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青(1008~1057),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陽)人。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初,趙元昊反叛朝廷,仁宋下詔挑選士卒守邊,並任狄青為三班差使、殿侍,延州指使。當時的邊將多次為叛軍所敗,所以守邊士卒都很畏怯。狄青到任後,在四年之內,經過大小戰役二十五次,攻破了金湯城、宥州等地,剿滅了嚨咩、歲香、毛奴、尚羅、慶七、家口等少數民族。又在橋子穀修築招安、豐林、新寨、大郎等城堡,於是控扼了邊境的要害。在這些大大小小的戰役中,狄青每次出戰,都是披頭散發,帶上銅麵具,在敵陣當中來往穿梭,所向披靡,敵軍沒有能夠抵擋的。
尹洙為經略判官時,狄青曾與他會麵,二人在談到軍事戰略時,尹洙連連稱善,於是把狄青推薦給韓琦、範仲淹,並對他們說:“狄青是一名難得的良將”。韓琦、範仲淹見到狄青後,都頗為驚奇,對狄青特別照顧。範仲淹把《左氏春秋》贈送給他,並告誡他說:“為將不知古今,隻是匹夫之勇罷了”。狄青因此折節讀書,對秦、漢以來的將帥兵法都很精熟,他的名氣也就更加顯著了。
宋代的軍隊有個規矩,士兵入伍之前都要在臉上刺字,以防他們逃跑,狄青出身行伍,當然也不例外,十多年後,狄青臉上的刺字仍然清晰可辨。這時,由於戰功顯赫,宋仁宗親自賜藥要狄青除去臉上的刺字,狄青指著自己的臉說:“陛下以功提拔我,不注重門第,我之所以有今天,也是因為這臉上的刺字,我願意保留下來,以激勵士卒”。宋仁宗因此升他為樞密副使。皇祐四年(1052),廣源州少數民族發動起義,在儂智高的率領下,攻陷邕州,又攻破沿江的九個州郡,進而包圍廣州,嶺外一片戰亂,狄青於是上表請戰。起初,大將蔣偕、張忠都冒險輕進,為義軍所殺,因此士氣不振。狄青便告誡各路將領聽自己指揮,不要輕易與義軍發動正麵戰鬥。廣西鈐轄陳曙趁狄青沒有趕到,就率領八千步兵先行討伐,在昆關慘敗;殿直袁用等都落荒而逃。事後,狄青把陳曙、袁用等三十人按軍法問斬,所以軍中的紀律得以整肅。然後命令部下休整十天,得到偵探的消息後,狄青率領騎兵,出其不意,大敗義軍,追奔五十裏,斬首幾千人,生擒五百多人,招降七千二百個曾為依智高所脅迫的士兵,對他們進行了安撫。當時,義軍的死屍中有個穿著金龍衣的,大家都認為儂智高已死,打算上奏朝廷,狄青說:“怎麼知道這其中不是有詐呢?寧可相信儂智高逃掉,也不能欺騙朝廷以貪功受賞”。仁宗稱賞他的功勳,因此拜他為樞密使。
狄青為人謹慎寡言,帶兵打仗,賞罰分明,又能身先士卒,與士兵們同甘共苦,所以士卒爭相為他效勞。而且,狄青喜歡把軍功推給別人。開始,與孫沔討伐儂智高,謀略都出自狄青,等到義軍平定後,他卻把這些功勞歸結給孫沔。孫沔原先隻讚歎他勇敢,這時才佩服他的為人,認為自己遠遠不如狄青。尹洙因事被貶死後,狄青便全力救濟他的家人,以報答尹洙的知遇之恩。
宋天子為什麼說“詠在蜀,吾無西顧之憂”
張詠(946~1015),字複之,濮州鄄城(今山東鄄城)人。太平興國五年(980),張詠進士及第,被授為大理評事,知鄂州崇陽縣。後出知益州,適逢李順在西蜀發動農民起義,王繼恩、上官正領兵征討,故意拖延不進。張詠便激將上官正,勸勉他親自率兵出擊,又設盛宴為他餞行。喝酒喝到正濃的時候,張諒突然舉起酒杯對軍校們說:“你們蒙受朝廷厚恩,絕對不能推卸責任,這次出行,你們必須直搗義軍的城堡,平定叛亂。如果久無戰功,這便是你們死的地方。”上官正聽了張諒這番指桑罵槐的話後,才決定深入叛軍陣地,最後果然取得了勝利。王繼恩由於馭下無方,他的部下經常有出城逃跑的,巡邏的官吏抓獲這些逃跑的士兵,把他們交給張諒,為了免除與主帥王繼恩產生矛盾,盡快地平息農民的起義,張詠當即把這些逃跑的士兵投入一口枯井,就好像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一樣。這時,李順的起義得到了許多農民的響應,張詠又令人四處發放文書,告諭老百姓歸田耕作,不要為害作亂。而且,由於戰亂頻繁,謠言隨之四起,當時就有人訛傳,有一個白頭老翁在中午過後,就會出來吃人家的小孩,因此益州一郡都處在緊張害怕當中,一到傍晚,路上就再也不見人影。不久,張諒把製造謠言的人緝拿歸案,嚴刑處置後,民眾的生活才逐漸平息下來。張詠為政,恩威並用,所以蜀民都很敬畏和愛戴他。
真宗即位,張諒被加封為左諫議大夫。鹹平二年(999),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杭州頭年糧食欠收,老百姓大多私自販賣食鹽來獲取口糧,這些違反朝廷政令的人,被當地官府抓獲了幾百人,張詠放寬了對他們的處罰,把他們全放走了。下官疑惑地對他說,如果不嚴厲地處罰他們,恐怕無法禁止這類事件的再發生。張諒說:“錢塘郡十多萬戶人家,處於饑餓狀態的人占據了十分之八、九,如果不用賣鹽所獲的利潤養活他們,一旦發動起義,那麼禍患就更大了。等到秋天糧食收獲後,再加以禁止。”隨後,有一農民家的兒子與他的姐夫因為家財的分配問題而分別上訴。姐夫說嶽父臨終的時候,妻子的弟弟才三歲,因此讓自己來掌管他家的財產,並且寫了遺書,今後把財產的十分之三分給弟弟,十分之七留給自己。張詠看了遺書之後,說:“你妻子的父親,是一位聰明人,因為兒子還小,所以托你撫養。如果把十分之七的財產留給兒子,那麼他的兒子肯定已經死在你的手下了。”於是命令把財產的十分之七判決給兒子,把餘下的十分之三判決給女婿,當時的人們都佩服他的明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