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恢複舊國會問題發生爭論
圍繞恢複舊國會問題發生爭論 本年3、4月間,北京政府籌備召開第三次國會。4月初,第一屆國會,亦稱舊國會或“民六”國會,即1917年6月12日被黎元洪宣布解散的國會議員連日開會討論繼續行使職權一事,發表宣言,主張1917年的解散國會命令應屬無效,應當恢複舊國會,繼續召開第57次製憲會議。本月9日,北京第三屆國會,亦即3、4月間由徐世昌下令由各省選舉議員,迄今尚未正式開會的國會已選出的十一省區議員全體通電譴責梁士詒,催請各省趕辦選舉,盡快召開國會,以定國是。23日,又通電請未辦選舉者三個月內完成選舉。但這個國會並不符合直係軍閥的心意。所以5月10日,當對奉戰爭勝券在握的時候,吳佩孚召開直係將領會議,邀請舊國會議員吳景濂、王家襄參加,討論恢複法統問題,本日他又通電各省征求對於恢複舊國會的意見。蘇、魯、鄂,及長江上遊總司令孫傳芳等複電讚成,並主張擁護黎元洪複位。5月22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及社會名流熊希齡、梁啟超複電曹錕、吳佩孚,讚成恢複舊國會,速定憲法。軍、政、文化各界頭麵人物的支持使舊國會議員備受鼓舞。王家襄、吳景濂等很快在天津日租界內設立第一國會議員通訊處,不久又召開舊國會籌備成立會,並於6月1日通電宣言,否認黎元洪1917年的解散令,否認徐世昌總統選舉的合法性,要求廣州政府停止工作,主張國事應由舊國會完全行使職責。
舊國會的恢複是對“新新”國會即選舉中的第三屆國會的否定,對於已被解散的安福國會更不成問題,但卻涉及對1918年孫中山在廣州護法期間召開非常國會時增補議員的資格問題,因這些議員於民國八年(1919)被桂係軍閥莫榮新驅逐,故稱“民八”議員,當時的非常國會也被稱作“民八”國會。5月17日,部分“民八”議員致電吳佩孚,說吳1920年曾痛斥舊國會分子龐雜,人格喪失,為全國所不齒,且不久前,舊國會議員又與梁士詒勾結,現在要恢複舊國會豈不是出爾反爾,且與梁士詒一致嗎?一周後,有11個省的“民八”議員聯合通電反對恢複舊國會。上海各界聯合會則通電斥責吳佩孚標榜恢複法統是為傳續袁世凱的衣缽。廣州政府非常國會亦通電否認王家襄等在天津召集續開“民六”國會,聲明中華民國合法大總統及合法國會均在廣州。
吳佩孚主張恢複法統的用意在於推翻由皖係和奉係支持的總統徐世昌。5月28日,曹錕、吳佩孚電請黎元洪複位。6月2日徐世昌辭職,11日黎元洪入京擔任臨時代行總統,13日即宣布撤消1917年6月12日的解散國會令。但圍繞“民六”、“民八”議員孰為合法問題的爭論並未終止。7月22日,旅滬“民八”議員在上海成立法統維持會,旅滬的“民六”議員集會反對。8月2日,“民六”國會在北京繼續開會,由王家襄、吳景濂分任參眾兩院主席,宣布該會係繼續民國六年(1917)二期常會。次日,旅滬國會議員時功玖、茅祖權等發表宣言,指斥王家襄等自1917年國會非法解散後,或為偽廷官吏,或為非法議員,或於1918年國會(非常會議在廣州)開會時不出席,已被兩院解職,或自行辭職,業經許可,已失議員資格,總之,這些人已無權利參加國會。同時,“民八”議員在北京組織法統學會,倡“民八”國會正統說,並得到孫中山的支持。
但不久後,“民八”議員改變以拒絕參加的方式否認“民六”國會的做法。8月30日,在舊國會召開憲法審議會議時,有“民八”議員45人要求參加會議,被拒絕。9月2日,“民八”議員120人在北京中央公園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提出保持資格,維護法統,促成統一等主張,呼籲新聞記者主持公道。5日,“民八”議員焦易堂、鄒魯、謝持等在憲法審議會第55次會上質問王家襄根據何種理由或法律取消1919年廣州憲法會議已通過的條文及此次會議為何不允許“民八”議員入場等問題。因王的回答不得要領,且出言不遜,發生毆鬥。9月9日,黎元洪請張伯烈、褚輔成出麵調解糾紛。二人提出折衷解決方案:應放棄“民六”、“民八”之稱,以合法者為有效,前在廣州新補議員為正式議員;報到後新補議員,作為無效;本會缺席者,以新補議員出席;未經核準的新補議員,聘充公府顧問,月薪400元。“民八”議員表示反對。此後,“民八”議員又在北京設立護法議員辦事處,並仍反對或幹擾“民六”議員召開國會常會及製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