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4章 秦漢通信形式(五)(1 / 1)

漢改郵為置。置者,度其遠近之間置之也。

1972至1974年間居延甲渠候官遺址(今稱破城子)出土漢簡中,有長安西行至居延地區之間郵置裏程記錄的片斷:

長安至茂陵七十裏月氏至烏氏五十裏

茂陵至置卅五裏烏氏至涇陽五十裏

置至好止七十五裏涇陽至平林置六十裏

好止至義置七十五裏平林置至高平八十裏

……

(以上為第一欄)

媼圍至居延置九十裏刪丹至日勒八十七裏

居延置至裏九十裏日勒至鈞著置五十裏

裏至次九十裏鈞著置至屋蘭五十裏

次至小張掖六十裏屋蘭至池五十裏

(以上為第二欄)(EPT59:582)

簡文雖然隻提供了長安至居延地區間“列郵置於要害之路”的局部情形,然而對於認識漢代通信形式,仍然是異常珍貴的資料。

居延漢簡還可以看到有關“吏馬馳行”(如EPT50:172A)陳直以為:“派專人用馬送遞者,稱為‘吏馬馳行’。”(《居延漢簡綜述》,見《居延漢簡研究》,45頁)吏,當指較為可靠的下級軍官。、“甲渠候官馬馳行”(如EPT56:1)以及要求“促毋失期”(EPT56:115)、“急行毋留”(EPT65:434)等簡文。對於留遲失期有加以極嚴厲處罰的規定,如“書一日一夜當行百六十裏”(EPS4T2:8A),“不中程,百裏罰金半兩,過百裏至二百裏一兩,過二百裏二兩;不中程,車一裏奪吏主者勞各一日,二裏奪令□各一日”(EPS4T2:8B)。又如:“士吏傳行各盡界毋得遲時必坐之”(EPT57:40)。還可以看到可能是郵書“留穉(滯)失期”事故的責任者請罪自責的內容:

□皆留穉失期職事毋狀罪當死叩頭死罪(EPT59:541)

對傳遞速度要求之高,是因為邊地通信內容多與軍情有關,“馳行以急疾為故”(EPF22:713)。

克勞塞維茨在《戰爭論》中指出,軍隊和它的基地必須看成一個整體,“交通線是這個整體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們構成基地和軍隊之間的聯係,應該看作是軍隊的生命線”。交通線的構成因素頗多,其中包括“沿線”的“郵局和信差”。“隻有那些有專門設施的道路才構成真正的交通線體係。隻有設有倉庫、醫院、兵站和郵局,指定有警備長,派有憲兵隊和守備部隊的道路,才是真正的交通線。”[德]克勞塞維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譯:《戰爭論》,第2卷,622~623頁。“郵局和信差”的作用在交通線的構成中受到重視,說明軍事通信係統在軍事交通體係中的特殊作用。漢代有“邊塞發犇命警備”的製度,邊境有警,“驛騎持赤白囊”馳報京師。《漢書·丙吉傳》:丞相丙吉有恩於馭吏,“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犇命警備事,嚐出,適見驛騎持赤白囊,邊郡發犇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知虜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白狀,因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其言,召東曹案邊長吏,瑣科條其人。未已,詔召丞相、禦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對。禦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以得譴讓,而吉見謂憂邊思職”。據《漢書·趙充國傳》記載,趙充國率軍與羌人戰於湟中,向漢宣帝申奏作戰方案及宣帝認可的軍事文書,往返前後不過7日,“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璽書報從充國計焉”。現今公路營運裏程西安至西寧間1 242公裏,可推知當時驛報行速為每日400公裏左右。《通典·禮二三》引《漢官儀》說:“奉璽書使者乘馳傳,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千裏為程。”也說明當時驛傳係統效率之高。

秦漢驛傳製度的效能可以保證政令通達,從而成為政治一統和軍事成功的條件,同時,也有利於各地區間的經濟聯係與文化交流。但是另一方麵,驛傳係統的某些活動,又暴露出當時社會文化的陰暗麵。例如,為滿足皇室“珍無用,愛奇貨”(《鹽鐵論·力耕》)等消費需要,曾不遠千裏以驛傳係統轉運南國果品,“南海獻龍眼荔枝,十裏一置,五裏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後漢書·和帝紀》)。“郵傳者疲斃於道,極為生民之患”(《三輔黃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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