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孫章,出生於一個練氣家族,家族中人都說我是天才,若一生都用來修煉的話,很有機會能蛻去凡體、羽化成仙。
於是,我被他們關在練功房裏,這一關就是二十年。
就在我二十歲生日的那天,眾長老推著蛋糕唱著歌進了我的房間,而迎接他們的,卻是一具漸漸冰冷的身體。
眾長老發現我是麵帶笑容死去的,所以他們還認為是我成功突破了束縛成仙而去,樂得互相往對方臉上抹著蛋糕,但接下來,他們發現了那封椅子上的遺書,這才開始驚慌起來,急忙利用五分鍾開了一場緊急會議。
然後,他們決定把我的軀體送往一個神秘的地方冷卻,希望利用幾十年後的技術,能讓我複活。就算不能複活,克隆出來一個也行啊,百年難得一遇的修煉天賦可不能就這麼白白斷送了。
我站在他們身邊暗自冷笑,讓你們丫的把我當寵物一樣圈養了二十年,現在寵物死了,你們開心了吧?
我成了鬼?
不、不、不,我不是鬼。
人死有怨才化鬼,而我死的時候非常淡定,怎麼會變成鬼呢?
我這叫……靈魂出竅?對,就是靈魂出竅!
雖然我這靈魂不會飛,隻能和正常人一樣用腳行走,而且還不能穿牆,但這也讓我更加相信我不是鬼。
哪有鬼不會穿牆的?
我大搖大擺地走出了家族勢力的範圍,扒上了一輛火車,去了一個我從來沒有去過的地方。
好吧我承認,即便是在家裏,我除了練功房之外,也沒去過其他的地方,可這並不妨礙我有一個走遍天下的夢想,現在沒了身體,反而讓我離夢想更近了一步。
吃喝不愁,衣食無憂,未來的路,隻需行走。
所以,當我興高采烈地走在夢想的道路上,卻被一個從路邊草叢裏跳出的家夥給攔住的時候,我非常的憤怒,但等我看清這個家夥是個漂亮的妹子時,我的憤怒就都全消了。
你無法想象,二十年的“宅男”生涯讓我對異性有了多麼強烈的渴望,更何況這個宅是真正的宅。
宅到死的那種。
妹子抽出一把木劍來,當頭就是一劈,等我回過神想躲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刷”的一聲,木劍劃過了我的身體。
對哦,我是個靈魂體,躲毛啊!
來而不往非禮也,雖然對手是個妹子,但我也不能白挨打不還手。聽說血氣方剛的小夥子最有魅力了,所以我當即一記老拳,把妹子揍得飛了出去,落地時還在水泥地上蹭出老遠一段距離。
“你耍賴皮!”妹子吃痛,眼裏噙滿了淚水,“憑什麼我打不到你,你卻能打到我?開掛的吧?”
我隻是聳聳肩,並沒有和她解釋,如果我告訴她,本書的設定就是這樣,她一定會氣得吞劍自殺。
妹子見我明明沉默不語,臉上卻又帶著一絲玩世不恭的微笑,頓時大怒,她素手連揚,丟出一連串的黃色符籙。
這些符籙在半空中無火自燃,遂即,空氣裏泛起了陣陣波紋。
一顆顆拳頭大小的火球憑空出現,懸於半空之中蓄勢待發,那耀眼的火光似乎點燃了半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