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日記(1 / 3)

一個年輕的媽媽手裏抱著一個洋娃娃一樣的孩子,蹲著身子對一個比抱著的孩子較大一點的孩子說道:“阿四啊,這個妹妹好看不好看?可愛不可愛?給你當媳婦好不好?等你們長大了以後,阿姨給你們辦婚禮結婚。將來你做她的老公好嗎?不過你要答應阿姨,將來一定要照顧和保護好她。她不但是你的妹妹,以後還是你的媳婦,你孩子的媽媽。”

男孩子看了女孩子一會兒後,雖然有點猶豫不決,但是最後還是有了決定。下定決心後的他,雖然看上去還是那麼的幼稚可愛,可已經有了大人的神態。他慎重地點了點頭,表示喜歡和願意。

從此男孩子又多了一個媽媽,一個人前人後逼著男孩子叫她自己“丈母娘”的年輕媽媽。雖然當時男孩子還不懂什麼是“丈母娘”,但是能多有一個大人喜歡自己總是好的,而且還有一個可愛的妹妹和自己玩,感覺真的很不錯。隻不過後來男孩子覺得有點不對勁,附近的人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都會在他背後指指點點。還有一些老鄰居們經常拿這件事情和男孩子開玩笑,逗著孩子們玩。隨著年紀漸漸長大,男孩子開始尷尬起來,好像知道這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一樣。

那一年是一九七七年,就是大****結束後的第一年,那個男孩子就是我。當時我虛歲三歲實際才一歲多一點而已,還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孩子,整天穿著開襠褲,跟在大人後麵裝可愛。按現在的說法是利用我的可愛和無知,騙取大人們的讚揚和一些糖果。其實讚揚已經對我麻木了,最主要的是大人們給我的零食和糖果。在當時物質相對匱乏的年代,這些東西真的很難得,再加上家裏人口多所以成為了我賣萌的主要動力所在。在以後的回憶中,總是記起這一段深刻的往事,總覺得當時的我太幼稚太單純了。我記得我當時虛歲三歲時,她虛歲一歲,其實生下不到三個月而已。她媽媽也就是把女兒送給我的同時,要我叫她“丈母娘”的那一位,當時是我媽媽新收的一個徒弟。雖然我媽媽要我叫她謝阿姨,可是我好像一次也沒有這麼喊過。每當我人前人後叫她“丈母娘”的時候,她都高興地答應著,好像很得意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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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天太熱了。要不要和妹妹一起洗澡?你看妹妹已經坐在水裏玩了,你要不要也進來?這個時節玩水是最快樂的事情之一,一個美女陪你一起洗澡,當然是更開心的事情了。你說對不對?”

在我的“丈母娘”的勸說下,其實是擋不住洗澡的誘|惑,我終於第一次和她坦誠相見了。當時我們不但一起在一個澡盆子洗澡,而且彼此都是光著身子。我和她不但玩水,而且她還用力地掐了我一下,其實這是她的本能。後來才知道這個年紀的孩子,總喜歡對東西又抓又放。不過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這一點,還以為是這個未來媳婦在針對我,我當然反擊了。我在她的小屁屁上拍了幾下,發覺肉肉的好好玩,從此我就時常欺負她的小屁屁。可能由於我的力氣不大,不但沒有打哭這個未來媳婦,而且把她逗得開心大笑起來。一邊的“丈母娘”看見了,直誇我這個丈夫會照顧自己家的媳婦。把這個剛上任不久的未婚妻,伺候地開心快樂。

我和她第一次坦誠相見,親密無間的是一九七八年夏天。當時我虛歲四歲,她虛歲兩歲,其實實際來說隻有七個多月大而已。不過從那時候起,這個妹妹開始記住了我,總喜歡和我這個同齡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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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哥,你真的是我老公嗎?大勇昨天跟我說,他想做我的老公。隻要我答應的話,他可以請我每天吃棒冰。你能不能也給我買棒冰吃?媽媽說你是我老公,除了你她誰也不承認。”

為了她的一句話,我一連闖了兩次禍。第一,我偷拿了爸爸上衣口袋的五元錢,訂了整整一個月的棒冰每天送給她吃。她是吃的開心了,我的小屁屁可被我爸爸打得快爛了。第二,自己的老婆就像自己的私有物品一樣,任何人不得染指。敢在我的地盤,公然調|戲我的老婆,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事情。按照大人說的,這是“嬸嬸可以忍,叔叔不可以忍。”的事情。後來才知道這句話的原文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為此我正麵回應了大勇,其實是用我的拳頭教訓了大勇。結果是我又一次被我的爸爸教訓了一頓,吃了一頓“竹筍炒肉”不算,而且被送去大勇家,親自向大勇賠禮道歉。不過從此以後大勇不敢糾纏我的她,其他的男孩子也不敢和我的她走得太親近。

我叫阿四,當然阿四不是我的大名,而是因為我是家中的老四。我上麵不但有哥哥還有姐姐,我是家裏最小的一個孩子。家裏大人慣著我,哥哥護著我,姐姐照顧著的我,其實我是最不會打架的一個。據說我姐姐小時候打架都比我厲害,有一次我問姐姐,才知道姐姐小時候經常被壞孩子欺負,所以學會了怎麼照顧自己保護自己。

大勇和我其實年紀差不多大,不但比我壯而且力氣也比我大。由於來自外地,所以但是為了我的老婆,為了我的所有權,我毅然發起了最猛烈的進攻。結果大勇由小狗熊升級為國寶大熊貓,好久之後才恢複原貌。而我不但臉腫了嘴角破了,而且身上有多處的外傷軟組織挫傷。我的最後勝利可以用慘勝來形容,據說嚇唬住了好大一幫觀看的“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