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林斡旋國共合作與中共杭州會議
本月 馬林斡旋國共合作與中共杭州會議 馬林,荷蘭人,生於1883年,曾在荷屬殖民地爪哇從事革命活動,1921年12月4日受共產國際派遣來華工作。同年7月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年底赴桂林與孫中山等國民黨人接觸。由此,他產生了促成國共合作,推動中國革命的設想。這個設想正與共產國際關於中國革命的政策相吻合。本年3月,馬林在上海同中共領導人商談與國民黨合作問題,建議共產黨員到國民黨中去開展政治活動,沒有得到理解。7月,馬林返回莫斯科,向共產國際執委會報告在中國工作情況,同時提出中共必須同國民黨合作的建議。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接受馬林的建議,於7月18日正式決定中國共產黨應與國民黨合作,並發出《給共產國際駐中國特派代表的指示》。其中談到:共產國際執委會認為國民黨是一個革命政黨,共產黨人為完成他們的任務,必須在內部和在工會中組成屬於他們自己的團體。在此期間,中國共產黨召開的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民主的聯合戰線”的議決案》,提出邀請國民黨及社會主義青年團在適當地點開一代表會議,互商邀請更多的革命團體,建立民主的聯合戰線的倡議。馬林回到上海後,於8月25日會見孫中山,向孫介紹了共產國際的決定。孫中山同意共產黨人以加入國民黨的方式與其合作。隨後,馬林建議中共中央召開會議討論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的問題。為此,中共中央於本月下旬在杭州西湖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特別會議。陳獨秀、李大釗、張國燾、蔡和森、高君宇,以及張太雷和馬林出席會議。會上由馬林傳達共產國際7月決議和8月指示,並提議中國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實現兩黨合作,建立民主革命的聯合統一戰線。會議經過充分討論,最後接受馬林的建議,確定了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原則。會議開了兩天。其後不久,李大釗、陳獨秀等分別以個人名義加入國民黨,並協助孫中山開始進行改組國民黨的工作。
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發動勞動立法運動
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發動勞動立法運動 北京政府於本月召開國會,醞釀製定憲法,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決定借此機會在全國發起勞動立法運動,先後擬就和公布了關於勞動立法運動的通告、勞動立法原則和勞動法案大綱。其中,勞動立法原則提出:廢除北京政府法令中有關製止勞動運動的條文,在法律上保障工人的言論、集會、結社等政治權利,承認勞動者參加國際聯合的權利,改良勞動者的經濟生活,參照西歐國家勞動法規,規定勞動時限、休息時間,給勞動者參加管理的權利和受補習教育的機會等等。勞動法案大綱共19條,主要內容有:承認勞動者有集會、同盟罷工、締結團體契約、參加國際聯合的權利;每日勞動日工不超過8小時,夜工不超過6小時,每周保證一次連續24小時的休息;18歲以下男女工及劇烈勞動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6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超過法定工作時間,須得工會同意;農業勞動者的工時雖可以超過每日8小時的限製,但對超過時間的工資,須以8小時製為標準計算;農民生產品的價格由農民代表提出,以法律予以保障;18歲以下男女工不得從事劇烈或有害健康及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勞動;從事體力勞動的女工產前產後均予以八星期休假,其他女工,應予五星期休假,休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得雇用16歲以下童工;應由全國勞動總工會代表同有關部門協定國家最低工資保障法;工會代表有參加政府經濟機關、企業機關及政府所管理的私人企業或機關之權;國家設立勞動檢查局,給予勞動者參加勞動檢查局的權利;勞動者有權參與訂立保險規章,政府、公共及私人企業或機關勞動者的保險費由雇主或國家分擔;各種勞動者一年休假一個月,半年休假兩星期,休假期間工資照發;國家以法律保障勞動者享受補習教育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