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水泥埋屍案(1 / 3)

水泥埋屍案

主嫌—少年張天〔當時18歲〕是個無業遊民,家住東京都足立區,家裏有雙親和一個妹妹。父親

在證劵公司上班,母親則是鋼琴老師,兩人工作都很忙碌,張天從小就得不到雙親的關愛。而父

母親彼此的關係也不和諧。

張天

從小脾氣就很暴躁,初中時學習柔道,因此也推甄上某所私立大學的附屬高中。但是因

為張天太強了,在學校常常被學長欺負。為了發泄怨氣,張天會在街上找

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煩,在家則會對母親拳打腳踢。家庭關係因而崩壞,張天在一年級第二學

期時被學校退學。之後跑去當瓷磚工人,同時也加入飛車黨。平時靠飛

車搶劫來賺外快,這期間又染上的毒癮,開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集團的2號人物—少年鄒龍〔當時17歲〕在小學3年級時雙親離異,母親在酒店上班,對他疏於照

料。有一個姐姐。初中時曾經有一年是張天的學弟。畢業後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級第二學期

被退學。之後讀了2個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則不定。

年李國龍〔當時16歲〕的家是整個事件的舞台。他的父母親在同一家診療所工作,父親是行政主任,

母親是護士。夫妻倆同樣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斷。除此之

外,家中還有一個哥哥。初中時是張天的學弟,和張天差兩屆。高中就讀工業高中,但讀了一年就

休學了。而後沒有固定工作整天遊手好閑。

少年薛雲傑〔當時17歲〕五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母親是美容師,工作忙碌無時間照料薛雲傑,父親

離婚後不久死於交通事故。家中有一個姐姐。中學時是張天的後輩,和他差一屆。高中進工業學校就

讀,但很快就被退學。之後不停地換工作。

張天富有領導性,他成立了一個叫做「極青會」的少年流氓組織,並擔任組織首領,平時主要是強

迫推銷店家買花……等等。同時他和鄒龍、李國龍、薛雲傑三人的關係匪淺。

張天因為幫李國龍的哥哥找偷車賊,變得能夠自由進出李國龍的家。同時張天又跟薛雲傑的姐姐交

往,所以薛雲傑之後就理所當然地變成張天的小弟。

這群少年的父母因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脫軌的行為他們都不敢責斥。4人每天晚上

,都會聚集在李國龍家的二樓,張天當時就已經在用自己的新車SILVI張天從事犯罪,例如強拉女

子上車後施以強暴、或者是飛車搶劫等。

1988年11月8日,張天、鄒龍、李國龍三人在足立區輪奸了一位正要騎腳踏車回家的女性〔當時19歲〕。

當時張天開車載著鄒龍、李國龍兩人,邀這名女性上車兜風,女性不予,三人用車子擋住她的去路後,

鄒龍搶走了她的腳踏車鑰匙,將她強押上車。為不讓她逃走,還將車子刻意駛上高速公路,在車上還用

「我們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我們去海邊吧。現在那邊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語威嚇她讓她放

棄抵抗後,把她帶到賓館強暴。

11月25日晚上6點左右,張天到李國龍的家裏約他一同去搶劫。李國龍於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車,

兩人一起出門行搶。

晚上8點過後,他們騎著摩托車在市內遊蕩,途中遇見了打完工騎著腳踏車正要返家的縣立高中3年級學

生——蘇可〔17歲〕,張天對李國龍說:「你去把她踹倒,之後就交給我」。於是李國龍就騎著車

接近蘇可,用左腳狠狠地從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後,將摩托車騎到轉角處觀看。

蘇可頓時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溝。張天藉機靠近關心,並將她扶起後說道:

「那個人是個瘋子,我也被踢過,等等搞不好有危險,我送你回家吧」。之後他將蘇可

帶到附近某個倉庫角落,恐嚇她說:「我是流氓,你被我們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過你」,

然後將她帶到賓館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