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食人記錄
天下無論是興還是亡,最終受苦的還是老百姓。在中國曆史上,即便是在盛世,一旦發生什麼旱災水災,有點天災人禍的時候,就都有可能引發人吃人的事件。白居易的詩歌中“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一句,就是真實的寫照。
盛世都如此,那到了國家戰亂的時候,百姓的命就更不值錢了,更是可以隨意踐踏,任人采取。唐僖宗中和三年,黃巢與秦宗權聯軍攻打陳州。
史書上記載,當時“賊圍陳郡三百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餓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臼碎之,合骨而食”。
可見黃巢起義軍吃人的方法有多殘忍。每天要殺死數千人,而且還要將這些人活生生的磨碎,連著骨頭和肉一起咽到肚裏,。作為一個吃人的行家,黃巢的這個吃人方法,不能不讓人膽寒。
當時的百姓很苦,軍隊打仗圍攻城池,糧草很快就吃完了,當草根和能吃的東西都吃完的時候,人們就開始用黏土做餅充饑,但餓死的人數還是很快增長。為了活命,軍隊便將百姓販賣,像對待豬羊一樣將那些無辜的百姓驅趕,屠殺,在當時的朝廷軍和起義軍混戰時期,餓死凍死的人不計其數,活下來的人,身上的肉也早就已經被大片大片的割下來,拿去賣了。當時市中賣人肉,一斤值100錢,狗肉一斤值500錢。
在戰爭時期,用人肉充饑的事情時有發生,《舊五代史》記載,五代十國時期,割據軍閥劉守光圍攻滄州的時候,“城中大饑,人相篡啖,析骸而爨,丸土而食,轉死骨立者十之六七” 。
城中饑荒,人們相互食用,到處都是白骨,當然,這些都是因為過分饑餓的無奈之舉,但也有些人是刻意為之,例如東晉五胡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時,他把殺死的敵人叫做“熟食”,讓自己的兵士吃這些敵人的肉,他還宣稱,“你們早上殺敵,晚上就有肉吃,還怕挨餓嗎,隻有吃掉這些死人的肉,將來才能更加勇猛的戰鬥。”
隋末唐初,自稱迦樓羅王的朱粲率領二十萬部眾在漢水,淮河附近殺傷搶奪,沒攻破一個城池,便將全部的物資拿盡,如果有拿不完的就毀掉。而看到如果沒有什麼可以搶的,他就將婦女,兒童作為糧食,讓士兵烹飪。他還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但令他國有人,我何所慮。”
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出現了蝗災與旱災。草根樹皮吃幹淨之後,人吃人的現象也出現了,明朝筆記中記載了一個血淋淋的故事。
一位周姓青年,到河北獻縣一帶的飯店裏去吃飯。老板看了看廚房,說肉已經吃完了,要這位客人稍等片刻。
接著就讓店小二拖出兩位婦女到廚房去,先行做一個蹄髈出來,周姓青年隻聽得一聲慘叫,到廚房一看,婦女的胳膊已經被剁了下來。這個年輕人覺得於心不忍,便將其餘健全的女性買回家去做老婆。
當然,這隻是一個筆記故事,真假不得而知,但也可以從中窺得當時的情景一二,依然有著現實的影子。紀曉嵐的筆記體文字《菜人》中有一句話為:“寧為太平犬,莫為亂世人。”在亂世中,人的命運的確是要比豬狗還不如的。
宋朝人莊綽在《雞肋編》裏寫道:“自靖康丙午歲(公元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榛千裏,鬥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登州範溫率忠義之人,紹興癸醜歲泛海到錢塘,有持至行在猶食者。老瘦男子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在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不但把人肉的各種價格和不同年齡的人肉有著不同的名稱都寫了出來之外,還將人稱之為“兩腳羊”,意思是人不過就是兩隻腳的羊,可見,吃人在那個時代並不是特別罕見的事情。
生於恐怖的亂世,無論是平民百姓還是皇親貴族都是一種不幸。誰都有可能被同伴吃掉的可能。在饑荒年代,人的尊嚴和道德底線,都抵不過一頓飽飯的價值,而在古代史書記載中,可以看出那時的被害者是多麼的麻木不仁,似乎被吃掉就是應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