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風俗歌(1 / 1)

“風俗歌”在羌語中稱之為“祖惹木”,專用於傳統風俗儀式活動,主要是指祭祀、葬禮安魂和婚禮祝願時唱的反映民俗、禮儀方麵的民歌。包括“吉農吉刹(十月男子節)”、“瓦爾俄足(五月端午婦女節)”、婚嫁歌、禮儀歌、出征歌等。

“吉農吉刹”為祭祀民歌,歌曲曲調單純,邊歌邊夾說白或快板,類似說唱音樂。

婚嫁歌包括嫁歌及喜慶歌。嫁歌又稱姊妹歌,姑娘出嫁前夕,由陪伴新娘的婦女們和新娘唱。喜慶歌則是新郎家為慶祝喜事而唱的歌曲。內容有讚頌新娘的美貌和服飾以及祝賀辭等。婚嫁歌的演唱形式多為兩人對唱及重句對唱,也有齊唱和集體重句對唱。

禮儀歌主要指羌族人民歡迎和歡送客人時演唱的歌曲。這類歌曲曲調比較明朗,節奏規整。反映了羌族人民熱情大方的性格特征。

出征歌是指出征打仗時演唱的歌曲,分為出征和凱旋兩類。

一、吉農吉刹

羌族人民稱“吉農吉刹”為十月男子節,在十月舉行,但並非每年都有,是在一年內村寨中無18歲-50歲的成年男子死亡的情況下舉行的祭祀山神、慶賀羌曆新年、祈求豐收的歌曲。

該套“吉農吉刹”的速度緩慢,旋律進行很平穩,主要以二、三、四度為主,音域不寬,除了第一首有十一度以外,其餘的都在五到八度之間。在該套曲中均以五聲徵調式為主,強弱之間的對比較為明顯,節拍多是二拍子或三拍子,或者變換拍子。曲式結構沒有固定形式,不規整,音樂的素材較單一,多用主樂句進行重複和拓展,分句比較清晰,有一定的呼應性。

二、瓦爾俄足

“瓦爾俄足節”又稱“領歌節”、“五月端午耍山節”、“五月端陽婦女節”等,它是在每年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期間舉行的隻有婦女參加的節日活動。它本是傳統的祭祀性節日,祭的是羌族婦女心中的歌舞女神“薩朗姐”,今天,它已經逐步演變成了羌族婦女遊山賞景,既祭祀又歌舞的節日。“瓦爾俄足節”現已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瓦爾俄足節”歌的旋律屬於五聲調式體係,仍以五聲徵調式為主,在十二首歌中徵調式的歌曲九首,羽調式、宮調式、轉調的各一首,旋律、節奏、節拍均與“吉農吉刹”相似。與簡單、古樸的舞蹈相配合,節奏富有律動感。典型的節奏為“長短長型”和“長短型”。結構不規整、不方正,以主題音調為基礎,加以重複、變形或展開。

“瓦爾俄足節”歌和“吉農吉刹”套曲都是祭祀歌曲,但是今天在羌寨的流傳度卻各有不同,後者流傳的麵窄,能唱的人很少。而前者在羌族婦女中流傳麵較寬,能歌者多,常常被作為山歌演唱。兩者的音樂風格、調式調性、曲式結構、節奏、節拍等諸多的音樂元素都有相似之處。隻是前者的音樂較後者更富於變化,抒情詠歎性更強一些。

雖然“吉農吉刹”的流傳度並不寬廣,能歌者較少,但“吉農吉刹”是更為正統的祭祀歌曲,長期以來僅用於祭典、娛神,演唱者主要是巫師。

新中國成立以後反對封建迷信活動,很少再舉行此類型的祭典活動,歌曲的傳承趨於中斷,能歌者很少了。而“瓦爾俄足節”是羌族進入父權製度以後殘留的母權製的遺風,並非父權製時期的正統祭祀節日,祭祀的是女神,通過歌舞娛神又娛人。在長期的流傳中遊樂性日益增強,“遊樂性”衝淡了“祭祀性”、“人性”衝淡了“神性”,這是它日益流傳的條件和傳唱度廣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婚嫁歌

婚嫁歌包括嫁歌和喜慶歌。嫁歌又稱“姊妹歌”,是姑娘出嫁前夕,由陪伴新娘的婦女們和新娘一起唱的歌曲。內容有唱惜別之情、訴出嫁之苦或咒罵媒人,也有對新娘的勸慰。喜慶歌則是新郎家為慶祝喜事而唱的歌曲。內容上主要以讚頌新娘的美貌和華麗的服飾以及頌揚誠摯的祝賀為主。婚嫁歌的演唱形式多為兩人對唱及重句對唱,也有多人齊唱和集體重句對唱。

羌族的婚嫁歌從多方麵反映了羌族人民特有的婚俗。通過別具特色的婚嫁歌不僅可以聽到羌族婦女的哭訴,還可以看到情調別致的婚嫁場麵,看到他們特有的精神麵貌與民族性格。羌族男女從提親到結婚要經曆很多的儀式,而每一次儀式中都有本民族相應的風俗歌曲,有訂婚後男方到女方送聘禮,臨嫁姑娘在清點禮物時唱的《過禮歌》,有媒人帶領迎親隊伍到娘家唱的《結親詞》,有姑娘出嫁前夜唱的《花兒納吉》,姑娘上轎前唱的《嫁女歌》等。

婚嫁歌的曲調比較豐富,而且具有較強的抒情性,也有一定的即興性,速度緩慢,音域都在八度以上。多數以五聲徵調式為基礎,用“清角為宮”或“變宮為角”做上五度或下五度的轉調。從曲穀鄉的四首歌曲可以看到樂曲大多是四二拍,強弱較分明,速度舒緩,多是二句體或三句體。

黑虎鄉的“迎親歌”和“蘇因波”節奏鮮明、曲調明快,具有很強的舞蹈性,而黃先生記譜的“喜慶歌”是以一問一答的對歌形式來表現姑娘出嫁時候的害羞和喜悅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