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這些調查委員都有眼無珠嗎?當時實際隻擁有6%的土地和三分之一人口的猶太人,居然分得了巴勒斯坦地區56%的土地,而占總人口三分之二的阿拉伯人僅得到43%的地盤。也就是說,近一百三十三萬阿拉伯人繁衍生息了上千年的地盤中的一大半,都被劃給了還不足自己人口一半的猶太人。
拋開人們對猶太人在“二戰”中遭受的厄運所給予的同情不談,當時這些委員做出的結論,還的確是基於他們的實地調查和所見所聞。就在幾周的調查過程中,猶太複國主義組織號召猶太人行動起來,積極配合調查團的走訪,主動反映猶太人強烈的要求和願望,而阿拉伯領導層則要求阿拉伯人不予理睬這些代表,阿拉伯人明確表示不接受任何有悖於“巴勒斯坦的主權屬於阿拉伯人”這一原則的調查和建議,並設法抵製、阻撓這些代表的實地調查。
除了雙方截然不同的態度之外,調查委員會走訪巴勒斯坦期間所發生的一次事件,也左右了這些所謂公平客觀的調查員的情感。
1947年7月11日,從法國一個小城駛出的一條滿載著猶太難民的偷渡船“出埃及號”來到巴勒斯坦沿海。當時船上共有難民四千五百多人,其中幾百名都是小孩。“出埃及號”遭到了英軍艦隊攔截。當英國軍隊強行登船檢查的時候,船上乘客、船員組成人牆,與英國軍人發生了激烈衝突,結果導致兩名船員死亡、三十人受傷,輪船最終還被英國人粗暴地驅逐回法國。這些劫後餘生的猶太人不得不再次回到傷心地。
當猶太人與英國軍隊衝突發生時,聯合國調查委員會的人員就在現場。英國人的粗暴舉動以及數千猶太人誓死抗爭、急切回歸家鄉的渴望,都極大地感染和影響了這些委員的情緒。也許就在此時,一個明顯有利於猶太人的分治方案就在多個代表的心中形成了。
麵對這樣一個有失公平的調查建議,阿拉伯人憤怒了,他們斷然拒絕了調查委員會的建議,而猶太人對此結果卻是喜出望外。
事實上,早在1937年,英國人就提出過巴勒斯坦分治的建議。當時阿拉伯人的大起義如火如荼,焦頭爛額的英國派出了一個皇家調查組,在對巴勒斯坦考察後,提交了一份《皮爾報告》。按照這個報告的建議,英國人提議把巴勒斯坦分為一個猶太國和一個與外約旦聯合在一起的阿拉伯國,而聖城和海港則由英國暫時托管。根據這份報告的設想,猶太國將占全國地盤的五分之一左右。針對英國提出的分治方案,猶太人在當年的猶太複國主義大會上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激進派強烈反對分治,他們隻承認一個地跨約旦河兩岸的猶太國;而左翼派也反對分治,認為猶太複國主義拓殖程度還不夠,分治時機還不成熟;宗教黨派的發言人更是堅決反對分割聖地。各方爭執不下,英國人提出的分治提案最終也就不了了之。
但是,這次不同了。就在本次聯合國大會決定討論巴勒斯坦問題之初,古裏安和魏茲曼就已經達成一致,他們認為必須抓住這個重要的曆史機遇,不管采取什麼樣的形式,猶太國必須先建立起來再說,即便是隻給猶太人一小部分地盤也行(今天的巴勒斯坦人估計也有同樣的迫切心情)。
因此,當調查委員慷慨地劃給猶太人這麼多的地盤時,猶太人簡直是受寵若驚,迫不及待地要把這個提議變成現實。
以色列國誕生
時間來到了1947年11月29日的晚上。
當夜,巴勒斯坦無人入眠。無數猶太家庭、阿拉伯家庭都聚集在收音機旁,等待著遠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總部關於巴勒斯坦分治方案的表決結果。“終審判決”下來了。經聯合國代表大會全體表決,三十三國讚成(包括美國、蘇聯、法國等)、十三國反對(其中十個是阿拉伯或伊斯蘭國家)、十國棄權(包括中國、英國等),正式通過了“巴勒斯坦分治案”,這就是我們在巴以衝突中經常聽到的聯合國181號決議。根據這個決議:英國將於1948年8月1日之前結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並撤出其軍隊;兩個月後,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將建立兩個國家,即阿拉伯國和猶太國。
根據分治決議,巴勒斯坦國擁有西加利利、約旦河西岸等地麵積約1.12萬平方公裏的三塊互不相連的地盤,約占巴勒斯坦總麵積的42.88%,這裏生活著七十二萬多名阿拉伯人,猶太人不足萬人;猶太人的以色列國則獲得了靠近海岸的大部分肥沃土地,約占巴勒斯坦總麵積的56.47%,其中阿拉伯人四十九萬七千人,猶太人與之基本相當。尤其經過猶太人的外交努力,還得到了內格夫曠野及亞喀巴灣兩個極其重要的戰略要地;雙方爭奪的焦點耶路撒冷最終被劃為聯合國管理的國際特區,共一百七十一平方公裏,其中阿拉伯人十萬五千人,猶太人十萬。也就是說,在幾個大國的操縱下,近一百三十三萬阿拉伯人繁衍生息了上千年的地盤中的一大半,都被劃給了還不足自己人口一半的猶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