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殺人遊戲(1 / 3)

我出這樣一個問題:在什麼情況下,母親會殺死自己的兒子?同學們可以設想一下,看能不能給出一個有說服力的答案。

(同學:一種是當夫妻反目成仇,妻子可能會殺死自己的兒子來報複丈夫。另一種是兒子罪大惡極,甚至成為人民的公敵,比如漢奸,這時母親可能會殺死兒子。)

我樂意討論這種關係,這些問題我們在寫作中經常會遇到。我們知道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母親和兒子是最直接的血緣關係,而且在遺傳學上來說,因為交叉遺傳,母親與兒子的血緣甚至超過母親與女兒的血緣。我認為這世上的家庭,一旦發生危機,發生激烈衝突,可能夫妻殘殺,可能孩子殺死父母,但絕不可能母親殺死兒子。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夫妻關係可能非常好非常恩愛親密,但是夫妻一旦反目,因為他們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一旦有什麼問題促使他們非分道揚鑣不可的話,哪怕他們曾經如膠似漆,好到不能再好,但是當他們分開一段時間後——我就說時間這個東西很厲害——當兩個人分開兩年三年,真的,那種情分就可以說是恩斷義絕。

至於說因為兒子犯下怎樣天大的過錯,而導致母親殺死兒子,所謂大義滅親——因為我比同學們年齡大一些,比你們多吃二十幾年鹹鹽,以我的經驗,我可以明明確確地告訴你們,我見到太多母親可以原諒兒子任何過錯任何罪惡,包括漢奸這種說法,除非母親是百分之百的共產黨員,視主義於親情之上。我不太相信這個事情。上次我們講的《九三年》,戈萬要捉拿和處決他的親叔叔,但是最後,仍然是革命之上的人道主義和親情使戈萬放走了身為革命敵人的叔叔。而且你們知道嗎,兒子殺母親要比母親殺兒子容易下得了手,因為母親要孕育兒子。我們總是說,兒子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兒子很少體會這些,而母親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所以剛才這位同學說的兩點並不很能說服我。沒關係,我們本來就是討論。

(同學:第一種可能,母親是瘋子,母親會殺死自己的兒子。第二種可能,兒子是私生子,私生子的存在對母親構成了威脅。母親為了自保,會殺死兒子,或者在兒子很小的時候,甚至剛生下來,甚至還未出生,母親就會殺死孩子。)

他說的這兩點我認為都能成立。一種因為母親是瘋子,瘋子什麼都做得出來,瘋子母親當然也可能會殺死兒子。另一種實際就是溺嬰,一個不能合法出生的孩子當他非法出生後,母親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於是會殺死幼小的兒子。這種例子直到今天還有,但是據說母親不能給這孩子喂奶,孩子吃她一口奶,也就再下不了決心。

實際上,今天我要講的是創作中的一個永恒主題——死亡。剛才這位同學說到瘋子,瘋子殺人,這是最可讓人信服的。但是我們今天討論的話題,是寫作領域中的死亡主題和殺人題材,討論瘋子就沒有意義;瘋子是精神異常現象,而不是我們在寫作時會麵臨的困境。一般認為寫作行為本身是一種突圍,對人類困境的突圍,剛才講到的瘋子母親殺死兒子,這是最充足的理由,但這不在寫作的突圍意義之中。

