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推動下,提比略在公民大會上提出了較為激進的土地改革法案,其中規定:第一,每一家長占有“公地”不得超過500猶格土地,另外,他的兒子中(如有的話)長子、次子可各占250猶格,從而限定每家占有“公地”的總數不得超過1000猶格(約合250公頃); 古羅馬旗手(左者)和將軍(右者)
第二,凡超過規定數量的土地一律收歸國有,然後分成30猶格一塊,分配給貧窮無地的農民使用,分地的農民每年要向國家交納少量的租金,不準出賣或轉讓,以免再出現無業遊民;第三,分配土地的工作由每年選舉的“三人委員會”負責處理。公民大會立即通過了提比略的土地法案,並把包括提比略本人在內的3人選為三人委員會,其餘兩人為提比略的嶽父阿庇安·克勞狄烏斯和提比略的弟弟蓋烏斯·格拉古。當時的蓋烏斯隻有20歲,正在軍中服役,在西庇阿的率領下遠征非洲努米底亞。公民大會選擇提比略和他的親屬參加三人委員會,表明人民群眾對提比略改革的信任。
三人委員會在平民的熱情支持下,積極地開展工作,在較短的時間內,有許多無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但是,土地改革遭到了貴族保守派的阻撓和破壞,困難重重。公地占有是長久以來的事實。這些占有土地經過數代人,代代相傳,已和私產沒有什麼分別,每一位公地占有者都想方設法證明所占土地為其私產。對三人委員會而言,要確定哪些土地為私產,哪些土地為占有地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另外,土地法隻涉及分配土地給貧苦公民,而沒有規定必須發放相應的資金給他們購置農具和種子。
建於公元前180年的宙斯祭壇貴族們的反抗變得越來越激烈。有些貴族裝瘋賣傻,蓬頭垢麵,身穿破衣爛衫,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在大街上遊逛,企圖得到人們的同情。貴婦們也穿起喪服,披頭散發,從一個神廟跑到另一個神廟,祈求神靈保佑。更有一些貴族,暗中收買了刺客,企圖伺機殺死提比略。
公元前133年夏天,帕加馬王國國王阿塔勒三世去世,他在遺囑中指定羅馬為其王國的繼承者。在得知這一消息後,龐培 提比略立即提出了博取人民歡心的新法案:阿塔勒的財產將作為分配給貧窮農民用於購置牲畜和耕作的基金,其王國由人民大會處置,元老院無權過問。盡管這一法案得以通過,但違反了羅馬共和憲政慣例,因為國家財政事務是專屬元老院的職權。提比略的做法被認為是向元老院的新挑戰,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嚴重冒犯了元老院。他們糾集了所有的保守派勢力,製造謠言,蠱惑人心,說提比略踐踏了共和國的法律和保民官的權力,用暴力代替共和製的原則。
龐培在元老院說,作為提比略的鄰居,他知道帕加馬曾派人將一個王冠和一件紫紅色袍子送給提比略,看來提比略是想做羅馬國王,實行獨裁統治。這些誹謗和攻擊,最終的目的就是阻止土地法案的實施。
反對派的反擊使得鬥爭達到白熱化。
5.競選連任
保民官的任期是一年,又到了選舉新保民官的時候了。這時,羅馬城內一些有聲望的人都在進行明年保民官的競選活動,元老院及所有貴族們都希望通過選舉將提比略趕下台,選出傾向於富人的保民官。為此,他們不惜重金行賄,拉攏和收買那些無業遊民。羅馬元老院壁畫提比略為了不讓土改方案中途夭折,決定再次參選。他又做出一個沒有先例的舉動:競選連任。這在當時的羅馬官製當中,是不可想象的驚世駭俗之事,貴族階層大嘩,這給元老院貴族們除掉提比略提供了一個借口。
公元前342年,由保民官魯基烏斯·格努基烏斯提議通過的平民決議禁止一個人10年內競選同一職位和1年內一個人擔任兩個職位,但這是對高級長官而言,而且不包含特殊官職,至於保民官的連任,並沒有法律明文禁止。
不過從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保民官的連任的確很久未曾出現了。元老貴族以提比略試圖建立專製政權為借口,大肆造謠並決心阻止其連任。提比略也提出了縮短軍隊服役期限、給公民以對法官判法案的上訴權、剝奪元老擔任法官的壟斷權、從騎士等級中增加與元老陪審員相當的陪審團名額等法案。盡管這些法案因時間關係沒有來得及實施,但在爭取群眾方麵卻起了很好的作用。古羅馬士兵頭盔按照羅馬法律規定,下一年的保民官選舉通常都是在上一年的秋季舉行,但是元老院卻故意將時間改在夏季舉行。這是有意為之的。因為,夏季正是羅馬的農忙時節,廣大農民無暇舍棄農活進城參加選舉。這對農民擁護者眾多的提比略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提比略為了連選連任,隻能在城市平民中爭取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