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園都以墳丘為中心,周圍築牆垣,平麵呈正方形,四麵各開一門,稱司馬門,門外立雙闕。推測墓室均為設有墓道的大型豎穴式土坑,坑內棺槨用所謂“梓宮、便房、黃腸題湊”之製。皇後與皇帝合葬,同塋而不同陵,後陵一般是在帝陵的東麵,其陵園和墳丘較帝陵為小。隻有呂後的墳丘幾乎與長陵同大。漢承秦製,設寢殿於陵園。據記載,殿內陳列皇帝的“衣冠、幾仗、象生之具”,並有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侍奉如生前。寢殿之旁又設便殿,以像“休息閑晏”之處。以惠帝時在長陵設原廟為起始,西漢諸陵都在陵園的附近設廟,廟中藏主。帝陵附近都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位置往往在陵的東麵。例如,長陵的陪葬墓在陵東,至今尚有高大的墳丘70餘個,排列有序,蕭何、曹參的墓在陵園東司馬門外大道之北。茂陵的陪葬墓,如衛青、霍去病的墓,也都在陵的東麵。
東漢帝陵:據記載,除獻帝的禪陵以外,其餘11個陵都在河南洛陽附近。光武帝的原陵被認定在洛陽東北的孟津,但尚未證實。其餘諸陵,更難於確定。東漢的帝陵雖係繼承西漢的製度,但推測地下的墓室為磚築或磚石混合建築,其棺槨亦用“梓宮、便房、黃腸題湊”之製,但除木棺以外,應也采用磚和石料,可稱“黃腸石”。
從明帝的顯節陵開始,陵園附近不再建廟,周圍不築牆垣而改用“行馬”。此外,在墳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這也是東漢的新製。據後世文獻記載,原陵神道前置石象和石馬,但有待證實。明帝時在原陵舉行盛大的祭祀典禮,稱為“上陵”,以後成為定製。與西漢一樣,陵園附近亦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
第二節 先秦墓葬製度
中國古代墓葬從舊石器時代晚期開始到秦漢時期,已走過了漫長的曆史。秦漢時期的墓葬製度就是在繼承先秦墓葬製度的基礎上發展進來的。
一、遠古墓葬
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埋葬的發現,表明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出現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的葬俗。到新石器時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製度。墓壙一般是長方形或方形的豎穴式土坑。一些公共墓地,數以百計的墓坑往往排列有序。多數的墓是單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有些合葬墓為“二次葬”,即將許多已經埋葬過的屍骨遷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內。這些死者應是同一家族的成員,反映了一種緊密的血緣關係。有些合葬墓,埋著兩個或數個完整的屍體,他(她)們的性別相同,應係兄弟或姐妹。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合葬墓,所葬多為兩個成年男女,說明此時已經有了比較固定的婚姻關係。
不同時期和不同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黃河中、下遊的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屍體在墓內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東。黃河上遊的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還流行屈肢葬。長江中遊的大溪文化的葬式有仰身直肢葬和屈肢葬,前者數量占大半。屈家嶺文化成人土坑墓除個別為屈肢葬和俯身葬外,餘皆為仰身直肢葬。長江下遊的馬家浜文化墓葬中死者頭向大多向北,以俯身直肢葬為主,仰身直肢少,個別屈肢和側身葬。
崧澤文化墓葬早期葬式為仰身直肢,頭向大多朝北,中期墓葬頭向改為朝南,晚期出現合葬墓。幼兒死後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稱為“甕棺葬”。
墓坑一般都小而淺,僅能容納屍體。墓中隨葬品以陶器皿為最普遍,其次是石製和骨製的工具,裝飾品亦偶有發現,有時還有穀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裏,男子墓內多石斧、石鏟、石刀,女子墓內多陶製或石製的紡輪,顯示了男女在生產活動中的分工。如甘肅馬廠類型的鴛鴦池墓地確定性別的單人墓葬35座,其中17座女性墓中隻有4座隨葬工具,種類限於骨針、骨錐、石刀,石刃骨匕首僅見1例;另外18座男性墓中,隨葬工具的10座,工具種類除包括女性墓的幾種外,還有石刃骨刀、石斧、石研磨器、骨匕首、骨矛頭及彈丸等。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隨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別不大。但到新石器時代後期,出現了窮富分化的現象。有些墓墓坑麵積甚大,坑內沿四壁用木材壘築,上麵又用木材鋪蓋,構成木槨,槨內置木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