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出息不出息(1 / 2)

張子靜嫻來過了,然後又走了,就像天上四處流動的雲彩一般,不曾留下半點痕跡。

帶回來很多卜空村的村民們沒見過的、沒吃過的東西。

卜空村的居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閑談時時常尊崇無比提及的映秀鎮四大才子之首,就是那個曾經天天沿街乞討的小乞丐。

他改了名,叫張揚,沒有換姓。

王路常每次遇到村人都感覺很羞澀,臉紅,不是因為麵皮薄,而是覺得丟臉。

在村人口中,與他一起長大的張子靜嫻小小年紀,雖然不經常見到,但是想必混的很好,經常帶著一些新奇的事物回來,還修繕了張家老宅,那麼大的家業,就讓張老漢一人照料,村人閑聊的時候聽張老漢聽說靜嫻還要請丫鬟來幫忙的,但是張老漢不讓,你想想這十裏八村的,誰請得起丫鬟呐?再說靜嫻那小子,長得十分標致,穿著打扮也幹淨得體,料子也上佳,最重要的的一直很有禮貌,不忘本,見到誰都笑嘻嘻的。

哪裏像是跟這整日裏懶懶散散嬉皮笑臉將來必定是老婆都娶不到的無賴漢王路常一起長大的人呐,人家天生就像是大戶人家的公子哥兒一樣的。

都道張老漢有福報。

王路常也不在意,自認為自己其實明麵上是沒有什麼出息的,暗中嘛……他整日窩在這小小的卜空村,偶爾出去走走鏢,夜晚來了還到處浪蕩,村中的黃花閨女不知道被他調戲了多少,品行及名聲都極差,就隻是會打獵,然而這並沒有什麼卵用,每次打獵回來,不想著剖幹晾淨,留作餘糧,就是呼朋喚友,引了村中一些閑漢孤寡老頭去喝酒,酩酊大醉,有時喝醉了還就睡在街上,丟臉得很,根本就是死人一個——沒有出息。

因此每每張子靜嫻回村來風光過後,都是王路常忍受村人白眼最多的時候。

張子靜嫻十八歲,年輕有為。

難道他就差了?

“無知的人!”王路常泛著白眼暗自腹誹了一番村中那些給他白眼以及食指的肥頭大耳、指天罵地、渾身醃臢、****拖到肚皮的大嬸兒大媽。

腹誹完畢後,其實也很心虛,年輕人誰不想文武雙全,考取功名啊?但是他根本讀不來書啊,也不是讀不來書,就是不會考試!

認識字,四書五經背得滾瓜爛熟,道德文章也會作,字而也寫得漂亮,條條框框的東西還好,但是到了自由發揮的時候就不行了,自十三歲後到了這川地,如今十九歲,已經考過兩次,寫的東西根本入不得學政的法眼,因此一直連童生的歲試的不曾通過。

事不過三,三次不行,這件事就別幹了,沒戲,所以第三次的機會,就留著罷,說不定哪天突然開竅了,或是運氣來了,那時候再使用。

明麵上的出息,就是會打獵。

暗中的,其實還是有一些的,隻是都不為人所知,也見不得光。

……

春有風箏,夏有魚,秋有青鳥,冬有雁,日子一混複一混間,五年時間就這樣過去了。

這五年之間,他學會了很多東西,跟村中那些閑漢或是孤寡的老人家。

今日得到那小小特殊飛雀擷來的情報,他要進行一項挑戰,因此需要借一柄鋒利的刀,所以趁著午後,來找那個貌不驚人的肉食店老板商量一番。

熟門熟路的走到後門,先四處觀察一眼,推門進去。

這個時間,很多人在睡午覺,因為無聊,天冷,而且秋收之後,也沒有農活,吃得飽,打瞌睡。

老婆孩子熱炕頭。

溫馨又舒服。

肉食店的掌櫃是一個單身的大漢,滿臉的虯髯,這時節,哪有那麼多的肉,所以經常整日無事可幹,就是愛找王路常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