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九 尾聲:偉大的精神遺產(1 / 3)

婆羅門教的祭司、先知者給世人留下的文化遺產是多方麵的,這裏,我們首先要提到現存的吠陀經典,因為吠陀經是印歐語係民族最古老的文化典籍,它們相當於猶太人的“舊約”。

據認為《梨俱吠陀》遠在公元前14世紀就開始流傳,而且保存得驚人的完整。其中原因就在於,吠陀時代遺留的各種經典長期都是師徒口耳授受相傳,甚至在公元前1 世紀的語言學著作中也沒有提到書寫文字,而事實上在吠陀時代末期(前8世紀),古印度人已開始流行文字書寫了。

A·麥克唐納認為,宗教經典都是世代口耳相傳,這不僅是古俗,而且也是婆羅門教祭司、先知為保護自身利益,免受無特權之人獲取知識的一種手段。或可能這也是宗教門派的門戶之見所致,當時的人要求得一門專門學問,必須委身於一教師聽其講授。

事實上,口傳比屢經輾轉抄寫更忠實原著,所以《梨俱吠陀》曆經3000年而無變化。但後世許多傳抄的作品,反而因增刪訛變弄得麵目全非。這一點,與中國上古時代的“六經”,最後演成今文經學派和古文經學派有些類似。

直到19世紀初葉,歐洲人才知道梵語經典是印歐語係民族中最古老底層的語言。

西方一些學者認為,古印度科學的最大成就是語言文法學,是它奠定了後來西方語言學科學體係的基礎。

人們從吠陀經典中的《梵書》、《森林書》、《奧義書》出現的專門文法學名詞等跡象來看,可知當時的文法學已經發達了。遺憾的是,當時真正的文法學著作並沒有傳世,不過後世傑出的印度梵文文法學著作的研究顯然是得益於前者。今見之最早的梵文文法著作,是拜尼尼(約前 500~前 350 年左右)的《文字義理》,它借鑒的文法基礎是來自梵書和奧義書、經書,而不是後期的“古典梵文”著作。

早期的印度梵文文法家,已知分析文字的形體,知道字源與語尾的不同,並決定語尾的功能,還在全部文法學研究的基礎上,建立起一套精確而完整的文法係統,這一成就是任何國家的古代語言學所不能與之媲美的。

吠陀時代出現的“音聲相合書”,人們認為它就是後來梵文辭典的雛型,書中涉及動詞、名詞,可能是用於個別吠陀經的解釋,在此基礎上,就出現了“語根表”和“字類表”等過渡性的辭典半成品。

上古印度人重視對語言的研究,可能同婆羅門教迷信語言的魔力有關。吠陀詩人稱“語言女神”為神中王後,其神力遍及天國和大地,詩人還把娑羅室伐蒂(河名)女神視為詩歌的保護神,稱頌她是“一切愉快歌曲的激發者,一切美妙思想的啟示者”。

吠陀時代從事文藝、詩歌創作的階層,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如創作頌詩的婆羅門祭司被尊為仙人,其創作稱為“看見”、“所聞”或“天啟”,非凡人所能為。故當時的人認為吠陀經典的詩歌也具有巫術的神力,可用來求長壽、生子、求愛、求雨和謀求各種利益。例如,有一首咒語詩,其意是要以欲念之神的力量去贏得一婦人的歡愛,詩中充滿了熱切的愛之渴求:

以渴慕為箭羽,以愛情作箭鏃,

以不移的意誌作成箭杆:

他拿這樣的箭瞄準,

欲念之神要將它射入心間。

又如,為了要在賭博中獲得好運,也需念咒詩:

如雷霆一般的常常

不可抵抗的把樹轟毀:

所以我今天要以骰子

不可抵抗的擊敗賭棍。

可能是吠陀時代的祭司、先知者迷信詩歌的魅力,他們熱衷於創作詩歌,這使得吠陀經的聖歌達到了相當高的藝術水準,它對古印度的偉大史詩和其他詩歌的創作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吠陀頌詩雖短小精悍,無韻腳,但卻有一定的格律,可以吟詠,並很重視句中的諧音。如其中的“特裏市特布”式4 行詩,為 4行11個音節的頌詩,末尾的音節長短不等,讀起來感到鏗鏘有力,莊嚴又不失豪邁抒情的風味,如《毗濕奴》頌詩雲:

