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宇宙之神就是自然——在接受宗教裁判所審判時的演說(1 / 2)

〔意大利〕布魯諾

演說者布魯諾(1548~1600年)是意大利哲學家、天文學家。著有《關於原則、原因和一》、《論年限、宇宙和渚世界》和《驅逐趾高氣揚的野獸》等。因懷疑宗教教義而慘遭迫害。1592年因宣揚“異端”而被宗教裁判所逮捕。入獄八年,威武不屈,1600年2月8日被教皇克萊芒八世下令處以火刑。1592年,布魯諾結束了15年的流亡生活返回意大利,隨即被宗教裁判所逮捕、審判。這篇演說辭,就是該年2月在接受宗教裁判所審判時所作的。

“精彩演說辭”

整個說來,我的觀點有如下述:存在著由無限威力創造的無限宇宙。因為,我認為,有一種觀點是跟上帝的仁慈和威力不相稱的,那種觀點認為,上帝,雖具有除創造這個世界之外還能創造另一個和無限多個世界的能力,但似乎僅隻創造了這個有限的世界。

總之,我莊嚴宣布,存在著跟這個地球世界相似的無數個單獨世界。我同畢達哥拉斯一起認為,地球是個天體,它好像月亮,好像其他行星,好像其他恒星,它們的數目是無限的。所有這些天體構成無數的世界。它們形成無限空間中的無限宇宙,無數世界都處於它之中。由此可見,有兩種無限——宇宙的無限大和世界的無限多,由此也就間接地得出對那種以信仰為基礎的真理的否定。

其次,我還推定,在這個宇宙中有一個包羅萬象的神,由於它,一切存在者都在生活著、發展著、運動著,並達到自身的完善。

我用兩種方式來解釋它。第一種方式是比作肉體中的靈魂:靈魂整個地處在全部之中,並整個地處在每一部分之中。這如我所稱呼的,就是自然,就是上帝的影子和印跡。

另一種解釋方式,是一種不可理解的方式。借助於它,上帝就其實質、現有的威力說,存在於一切之中和一切之上,不是作為靈魂,而是以一種不可解釋的方式……

至於說到第三位式的上帝之靈,我不能按照對它應有的信仰來理解它,而是根據畢達哥拉斯的觀點來看待它,這種觀點跟所羅門對它的理解是一致的。即:我把它解釋為宇宙的靈魂,或存在於宇宙中的靈魂,像所羅門的箴言中所說的:“上帝之靈充滿大地和那包圍著萬有的東西。”這跟畢達哥拉斯的學說是一致的,維吉爾在《伊尼德》第六歌中對這一學說做了說明:

蒼天與大地,太初的萬頃漣漪,

那圓月的光華,泰坦神的耀眼火炬,

在其深處都有靈氣哺育。

智慧充溢著這個龐然大物的脈絡,

推動它運行不息……

按照我的哲學,從這個被稱作宇宙之生命的靈氣,然後產生出每一事物的生命和靈魂。每一事物都具有生命和靈魂,所以,我認為,它是不朽的,就像所有的物體按其實體說是不朽的那樣,因為死亡不是別的,而是分解和化合。這個學說大概是在《傳道書》中講到太陽之下沒有任何新事物的地方闡述的。

真理麵前半步也不後退。前進,我親愛的菲洛泰奧,願任何東西也不能迫使你放棄宣傳你那美妙的學說,無論是無知之徒的粗野咒罵,無論是苟安庸碌之輩的憤慨,無論是教條主義者和達官貴人的憤怒,無論是群氓的胡鬧,無論是社會輿論的令人震驚,無論是撒謊者和心懷嫉妒者的誹謗,這些都損害不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決不會使我離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