(同學:母殺子不一定是因為兒子做了什麼對不起某種人的事,可能兒子並沒做什麼,兒子的存在這件事本身就對母親有威脅。比如日本電影《人證》裏,那個兒子的存在必然對他母親的社會地位和金錢關係造成威脅,在這個情況下,母親就必然殺死兒子。而且這兒子是他母親和她所喜歡的人一起生的,經過十月懷胎,經過生育撫養,她對兒子是有感情的,她一直很喜歡兒子,就是在她殺死兒子之後,她也很痛苦後悔。但是因為兒子的存在威脅到她,於是母親最終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這是一個挺有趣的現象,這部電影改編自小說《人性的證明》。電影一開始設置了一個情節,母親僅僅生下這個兒子,但不撫養他,兒子跟隨父親生活。後來兒子威脅到母親的顯赫地位,其實也就是威脅到母親的生存。因為這是一樁醜聞,母親是世界級時裝設計師,卻和一個黑人生下混血孩子。醜聞一旦被揭露,無疑將殃及聲名顯赫的母親。《人性的證明》作者森村誠一應該是一個三流作家,他對這個故事的假設並不很有說服力,因為有太多的例子可以提供反證:當兒子的生存受威脅時,母親會毫不猶豫地為兒子作出犧牲。所以對母親而言,她自己的生存應該不會置於兒子的生存之上。這樣來看它的大前提就很有問題,當年我們看到這部電影的時候,就展開過討論。真的不能有充足理由讓那些做母親的觀眾說,電影裏的母親殺死兒子殺得有道理讓人信服。我相信十個母親有九個會說這是作家瞎編的。

(同學:母親並不知道這個人是她親生兒子,於是把他殺死了。比如說……)

非常厲害。你不用進一步解釋,你先請坐。他說的這個情形,最著名的例子是加繆一個劇本叫《誤會》。英雄所見略同,你和加繆就想到一塊去了。《誤會》這個劇本寫的是一對母女開一個旅店,其實是一個殺人的黑店。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離開十幾年的兒子說他要回來了。母親就跟女兒商量,說你哥要回來了,咱們再做最後一筆買賣,等你哥回來咱們就收山不幹了。結果這個兒子為了給家人一個驚喜,喬裝打扮,自己到這店裏來投宿,於是被他的母親和妹妹做了最後一票,也就是被毫不知情的母親和妹妹殺掉了。加繆這個故事非常厲害。

殺人是文學題材中特別大的一類。美國作家梅勒有一本名著叫《劊子手之歌》,是一部大約有七八十萬字的長篇,集中寫了一個殺人犯一生中多次殺人的故事。小說以記者采訪死囚的角度來敘述故事,中譯本有一千頁之多。還有一個美國作家卡波蒂也有一本名著,有兩個中譯本,一種譯為《殘殺》,另一種譯為《冷血》,寫一個殺人事件的始末。卡波蒂這部小說當時被譽為“新聞文體”,它是以紀錄片的方式寫的,我們後來也有紀實文學、報告文學這種提法,卡波蒂比較早地將這些元素運用到小說裏。卡波蒂的《殘殺》比梅勒的《劊子手之歌》還早些。在文學史上有太多殺人題材的小說,其中很多都是名著,特別有名的還有《美國的悲劇》,德萊塞的巨著,這是二十世紀初震驚全世界的一本書。在德萊塞以後,美國黑人作家理查·賴德寫過一本《土生子》,仍然是描寫冷靜的蓄意謀殺。

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死亡是文學永恒的主題之一?另一個主題是愛,就是愛與死,為什麼這是古往今來的藝術家們,尤其是作家們一直津津樂道的話題呢?

(同學:死亡對我們來說是很神秘的,我們會對這件事感到好奇,因為幾乎沒有活著的人會知道死亡到底是什麼滋味。另外死亡很刺激,人們讀小說有尋求刺激的心理,死亡就比較能勾起人們的這種心理需求。)

我一直強調讀書要讀“表”,要“由表及裏”,有沒有“裏”並不很重要,首先要將作品的“表”占有完全,這就已經很夠了。剛才她的說法,我覺得正好點出了死亡主題之表的兩個最主要方麵,一個是神秘魅力,一個是刺激。在表的意義上,這種說法已經很完整,但是我們在討論一個主題的時候,我們最終還是要回到“裏”,回到“抽象”。那麼從根本上,究竟為什麼人們會對死亡有這樣強烈的關注?

