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各個國家都在養兵蓄銳,蓄意待發,戰亂紛爭不斷,隨時有滅國之爭,秦國也不例外。秦人的發展經過了漫長的曆史過程,秦穆公在位時,成為春秋霸主之一,但因秦地處西部邊陲,長期以來與中原各國的交往較少,經濟文化上落後於中原各諸侯國。在戰國初期,秦國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製度還處於比較落後的狀態,所以,秦國在和其他諸侯國以及戎、狄的鬥爭中,顯得愈來愈弱,最後形成被動挨打的局麵。銅胄(東周)在與中原各國的外交上,處於弱勢地位,被各國以“夷狄遇之”,不能參加中原各國的盟會。與外部鬥爭失敗的同時,秦國內部的矛盾鬥爭也逐漸加劇。剝削階級中新舊勢力之間的矛盾和勞動人民與剝削階級之間的鬥爭交織在一起,使秦國出現動蕩不安的局麵。這不利於擴大本國力量,更不利於與其他諸侯國抗衡。
在這樣的時候,兵源對一個國家來說就更顯得至關重要了。在商鞅的變法中我們也能看出這一點。在廢除了世卿世祿製後,商鞅就提出了獎勵軍功的軍功爵製。建立了軍功爵祿等級製度,這不僅增加了兵源,而且擴大了新興地主階級的社會基礎。鬼璽相傳是戰國時期魯殤王的鬼璽。魯殤王原是魯國的一個諸侯,天生就有一隻鬼璽,能夠向地府借陰兵,所以戰無不克,被魯國公封為魯殤王。有一天,他突然求見魯國公,說自己多年向地府借兵,現在地君有小鬼造反,必須回地府還地君的人情債。希望魯國公能夠準他回地府複命。魯國準奏,魯殤王嗑了個頭就坐化了。魯國公以為他還會回來,就在這裏給他設了這個一個地宮,把他的屍體保存起來,希望他回來的時候能夠繼續為他效命。他提出,“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扁莖銅劍(秦)“有軍功者顯榮,無軍功富無所芬華”等法令。這些法令對秦國的曆史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可以說改變了秦國的政治、經濟、軍事麵貌,改變了秦國的命運。因為獎勵軍功爵製在戰爭中極富誘惑力,極大地鼓舞了秦軍的鬥誌和士氣,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對外作戰時如同虎狼之師,所向披靡,勢不可當。加之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逐漸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麵。可以毫不含糊地說是商鞅通過獎勵戰功,使秦國的軍隊成為戰國七雄中戰鬥力最強的軍隊,秦始皇最終依靠這樣的軍隊統一了六國。
條條大路通羅馬,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一樣。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就是用另外的一種方式達到了增加兵源,加強軍隊戰鬥力的目的。
公元前2世紀左右的羅馬正是對外侵略和擴張不斷的時期。常年的征兵,常年的作戰使人民和軍隊疲憊不堪。公元前149年,在馬其頓爆發了偽腓力所領導的解放戰爭。公元前147年,在西班牙發生了長達九年之久的反羅馬戰爭。公元前138—公元前132年,在西西裏爆發了規模巨大的第一次西西裏奴隸起義。這些都表明,羅馬要有效地統治疆域遼闊的行省,必須建立一支數量龐大的軍隊。但當時羅馬的兵源並不能因為需要量的增加而有所擴大,反而呈明顯下降的趨勢。根據公元前154年的人口調查,適合入軍團服務的人數,也就是擁有地產的羅馬籍公民,約為324 000名。而到公元前136年,這一人數已下降到318 000名左右。因為軍隊的補充有財產的限製,古羅馬士兵外套胸針喪失土地的公民也就喪失了作為軍團成員的資格。因為羅馬人相信,你必須有財產,才能跟國家同呼吸共命運,那些赤貧的自由平民,是不會用生命去維護國家利益的。戰爭使赤貧的自由平民越來越多,軍隊的需要量和供給之間的差距就越來越大。如果不能解決國家兵源匱乏問題,羅馬的威力,它對征服地區的統治,都會受到威脅,這引起了統治階級的極大不安。
針對傳統公民兵製“服兵役者必須擁有土地、自備軍需”的嚴格限製,羅馬當時情況下,緩解兵源危機,首先得讓大量的無地者重新擁有土地,獲取服兵役的財產資格。而土地法的直接目標就是使無地者成為擁有土地的公民。公民兵製的又一規定,即擁有土地的公民必須服兵役,這又賦於了土地法緩解兵源危機的作用。 格拉古兄弟改革時就看到了這點,改革了土地法來適應這一軍事需要。尤其蓋烏斯·格拉古時期的改革,還提出了禁止征召年齡在17歲以下的男性公民到軍中服役,並規定由國家撥付公款供給士兵衣著,並且此款不得從軍餉中扣除等,一些惠兵、養兵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