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恕我先不在這裏進一步闡述這部憲法的意義和不足,因為此時日本乃至全世界的目光並沒有集中在這部憲法上,因為在東京還有更大的事件發生。
東京審判正是在“和平憲法”試運行前後開始的!
東京審判
對於前些年的一部電影《東京審判》我由衷的要向中國的影視工作者們致意,因為他們真實的還原了中國法律界在遠東的那場曠日持久的鬥爭。
東京審判不隻是一場國際訴訟,更是一場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滅絕人類行為的一場大清算。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1946年1月19日成立,法庭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菲律賓各一名法官組成了強大且複雜的法官陣容。這11國又各派出了一名檢察官作為控方,由澳大利亞法官韋布任庭長,美國律師基南任檢察長。中國委派法學家梅汝璈為法官。
遠東法庭對日本28名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其中就包括東條英機、廣田弘毅、鬆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這幾個雙手沾滿了中國人民鮮血的劊子手。
實事求是地說,當時的國民政府並沒有認真準備過這場訴訟,由於內戰的原因,國民政府無暇將精力放到清算日本戰犯的鬥爭中。
原國民黨第29軍副軍長秦德純甚至在證人席上被日本律師問的無言以對,當法官讓他舉證日軍暴行時他說:“日軍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法官讓他談具體點兒,他卻又重複一遍:“日軍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氣得法官差點兒把他轟下去。
但是,日本龐大的律師團不會想到,雖然國民政府無暇東顧,但是受到了日本侵害的各方麵人士卻都勇敢地走了出來,這裏就包括偽滿洲國的末代皇帝溥儀。溥儀將日本人如何將其和皇後婉容騙到長春,如何利用他作為幌子,在東北實施殘酷的統治,將其在滿洲的“帝王生涯”描繪得極其慘淡,說到悲傷之處,在場的控辯雙方無不動容。
溥儀連續8天出庭,舉出了強有力的證據,這讓囂張一時的日本律師團陷入了被動之中,也讓東條英機、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等戰犯立時慌了手腳。
當檢察官問及溥儀偽滿洲皇宮的生活時,溥儀又拋出了一顆重磅炸彈,他說道:“我的愛妻就是被吉岡中將害死的。”
他控告日本人害死了他的明賢貴妃譚玉玲,理由是譚玉玲已經身懷龍種,而日本人一心想要培植溥傑的兒子當太子(因為溥傑的老婆是日本人)。此言一出,整個法庭立即陷入了寂靜。當時輿論嘩然,譚玉玲被日本人害死的說法更是不脛而走。
東京審判整整審理了近3年,到1948年11月12日完成宣判,審判期間共開庭818次,審判記錄竟然共48412頁,有419人出庭作證,779人做出證人證言,證據受理了4300多件。
1948年11月12日法庭以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鬆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七人絞刑,絞刑在1948年12月22日東京巢鴨監獄被執行。行刑時,東條英機等人高呼:“天皇萬歲!”可天皇也救不了他們!
本應受到嚴懲的鬆岡洋右等人或已經死去,或裝瘋,躲過了正義的審判。而木戶幸一等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但是這些戰犯在1950年,便被美國陸續釋放出獄,而躲過了嚴厲的製裁。
這場審判,是確認國際法中戰犯的概念的一種重要的發展,但卻沒能完全代表所有被侵略國家人民的意誌,還讓很多罪責難逃的戰犯逃過了懲罰。
但對中國來說,這場審判最重要的意義並非是處死東條英機等人,而是他確定了南京大屠殺的史實,並在事實部分充分調查了南京大屠殺中日軍所犯下的殺人、強奸、搶劫、毀壞等一係列令人發指的罪行,成為了日後反駁那些至今還不肯承認南京大屠殺的日本右翼勢力的強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