(同學:和傳統的皆大歡喜大團圓模式相對應,有一種殘缺美。一個貫穿始終的主要人物,在結尾時突然死掉,這會給讀者以強烈的衝擊,也有強烈的缺憾感。)

你說的殘缺美,美學上的考慮。

我自己有一個習慣,我在寫作時不太從本質去思考某個命題,但是我願意在寫作之前從終極意義上去考慮。不單寫作,包括生活本身,我也願意經常從終極、從形而上去考慮。如果考察死亡對於我們的終極意義,我覺得人類會麵臨各種困境,如饑餓、災難、失業、失戀,以及種種不安定感。人活在世上困境非常之多,剛才我說過,文學本身就是在困境中尋求突圍的過程,這是人們的一種內在需要。那麼在人類諸多困境之中,死亡是最嚴重的困境,而且繞不過去。西方流行說法,管死神叫黑衣人,不管你走多遠,黑衣人總在前麵等著你,就是人都躲不開一死。海明威還有一個說法是,我們大家都欠上帝一條命。我們在生存中遇到的最大問題肯定是生死問題,怎麼活,怎麼死。上次課上我講到過的日本電影《生死戀》,改編自日本白樺派大作家武者小路實篤的兩篇小說名著《友情》和《愛與死》。有一句台詞,就是當女主人公夏子死後,她爸爸說:“死去的人死已死了,隻有活著的人為他們難過。”這句話給我印象非常深刻。這麼好的話,真的你一生中都不會聽到幾次。這句話是說,難過的並不是死去的人,是跟死人相關的活人。我願意設想這種情形——我是寫小說的,我對這個話題很有興趣——我想人在陷入困境的當下,身在困境中人自己可能沒什麼複雜念頭。一個人被車撞了,在這個瞬間,他想的可能隻是“哎呀,我怎麼告訴老婆私房錢的存折放哪兒”,臨死以前完全可能想的是這件事,非常可笑的瑣事。但是和死者相關的活人,他們的感觸遠比當事人要複雜和深入。這些感觸有太多的可能性,而這些可能性都是活人的,不是已死之人的。我們這些活著的人,誰也不知道死亡離自己有多遠,自己哪一天會突然撞到黑衣人麵前。那麼大家都願意去體會,假如知道麵臨死亡時會有怎樣的感受,人們會反複地不斷地去尋求感受死亡的可能。

今天晚上我在另一門“閱讀大師”的課上會講克裏斯蒂。克裏斯蒂給人們提供了太多的感受死亡的可能性。人們對克裏斯蒂最高的褒揚是,說她是一個把謀殺變成娛樂的作家。謀殺確實是所有遊戲中最刺激有趣、最吸引人、也最不容易做好的一個遊戲,正因為此,克裏斯蒂是文學史上被閱讀最多的作家。

我覺得我做過一個有曆史性和開拓性貢獻的事情,我讀過那麼多小說,我確實沒讀過一本讓我心悅誠服的寫母親殺兒子的小說,隻有一個劇本,就是《誤會》。我自己寫過一篇小說《舊死》,是一九八七年蘇童在《鍾山》當責編時約我寫的,這也是我個人最得意的小說之一。具體情節我在這裏就不作介紹了,就是寫一個母親最後殺死了自己的兒子。我自以為寫得不錯,可以填補小說曆史上母殺子題材的空白。寫兒子殺父親寫得特別好的是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

我願意這麼說,殺人是人類死亡主題的一種演出方式。死亡有其他很多可能,比如災難、疾病、意外,我認為殺人題材不過是生命中一次體麵的謝幕,有時帶點莊嚴,帶點悲壯。因此殺人一直為人們津津樂道,是作家們一用再用的題材。

我今天帶來了博爾赫斯的小說。博爾赫斯是二十世紀一位具有非凡影響力的作家,中國有很多作家,包括像餘華、格非、殘雪,他們都為博爾赫斯所著迷,很多批評家也非常喜歡博爾赫斯。這個作家真是奇幻無比,他一輩子寫的小說結成集,也不過是我手裏這麼並不厚的一本書,全部都是短篇,可能沒有一篇超過一萬字,但是影響了二十世紀很多作家,包括很多大作家。

(同學:有人說您是在模仿博爾赫斯,您自己怎麼認為呢?)

