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但是一個“破壞王”,而且是一個“大**”。從小就長期霸占一個可愛的小姑娘,逼著對方承認自己是我的老婆。我還長期在她們家裏白吃白住,把她們家禍害成了一個赤貧家庭。說的是小瑩嗎?我什麼時候霸占過小瑩了?什麼時候威逼過小瑩了?我又什麼時候禍害過小瑩家了?每一次去小瑩家,那不都是我那個“丈母娘”要我去的嗎?我也沒有一直在小瑩家白吃白住,小瑩也經常來我們家吃住,而且我經常拿家裏的東西去“丈母娘”家,這難道不算是“禮尚往來”嗎?
由於我秘密集團的覆滅,大家終於脫離了我們的魔掌。長期被霸占的女孩子終於有了自己的生活,我也控製不了對方了。小瑩想離開的事情真的有,我也承認小瑩不想和我在一起。可是這一切我是尊重小瑩才這樣的,要是我堅持的話,就算小瑩想離開我,莫叔叔和謝阿姨也會幫著我的。我不但沒有長期霸占小瑩,而且沒有威逼過小瑩。不是我控製不住小瑩,而是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用任何辦法控製小瑩。小瑩喜歡我是自願的,不願意和我在一起也是需要自願的,小瑩想離開我也是她自願的。我從來沒有強迫過小瑩,我不想小瑩不高興。從小到大我總對小瑩說,“想做就去做。我永遠是支持你的。我不但尊重你的選擇,而且會一直支持到底。”
可能小瑩不明白,愛一個人是要愛對方全部。不管是優點還是缺點都一樣喜歡,不但要喜歡而且要包容。愛雖然是彼此占有,但是更是相互付出。因為愛可以改變自己遷就他人,因為愛可以忍受非人的痛苦。小瑩一直以為她是受害者,是一個最痛苦的人,但是她沒有想過我是什麼感受。我愛了小瑩近四十年,到現在我的心依然沒有變過。我從來沒有想過用任何辦法得到小瑩,用事實約束小瑩的未來。要是我想這麼做的話,我想我有太多的機會這麼做。小瑩曾經想過用孩子威脅孩子的爸爸,我其實想告訴她,真正愛一個人的時候不需要威脅。小瑩把孩子當做籌碼,從動機上就是不純潔的。其實這時候的小瑩已經不再喜歡對方,對方也一樣沒有了任何感情。小瑩要是依然愛對方的話,絕對不會用孩子來威脅他,當然也不會真的計較這些問題。就像我一樣,我愛小瑩,所以我能接受小瑩的一切,甚至於小瑩有了別人的孩子。隻要小瑩需要我,隻要小瑩開口,我一定會站在小瑩身邊,幫小瑩遮風擋雨。小瑩要一個丈夫,我就去做,哪怕是一個有名無實的丈夫我也願意。小瑩的孩子需要一個名義上的爸爸,我甚至可以把孩子當做我的親生孩子一樣看待。這就是付出,這就是真正的愛,這就是真正的感情。小瑩可以不愛我,小瑩可以把我當做傻子一樣欺負,小瑩可以利用我,我都甘心情願。當我得知小瑩不愛我的時候,我可以理性的放棄小瑩,我可以在一邊默默的祝福小瑩,甚至於我可以幫助小瑩建立家庭,這就是真愛。
作者把我寫的真的很不堪,說我來到深|圳之後,利用大家對我的關愛,欺騙了大家。第一次把大家的錢騙進了期貨公司,表麵上我和大家一樣虧光了本錢,其實我已經將一部分錢轉移到了老家。不然的話我大哥怎麼有錢養活爸爸媽媽?我二哥哪裏有錢開武館?我姐姐怎麼買得起商品房?其實這一切都是假的。大哥養活爸爸媽媽是因為鄉下收成好,再加上我爸爸媽媽有自己的退休工資,這樣才能維持的下去。至於我二哥開武館的錢,是一個商人資助的,對方隻不過是報答我二哥救命之恩而已。至於我姐姐買商品房,是用了我姐姐和姐夫的住房公積金買的,而且姐姐買不起房子,其中有一部分是銀行貸的款,到現在姐姐家的房子還不完全是她們自己的。我要是有錢的話,我也不會租房子住,住在地下室裏,和寶寶擠在一起了。
對方好像知道我的過去,不但知道我做期貨的事情,而且知道我曾經買過盒飯。作者說我其實背後有高人,我的股市分析其實是這個高人叫我這麼說的。目的就是讓更多的人上我的當,願意把錢交給我支配。我一邊花著大家們的血汗錢,一邊做著不為人知的勾當。據這個作者描寫,我不但販賣過人體器官,而且做過黑市買賣,控製著當地的地下市場。甚至於我參與了東南亞反政府武裝,就連東南亞的經濟****也是我引起的。我有這麼厲害嗎?我怎麼自己不知道?要是我有這個本事的話,我會失去小瑩嗎?我會這麼窮困潦倒嗎?我會再一次破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