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撕破臉了(1 / 2)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平平淡淡,一如既往,如果非說有什麼特別的事情發生,那就是汪新的大姑出嫁了——她終究是沒敢接受楊誌道帶著她私奔的提議。

這個事情汪新是知道的。

那是一個下午,汪增富和劉金花去走親戚,汪麗也出門玩了,汪秀便大膽地把約會的地方放在了自己家中,在她住的屋裏搞出了不小的動靜。

因為地裏已經沒什麼活兒,孫慧玲這時候在家,娘仨呆在西屋。聽著那邊的聲音,孫慧玲嚇得把門倒插著,不敢出去,裝聾作啞忍氣吞聲的樣子讓汪新看了心裏實在難過。

汪新想嚷上幾句臊臊那兩人,但他心裏也清楚,如果真這麼做了讓汪秀丟了麵子,以後受委屈的肯定還是自己的媽媽,於是便也隻是陪汪衛玩耍,說些笑話兒逗弟弟和媽媽開心。

隻是他心裏要離開這村子的念頭越來越強烈了!

按照汪新的計劃,等到自己六周歲可以上小學的時候,便可以同媽媽去鄉裏跟爸爸一起生活,免得媽媽在家裏繼續受累受氣,但計劃總是趕不上變化,一件事情的發生讓汪新一時頭腦發熱,做出了一件讓附近的人們談論了許多年還覺得稀罕的事情來。

那是1986年的夏天,看著老爸老媽結婚6周年到快到了,汪新便想著送他們一份禮物,於是寫了篇童話投稿,改的是上輩子在網上看到的經典段子,趣味十足、文筆又生動,更何況汪新又在文後附了自己的情況——才5歲的小孩子哎!又裝可愛的說要賺錢給媽媽花。這自然引得雜誌社的編輯給加了不少同意分,於是被錄用便順理成章了。

汪新本以為現在的雜誌沒什麼稿費之類的東西,就算有也不過就是一星半點,能寄回來兩本樣刊就算不錯了,作為給爸爸媽媽的禮物肯定還是拿得出手的——給他們漲麵子呢!

汪新也就隻是抱著這個念頭,沒想過其它,但沒料到的是,隨著樣刊寄來的還有7塊3毛錢稿費,這可以說是極高的稿酬了,其中估計也有編輯們同情心的因素在裏麵。

然而就是這7塊3毛錢惹出了事。

這時候汪涵還隻是一個民辦教師,一個月能到手的也就二三十塊,7塊錢是個什麼概念?等於他一個多星期的工資,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所以汪新雖然在收信人那欄上寫的是媽媽孫慧玲的名字,但彙款單一到了汪增富的手裏,哪裏還能讓她看到?錢便取了出來,放在廚房掛在牆上的包裏算便家庭收入了。

這個事情對於孫慧玲來說其實無所謂,她是習慣了的。但汪新不樂意了,他就抱著個念頭——這錢是我掙的,就得我來支配!

但汪新一時不想和家人鬧僵,於是一個上午,在孫慧玲已經下地幹活之後,跟汪增富去要的時候隻是要1塊錢,理由也很正常:我賺錢了,我要買瓶罐頭給媽媽吃。

這時節罐頭可是個稀罕物,汪增富哪裏舍得,頓時瞪起了眼:“吃什麼罐頭!她一輩子沒吃過怎麼的!哪有這麼亂花錢的,家裏哪點委屈她了?她要想吃好的,讓她自己來講……”

汪新頓時腦袋裏“嗡”地一聲,漲得臉紅脖子粗——汪增富兩口子給兒媳婦的待遇幾乎是村裏人都看不慣的,但一是汪增富的輩分高,二來這是人家的家事,外人不好多嘴,於是雖說時常討論,卻沒人在他跟前提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