長,他與同事、領導的關係不算多麼親密,可也算是不錯。

又是半年,鄧誌的銀行卡裏有了將近一萬塊的存款,這一切看起來都不錯,但很快,發生了一件事,改變了這一切。

鄧誌接到自己母親的一個電話,他母親在電話裏哭了,鄧誌安慰了許久,也從他母親的言語中搞明白什麼事,那就是他的父母要離婚了,而且還要上法庭。

鄧誌聽到這個消息並沒有太激動,因為他知道,鄧誌打小就知道他父母親的感情就不太好。他們經常吵架,鄧誌也阻止過很多次,也勸過無數次,但毫無用處,他們鬧了十幾年,鄧誌也聽他們鬧了十幾年,之前鄧誌還是不留餘力的幫忙說話,但到後來,尤其是這兩年,鄧誌也不說不勸了,因為鄧誌他自己也煩了,既然勸說完全沒用,那就什麼也不說好了,隨他們便吧。

鄧誌也不會因為他母親哭了就以為是他父親的錯,因為他太了解自己父母了,兩人明明都有錯,但兩人也都認為自己占理,說到底就是他們之間溝通不了,說徹底點,就是性格不合。其實在鄧誌的心中,他們離婚已經是早晚的事了,拖了這麼久,也確實是不容易了。

父母離婚,這對鄧誌來說是家庭的一件大事,不管怎麼樣,鄧誌都得回去努力一下,看看還有沒有機會讓他們不離婚。

就這樣,鄧誌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車。

一年多的漂泊經曆已經讓鄧誌有了幾分大人的模樣,他回到家,分別去找了自己的親戚,還有與自己父母關係較近的朋友,請他們幫忙勸說。鄧誌好不容易組織了一次父母之間麵對麵的交談,也請來了許多親戚朋友,但誰知,本來這開誠布公的交流又變成了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