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使喀希尼,固長於外交手段。會李公罷職閑居,俄使暫緩密約之要求,而再以恩惠要結清廷,於是代借外債之問題發現矣。清廷自甲午歲後,軍費耗於前,償款迫於後,國庫空虛,搜羅乏術,不得不新募外債。然俄之財力不能如英、法、美之充足也,乃運動法國之銀行家,說合一萬萬兩之借款。俄人亦狡且詐矣,然更有集財之新法在,意蓋以與其集本國之資而投之於經營草創之滿洲,不若以他國之財成己國所經營之事,於是乎有俄清銀行之設立。滿洲之達官貴人欲常保其富厚,爭以其贏餘存儲此中,為子孫長久之計;從此俄國即有不利於滿洲之舉動,決不敢持戰議以自危。於是俄清銀行之鈔票通行於東三省之地,滿洲之財權直可謂統製於俄清銀行之手。而喀希尼所望成於李公之密約,又實行於是時。
正文 第865章 俄清銀行之設立(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