我將宣揚毗濕奴的權威,

他測知塵世廣大的地麵,

他穩固了天上的聚居處。

他並能以三倍的步度向前邁越。

吠陀詩的語言洗煉明快,擅長使用擬人、比喻、誇張等修飾手法,不時洋溢著詩人內心洶湧的激情。如歌頌印度河的磅礴氣勢:

閃光的印度河施展無窮威力,

他的咆哮聲從地上直達天國,

猶如雷鳴中傾瀉的滂沱大雨,

他奔騰向前,似怒吼的公牛。

吠陀聖歌慣用的藝術創作手法和題材,在後來古印度的詩歌創作形式中也不乏其例。如《摩訶婆羅多》(前4 世紀~公元4 世紀成書)和《羅摩衍那》(公元前3、4世紀~公元2世紀成書)兩大史詩,都是世界文化藝術的瑰寶,其特點就是英雄頌歌的主題貫穿全書,而諸神與英雄的頌詩即為吠陀文學的特質之一。史詩以浪漫誇張和神奇想象的手法,來再現宇宙和人間世事的特點,也是吠陀文學的傳統。可以說,兩大史詩這一對印度文化的雙足,是從吠陀時代開始邁出的。

學者們認為,兩大史詩塑造人物極為成功,互不雷同,這是忠於現實生活原型的結果。事實上,吠陀經典的諸神也是各有生動的性格和不同的職司,而且人神雜糅,神的形象都不是簡單化、概念化的想象,同樣也折射出人類現實生活的種種形跡。

正因如此,吠陀文學的創作者,如婆羅門祭司、先知也繁衍出自己的後代繼承者“蘇多”階層。“蘇多”是刹帝利王族男子與婆羅門女子結婚後所生的兒子,在王室中享有中等的地位,往往擔任國王的禦者和歌手,而“蘇多”階層正好就是兩大史詩的主要創作者。

德國學者繆勒根據《梨俱吠陀》中的對話詩,認為當時已產生了印度戲劇的萌芽。有人推測可能是祭司在祭典儀式中扮演對話者,這些對話者有各種角色,儀式過程中穿插有頌神詩的吟誦、演唱以及樂舞的表演。這種情況可能與中國周禮中記載的祭禮活動有相似之處。如周人在行祭祖禮時,要由孫子扮演祖神———“屍”,以象征性地接受人們的迎神、娛神、賄神、送神的各種祭獻和禮敬,其間也有歌舞、頌讚、禮樂鍾鼓的鳴奏相伴隨。《周禮》描述“方相氏”著裝古怪和麵目恐怖,手持兵器(戈與盾),他在驅鬼儀式中扮演驅鬼的過程,就成了後世儺戲的起源。

古印度的詩歌吟誦也是別具一格,有人認為《摩訶婆羅多》史詩成書雖晚於公元前4 世紀,但它的確是對吠陀後期婆羅多大戰的傳述,這種由來已久的傳述升華即為吟誦藝術。根據公元前2 世紀左右的山奇浮雕圖像,可看出當時的吟誦藝術已伴有音樂,而且吟誦藝人手舞足蹈,在用形體姿態傳達人物的感情。

從《訶利世係》等梵語文獻中,我們可了解到雅利安人對歌唱、舞蹈的狂熱迷戀,而且他們認為美妙的歌舞具有神力,能征服神靈和仙人。

其中一則故事講到,一個叫博陀的藝人,他以他的舞蹈和歌喉征服了眾仙人。後來,黑天神還讓文藝女神沙婆羅室伐蒂進駐他的喉中,博陀的歌舞更加令大仙們神魂顛倒,紛紛要賜給他無上的恩典。這個恩典就是博陀藝人能在空中暢行無阻,不但長生不老,而且能隨心所欲地變幻成任何人,能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能永葆青春和永遠受到眾仙人的青睞。

