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叔上匜此匜寬流,曲口,鋬作夔龍形,口銜匜沿作探水狀。器腹飾獸帶紋。匜的前兩足上部飾獸首,後兩足上部作獸尾形。盡管商鞅的變法運動在秦國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以太子為首的保守派也百般阻撓,但由於得到秦孝公的支持,商鞅對破壞變法的人給予嚴厲打擊,依法辦事,因而基本能做到“法令至行,公平無私,法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
通過變法,商鞅把法家的“立法去私”精神推行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幾乎達到深入人心,形成了“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的現象。這足可見,當時的商鞅變法與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有很多共同特點,範圍之廣、內容之多、時間之長、力度之強、影響之大都是空前的。商鞅變法所造成的聲勢是當時其他任何一個國家的變法都無法與其相比的。正由於依法辦事原則在秦國的推行,變法才進行得非常徹底,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
②人無完人,法無完法
商鞅對法的變革,雖然對秦國社會秩序的維持,國家的富強玉鏤雕雙龍首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人無完人,怎麼可能製定出完法呢。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與演進,現今任何國家的法律製度都不能說是健全的,都是需要不斷完善的,更何況在那樣一個雲夢睡虎地秦簡貴族特權、戰亂不斷的特殊時代,所以作為貴族階級的商鞅對法的變革也必然存在弊端與不合理的地方。弊端首先表現為“事皆決於法”到“事皆決於上”。陶量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戰國時期的容器。直壁,平底。外壁有十餘道暗弦紋。雲夢地區在戰國晚期屬秦國的南郡。陶量的容積大約是商鞅銅方升的十倍,應該相當於一鬥。為了改變西周以來的“禮治傳統,”法家思想主張“緣法而治”,就是依據法律對社會生活進行調整,把法律作為治理國家、治理社會的基本手段、唯一法則。
從商鞅的改革中可以看出,他極力倡導法治,把法作為治國的根本。在今天看來他的法製思想是可行的,但依法治國,以德治國是分不開的。商鞅那會兒還沒意識到法與德要兼顧。所以,他對法治做了過大的發揮,在《商君書·畫策》中他提出:“聖王者不貫義而貴法,法必明,令必行,則己矣”,“以刑治民則樂用”。商鞅變法要求君主以身試法,臣民遵紀守法。可見,他強調的是法律的普遍遵守和實施,是向全民“普法”。他的法製改革對秦國的影響是深遠的,自他改革後,秦國的幾代君主都沿襲了這一製度,厲行法治。經過曆代君主的改進,“緣法而治”逐漸演進為“事皆決於法”的治國原則。在雲夢睡虎地秦簡中可以看到,秦國已經製定出了內容豐富的法律,包括從政治到經濟,從生產到生活,一切皆有法式。這應該說,秦國玉鏤空螭虎紋合壁(戰國)能夠加強成文法的製定,商鞅有無可代替的功勞。“事皆決於法”表麵上看是在追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反對貴族特權。但事實上,在那個貴族還存在的國度,特權還隨處可見的時代,法家所主張的理想化的法治,根本無法達到絕對的人人平等。因為作為君主要集中所有的權力,君主是立法、行政、軍事、名號、教育、思想權力的占有者,所以作為統治者的君主本身就是超越於法律之上的。在君主看來,製訂法的目的,主要是維護國家的社會秩序,鞏固自己的政權和利益。
因此,秦國的國君們在援引了商鞅的依法治國、強調厲行法製思想的同時,也在不斷強調著自己在政權中的法律地位。尤其在秦統一全國後,商鞅的法治思想經過百餘年的發展,秦始皇把君主專製發揮到了極致。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年)公元前247年,秦王嬴政即位。在發動並吞六國、一統天下的戰爭,建立起中國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秦朝。所開創的中央集權的封建政體,一直沿用了兩千多年,對中國曆史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秦始皇自詡為“法”的化身,如果說先秦的法家在強調君權至上的同時,還注意到法的公正權威,那麼到秦始皇時期,法的唯一目的就是維護至上的君權,已經完全成了君主實現個人欲望的工具。“事皆決於法”逐漸演變成“事皆決於上”。在秦始皇看來,“法治”與“人治”是一體的。為加強君主至高無上的威望,秦始皇還建立起了一套君主極端專製的封建政治製度和法律製度。雖然這些和商鞅都沒有關係,但追溯秦始皇這種手段的根源就會發現,商鞅是“始作俑者”。
商鞅法治改革的另一個弊端就是他的重刑罰思想。商鞅主持變法,主要目的是為了使秦國秦國刻石 為戰國時代秦國刻石,今藏在北京故宮博物館。在戰亂中,迅速強大起來。商鞅認為國家得以強大的武器是“農戰”,為了能讓民眾心無雜念,務農力戰,商鞅才提出用法來規範、引導民眾的行為。他認為賞與罰是法治的主要手段,但應該以刑罰為主,以獎賞為輔。隻有刑罰才能達到禁止邪惡的目的,而賞賜卻隻能起輔助作用,因而他堅持主張運用“重罰輕賞”、“先刑而後賞”、“刑多而賞少”的賞罰原則。《商君書·去強》中玉馬(戰國晚期)說“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他認為刑多賞少使人民不敢犯法,就是對人民的愛護,民眾便會對為君主效力賣命。加重賞賜,減輕刑罰,就是君上不愛護人民,人民就不肯為君上而死。同時他指出,刑罰重,爵位才更顯得尊貴;獎賞輕,刑罰才有威嚴。君主能用尊貴稀少的爵位賞賜民眾,才是對人民的愛護;人民害怕嚴厲的刑罰,才肯為君主犧牲。細細推來,商鞅重刑罰為的是更好的統治百姓,但卻導致了重刑走向極端。在這裏要再次提到秦始皇,因為又是他繼位後沿用了商鞅變法時頒布的法律,並且雷厲風行地頒布另一套更為嚴厲的鎮壓法令。與此同時,秦始皇完全拋棄了商鞅“以賞助罰”的思想,他不再主張“重罰輕賞”,他變本加厲主張“重罰不賞”,認為隻有重刑多殺才能統治萬世。他為了能讓人民俯首帖耳,就要用殘酷鎮壓的方法對付民眾。因而他提出“以民為奸,製民如敵”的極端法治思想。按說,秦始皇的過錯怎麼又記到了商鞅的頭上呢,主要還是因為秦始皇是商鞅法治思想的繼承者、改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