一些批評家有過類似的說法,當然批評家說得比較含蓄,他們不會直接用“模仿”這個詞,一般不直接說“某人模仿某人”。有一些批評家說我受博爾赫斯影響比較重。博爾赫斯確實是我很喜歡的一個作家,我想他最大的魅力是虛擬,但是我不是。就像有些評論說國內某某作家受我影響,言外之意跟“模仿”也差不多,但是我也不認為這個說法正確。一個作家對某些方麵會有某種著迷,而這種著迷正是作家創作最主要的支點。比如我最著迷的方向,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評論家說對,我最感興趣最著迷的是一個物理學名詞——“位移”。我最喜歡考察各種情形下各種人和事物之間的相對位移;當挪動某一個位置之後,其他相關人和事物會發生什麼變化;在美學、哲學、包括神學上會產生什麼特別的意義。我最感興趣的是這個。至於說影響,我想一方麵每個作家都有各自特殊關注的部分;另一方麵,具體操作中的語言方式故事方式等等,一個作家總是要受很多前輩作家的影響,從很多前輩那裏汲取靈感。在敘述上影響我最大的,一個是英國的菲爾丁,另一個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我把海明威和博爾赫斯排在第三第四。

名著很多都不很好讀,讀起來不是趣味橫生,不是很輕鬆。博爾赫斯這麼一本書夠一般人讀一個月了。一天看一兩篇就夠讓人折磨,比較費琢磨。剛才我讓同學把博爾赫斯的《等待》讀了一遍,可能它到底講了什麼事情,同學們都還不太明白。小說主要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到旅店裏投宿,登記時他報一個名字叫什麼什麼維拉裏,作家這時馬上解釋道:“他之所以說這個姓,並不是當作秘密的挑戰,也不是為了減輕事實上他並不感受到的屈辱,而是因為這個姓一直困擾著他,他不可能想到另外的姓,他當時就想到這個姓。”這樣我們知道這個投宿的人其實不姓維拉裏,實際我們後來看到小說中還有一個人物叫維拉裏。這個一開始自稱是維拉裏的人住進旅店後,他什麼事都不做。這篇小說叫《等待》,一個人到一個旅店,就是等待。

剛才我說,作家們真是把死亡當作遊戲來寫。剛才我又說,總有黑衣人在前麵等著我們每一個,我們不知道他放我們走多遠,是一米還是一萬米,是一天還是十年,我們完全不知道。凡事都有一個結束。博爾赫斯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假如一個人知道自己馬上就要死了,自己該死了,當他沒有別的選擇,最簡單省事的辦法(我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辦法),就是靜候死亡降臨。這個人有點視死如歸,真是了不起。他在等待的過程中百無聊賴,你想他等候的是死亡,那還有什麼寄托呢?他經常去看電影,重複看同一部片子,總是坐在電影院最後一排。作家是這麼寫的,“他看了下層社會的悲慘故事,毫無疑問,這些故事包括失誤,包括他以前生活的群像。”但是他自己沒注意到這些,他是一個普通人,他沒去想電影裏的故事和自己有什麼關係。作為哲學家的博爾赫斯就說,絕大多數人不去想藝術和生活有什麼關係。小說裏又說他沒有信件。我們知道現在信件中有大量廣告,他連廣告都不會收到,因為他托了一個假名,沒有人知道他在這裏。他從來不記日子,他還有一個消遣是翻報紙。作家沒說他具體翻什麼報紙,隻說他經常看某一欄,說他老希望某一天能在報上看到一個叫維拉裏的人死去的消息。我們知道西方報業發達,報紙已經跟普通人生活緊密聯係在一起,一些日常小事都可能上報紙,人們死亡的消息也可能見報。《等待》的主人公就希望找這個,但是一直沒找到。作家也寫到他一點心理活動,說他有時會回憶起他這一生中有兩三件特別值得回憶的事情。有時他又希望眼下這種情形能一直延續下去,從中午到黃昏,他看著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長,他就這樣消磨時光。他還養了一條狗,跟狗交朋友,作家說他每天的心理活動並不比一條狗更多。小說不厭其煩地描寫這些,這篇小說並不長,兩三千字左右,可是剛才讀的時候,同學們可能都理不清脈絡,小說反反複複寫的就是主人公瑣屑無趣至極的這種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