這則故事實際上是曲折地表達了當時藝人的美好願望和對歌舞藝術的執著追求。

在吠陀時代末葉的前後,藝人的社會地位應說還是受到人們尊崇的,史詩中既有文藝女神之名,天界還有伎樂天女等許多美好的藝術精靈。成書於公元 1至 2 世紀的印度《神通遊戲》,在講述佛祖釋迦牟尼的生平傳說時還提到,他身為悉達多王子時,從小就接受過嚴格的婆羅門式訓練,精通各種技藝,包括琵琶、樂器、舞蹈、歌唱、吟誦、故事、俳謔(或戲笑)、軟舞、戲劇、摹擬等等,這事實上都是當時宮廷貴族耳濡目染的生活娛樂。

然而,吠陀時代尊重藝人的傳統,在後世日趨喪失。佛教《百譬喻經》第75 則“青蓮譬喻”的故事就說到,當時在王舍城的節慶日裏,來了一群戲班,其中有一個姿色迷人的演員叫“青蓮”,她登台表演引起觀眾的轟動。後來她聽說佛陀廣播的名聲,便上佛陀那裏表演豔情歌舞,弄得佛徒們神魂顛倒。佛陀為捍衛佛法,施展神力使青蓮美女變成了白發缺齒的醜婦,她於是悔悟到人生無常,最終皈依了佛門。這故事反映主張“空諦”無欲的佛教是排斥感官享受的,它又曲折地反映了藝人所受到的壓抑和地位的淪落。這與《摩奴法典》卑視藝人的有關條文是相呼應的,後者已把藝人視為首陀羅種姓,規定婆羅門不得接受演員請吃飯,還視當演員的婆羅門為首陀羅。

吠陀經典的精神遺產,還包括了婆羅門祭司、先知對宇宙和人間社會的種種探究和思考。

頌詩的作者很喜歡用隱喻和謎語的形式表達時人的看法。有一首詩叫《秩序之輪》,此輪是由1 2幅輳組成,而且繞天旋轉,輪中藏有 720個成對的兒子。這分明是說太陽年有 12 個月,有360個白天和360個黑夜。

由此可知,吠陀時代的天文學已有了相當的基礎。彈唱詩歌的婆羅門、先知者,常常思考天體上光與星體的運行變化。梵書就提到太陽並不升降,它認為這是太陽繞地球運行才產生晝夜的規律。這在當時來講,仍不失為較科學的觀念。

吠陀時代的祭司要周而複始地舉行他們視為萬能的祭祀,因此必須精確推算祭日,這就需要觀察日月星辰的運行規律,定下一年的季節時日。從吠陀經典的補充文獻看,當時古印度人已知 1年 366 天的 5年 1輪回,還知道月球和太陽在夏至與冬至兩點的位置,以及日月在太陰周上的新月與滿月的地位。

古印度人同古代中國人一樣,也迷信天體現象的好壞與人世吉凶的事象征兆有對應關係。在梵書中人們可發現,星象對結婚以及其他祭儀都會產生或吉或凶的預測。

總之,宗教、巫術、科學的萌芽,都是從婆羅門祭司、先知階層中衍生出來的學問。如祭祀的祭壇,國王的都城宮室的選址、規劃、設計和營建,都要涉及數學、幾何、測量學等知識。《訶利世係》就追述了黑天和雅度族的眾首領籌劃營建多門城的故事,它說首領們事先要選好建城的城址,選擇吉日,城址要麵對適宜的星宿,祭司要口誦祈禱吉祥的咒語方可動工。施工時要丈量土地,規劃宮室、住宅、道路、胡同、交通要道路口、主體建築等等,還要請求工藝之神毗首竭磨的幫助。

雖然目前古印度的建築、雕刻藝術是在印度河文明之後的佛教藝術(公元前 3世紀以後)中才得到了複興,而且是受到了古代伊朗、希臘藝術的影響,不過,吠陀時代的建築和雕刻藝術應當是存在延續的,許多工藝也沒有失傳。

在馬哈拉施特拉和德幹地區,考古學家發現這裏仍有印度河文明(哈拉巴文化)的遺留,時代在公元前10世紀左右。在馬哈拉施特拉的戴馬巴德發現的公元前25 0年左右的青銅藝術品,仍保持了印度河文明時代的藝術風格,如大象、水牛、犀牛的雕像,都與印度河印章上的類似主題紋飾有共通之處。其中一件由俊美的馭手駕駛華麗馬車的青銅雕像,應當就是雅利安社會文化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