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可樂風波(1 / 2)

為此,中糧公司專門寫了報告,闡述了以下5點理由:1.可口可樂是飲料,有名氣是因為銷售的成功。特別是美國人到世界各地都喝這種東西,改革開放外國人來得多了,成為一種必備的飲料,我們應該滿足這種需要。2.可口可樂裏用了我們中國的桂油。有中國的成分在裏麵。3.我們尚未掌握軟飲料生產裝罐裝瓶技術,引進這套設施,有助於技術進步。4.我們每年花30萬美元買濃縮汁,但是我們的利潤要比這30萬美元多出2到3倍。5.我們僅限其在北京設廠,不在其他地方設廠,也是對其有控製的。國家在政策上規定,可口可樂生產量不能超過我國飲料總產量的5%、建廠前辦理審批手續等。

通過這番解釋,這場風波才平息下去。

當時關於可口可樂的限製官方也給予過唐寧解釋:一是怕可口可樂影響中國的軟飲料發展。另一方麵,這種限製也是一種保護,避免引起太多事端。

盡管唐寧早就做好了可口可樂三年之內不賺錢的打算,可這並不代表他對中國的可口可樂市場就沒有一點的計劃和追求,他這個時期要的是打開市場和形成規模。

於是在這種情況下他終於忍不住要有所動作。先是打開政策渠道,北京廠正式投產後,產品供應旅遊飯店,收取外彙。然後,征得商業部同意,將供應旅遊飯店後剩餘部分由北京糖業煙酒公司係統在北京投放市場內銷。

為了盡快打開市場,唐寧開始命令北京分公司搞促銷。於是在1978年冬天的一個周末,可口可樂公司在北京的各大商場推銷可口可樂,買一瓶可樂,送一個氣球或一雙帶包裝的筷子。一時間人潮如湧。這頁是中國現代市場上第一次賣場促銷活動。

北京各大報紙對此反應強烈。《北京日報》的《內參》以“可口未必可樂”為題發表文章,認為在國家缺少外彙的情況下,引進可口可樂是浪費國家大量的外彙資源。****批示:隻準賣給外國人,不準賣給中國人一瓶。商業部根據批示,正式通知北京停止銷售。

當時唐寧的合作夥伴--中糧糖酒雜品處處長陳光給《新觀察》寫文章反駁,該雜誌拒絕發表。寫報告到部裏,部裏也表示愛莫能助。最後,陳光想以“人民來信”的形式直接向中央領導說明問題。他把想法告訴主管經理朱晉昌,朱表示:“你敢寫我就敢簽名。”信寫好,兩人共同簽名並通過陳慕華轉交中央領導。

信的主要內容說明:北京生產的可口可樂有96%是國產原材料,可口可樂公司供應的濃縮液隻占成本的4%。北京內銷的可口可樂不僅沒有花國家一分外彙,通過旅遊飯店,還為國家賺回大量外彙。將剩餘部分投放市場,一方麵豐富市場供應,同時工廠可獲得可觀利潤。在中央關注下,可口可樂終於重新獲得內銷權利。

另一件讓唐寧極為頭疼的事情就是 “******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