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已婚與未婚(2 / 2)

終於,金誠所至。張峰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讓秦璿從心底接納了他。

處於大齡青年、剩鬥士的他們,僅僅談了四個月。張峰家人便逼婚迫在眉睫,秦璿稍稍感到時間有些緊促,彼此的性格還沒有來得及了解透徹。所以便想在走往婚姻殿堂前和張峰做最後一次袒露無疑的坦白。君子與小人的區別在於:前者是事先說明,後者是事後扯皮。有些話,有些缺點還是婚前坦白清楚比較好。

秦璿不顧女生該有的矜持,拉下身價,含蓄的說道:“我們應該把醜話說在前麵,我不希望結婚是奔著離婚去的。首先,我該表明我對你的態度:雖然我們相處的時間很短,但經過這幾個月的了解,我想我對你是沒什麼可挑剔的。”張峰靜靜的聽著,秦璿繼續說道:“你對我有沒有什麼看法?”

“什麼看法?”張峰永遠一副笑意淺淺的樣子。有些二丈和尚,摸不到頭腦。

秦璿不好意思的解釋道:“就是你對我有沒有什麼不滿意的?”

張峰明白後,連忙答道:“沒有沒有。”

秦璿莞爾一笑,安下心來繼續問道:“你不建議我比你大一歲嗎?

“不建議,若是建議也不會追你了。”

秦璿不好思議的解釋道:“我是不想別人說我以大欺小。你確定想好了?”

“想好了啊。”

秦璿繼續說道:“我從小在城市裏長大,連麥子跟韭菜都分不清。從來沒有做過農活,也不會做農活。到時候你可別說娶了個千金小姐回家呀?不過,我雖不會做農活,但不代表我是個好吃懶做的人。”

“我自己都沒做過農活,也不可能讓你做。以後結婚了,也不要你洗衣服,做飯。可以吧?”

“你這麼好啊?”一股暖流湧上心頭,更是為自己找了為體貼入微的老公而驕傲。

秦璿繼續發問:“我們家因為買房,欠了二十萬的外債。家裏幾乎是三餐不繼。但這都是暫時的,等收了房租,緩過氣來,日子就會好起來。這錢當然不用我們還,但我們家也拿不出嫁妝錢。你不建議吧?”

張峰低頭笑笑,表示默認。

有時想起,秦璿也發短信補充道:“之前,別人介紹的朋友中也有衝我們家境來的。我父母雖已我的名義買了套房子,但那是他們留下來養老的…”

“我想好了,我選擇和你在一起不會是因為看你家庭環境好壞,對你我沒有抱有任何目的性,我們之間有這個緣份應該一起去麵對困難和分享快樂,我們倆相互信任不要懷有懷疑心態,我絕不會去做個負心人,不想看到家人對我們倆有看法而影響到我們倆的感情。”

或許就是因為這最後一句話,讓我怦然心動,感動的一塌糊塗。終於毫無遺憾的決定嫁給了張峰。

當《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還未出台,房產商囂張的打著口語:結婚可以不買房,除非搞定丈母娘?因此,中國的丈母娘推動水漲船高的房價。當無數大齡青年因買不起房而娶不上媳婦的時,這個社會仿佛把房子與老婆綁在了一塊兒:要想有老婆,必須先有房。估計再也找不到像母親一樣深明大義,思想前衛的丈母娘了:“我是嫁姑娘,又不是賣女兒。隻要倆人相親相愛,房子麵包總會有的。”因為母親的思想理念,所以沒有給未來女婿施加任何物質上的壓力,便成全了他們這對城鄉結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