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紅都瑞金的第一任“京官”(1 / 2)

1931年8月,鄧小平奉黨中央之命,與妻子金維映一起,沿著上海至中央蘇區的地下交通線,來到贛南,到了瑞金。此時的瑞金正處在一個非常時期。中央蘇區從1930年上半年起,即在贛西南地區首先開始“肅反”,大規模整肅“社黨”“AB團”。時任瑞金縣委書記李添富等人,是這次“肅反”運動中的激進分子,大打“社黨”,濫殺無辜,使瑞金全縣城鄉處在一片慌亂和恐懼之中。瑞金蘇區幹部群眾的鬥爭情緒跌落到一個極低的“冰點”,有些區委、區蘇政府,竟一度癱瘓,無人負責。

鄧小平和金維映到達瑞金後,立馬與剛剛進駐這個縣的中共贛東特委接上頭。這時,特委書記謝維俊已經知悉李添富胡作非為,感到事態非常嚴重。謝維俊和鄧小平緊急召開會議,研究磋商,與金維映以及同時從上海來到瑞金的金澤鴻夫婦一道,想方設法迅速遏止瑞金亂肅“社黨”的錯誤。

製止瑞金亂肅“社黨”的錯誤,是要冒巨大政治風險的。危難之中,鄧小平毅然挑起了這副重擔。在謝唯俊的大力支持下,鄧小平與金維映、金澤鴻等一起,冒著風險,深入瑞金城鄉調查肅反擴大化的情況。為方便起見,他們起初以贛東特委派往瑞金協助工作的名義進行活動。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工作,終於查清了李添富亂肅“社黨”的事實真相及其嚴重惡果。

9月底,他們從鄉下回到縣城,在中共贛東特委支持下,鄧小平采取果斷措施,召開全縣黨員活動分子會議,向大家講解肅反的真正意義和正確的方針、政策,消除顧慮,號召黨員活動分子大膽起來揭發瑞金縣肅反中的錯誤問題。隨後召開縣、區、鄉三級主要幹部會議,“討論過去肅反的偏差”,說明肅反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負責肅反的領導人(肅反委員會)沒有掌握政策造成的,並以大量事實揭露了李添富在肅“社黨”中的嚴重錯誤和罪行,宣布撤銷李添富的一切職務,予以拘捕。在接著召開的瑞金縣第三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公審和處決了李添富。隨後,鄧小平亮出自己縣委書記的真實身份,代表縣委在大會上宣布了三條決定:第一,立即停止殺人;第二,凡被懷疑是“社黨分子”的一律不抓;第三,已被關押在獄的,如是貧農、中農的一概釋放,回原地繼續參加革命鬥爭;如是地主、富農的罰錢釋放,罰不到錢的取保釋放。於是,全縣被關押的300多名無辜者幸免於難。瑞金全縣人心大快,幹部群眾交口稱頌鄧小平是“包公再世”。

由於肅反擴大化得到及時而徹底的糾正,瑞金全縣的政局得到迅速穩定,幹部、群眾的革命積極性也隨之高漲起來。緊接著鄧小平又以果斷的工作作風,狠抓瑞金縣的各項建設工作。鄧小平當即抓的主要工作有三項:一是根據中央頒布的《蘇維埃組織法》,狠抓政權建設,迅速建立、恢複和整頓縣、區、鄉三級蘇維埃政權組織。原來瑞金縣沒有鄉一級,隻有村一級蘇維埃政府。村級政府管轄範圍太小,幹部也缺乏,工作難開展。鄧小平果斷決定取消村一級政府,隻在村一級設蘇維埃代表;建立鄉蘇維埃政府,歸區級政府管轄,建立鄉的代表會議,選舉堅決的革命分子擔任鄉蘇政府的領導工作。這就進一步完善和加強了蘇維埃政權的建設工作,使基層蘇維埃政權充分發揮出它的作用。二是培養和訓練本地幹部。由於錯誤的“社黨”運動,大部分革命骨幹被殺害,本地幹部顯得十分缺乏。加緊培養和壯大革命幹部隊伍便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9至10月,鄧小平在縣城“同善社”舊址舉辦了一期幹部培訓班,集中培訓本地幹部。鄧小平親自給學員講課,幫助大家提高革命覺悟和政策水平,傳授工作經驗。第一批60多名學員後來都成為瑞金縣的革命骨幹。三是徹底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瑞金縣在“全縣(除少部分)都成赤色區”後,經過了兩次分田鬥爭。但是,在第二次土地分配剛剛完成,幹部、群眾革命積極性正在高漲時,由於“社黨”運動嚴重擴大化,又將階級陣線攪亂,將幹部、群眾的革命積極性打了下去,全縣人心浮動,許多貧苦農民對得到的土地革命成果心存疑慮,有些地方還出現了假分田現象,地主豪紳也沒有受到真正打擊。第二次分田成果又麵臨著喪失的危險。鄧小平在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後,立即提出:“對已經按上述政策分好田的地區,必須維護原先的分田成果”;“對少數沒有分田或分田不徹底的地區,要按照政策發動貧苦農民起來迅速重新分配土地”;“不要侵犯中農的利益,也不要過分打擊富農,給地主也分一份土地”。這三條原則在實際工作中穩妥施行後,既充分保護了貧農、雇農的土地利益,又讓地主、富農有一定的生活出路,不會鋌而走險去造反。“三條原則”的施行,使瑞金全縣第二次的分田成果得以鞏固和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