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得罪慈禧,三被廢黜(1 / 2)

在慈禧太後擅權時期,他又前後三次遭到罷黜。

第一次:同治四年(1865年)二月,翰林院編修蔡壽祺上疏彈劾議政王攬權徇私。慈禧太後召見奕,說“有人彈劾你”。奕不謝罪,追問是什麼人。後答:蔡壽祺。奕頂撞說“蔡壽祺不是好人”,欲加逮問。慈禧太後大怒,以同治皇帝的名義親擬詔旨,斥責奕“妄自尊大,諸多狂傲,倚仗爵高權重,目無君上”,宣布撤去他議政王、軍機大臣等一切職任。消息傳出,朝野震驚。由於眾王公大臣一再奏請開恩錄用奕,慈禧太後恢複了他的領班軍機大臣一職,但取消了其議政王稱號。奕入宮謝罪,在太後麵前伏地痛哭,無以自容。這次軒然大波,慈禧太後不過略施手段,就使奕充分領教了她的厲害。

此後數年,奕與太後相安無事。但他不是那種八麵玲瓏的性格,主持樞要,判斷是非,又不可能處處依從太後心願。接著就發生了懲治太後寵監安德海的一段插曲。

慈禧太後平日深居內宮,諸事依賴身邊太監,太監對她曲盡諂媚之能事,兩者關係非同一般。太監安德海依仗慈禧太後的寵信,在宮內外作威作福,甚至欺負到同治帝頭上。小皇帝曾在宮中用泥巴塑了一個小人,早晚用劍砍泥人腦袋,一邊砍一邊喊:“殺小安子。”朝野之士對安德海多有反感,奕對他更是恨之入骨。有一次,安德海在朝房裏誇耀自己官帽上的翎子精美,一些大臣不敢得罪他,隻好連聲附和。奕實在忍不住自己的厭惡,冷笑著哼了一聲,說:“你的翎子再好,怕也護不住後脖子。”說明對他已動了殺機。

同治八年(1869年)夏,慈禧太後授意安德海前往蘇州采辦龍袍。安德海出京沿運河南下,船上遍插“奉旨欽差采辦龍袍”字樣大旗。沿途雇覓婦女,唱曲作樂。船抵山東德州,適逢他的生日,隨從男女給他設宴祝壽,大事招搖,兩岸觀者如堵。山東巡撫丁寶楨得到密稟,以安姓太監“自稱奉旨差遣,招搖煽惑,真偽不辨”,迅速奏聞朝廷。適逢慈禧太後正在生病(一說正在觀戲),奕等人授意軍機大臣擬旨,命山東督撫迅速派委幹員,將安德海嚴密查拿,無須審訊,就地正法。安德海被押送省城濟南,經丁寶楨親自審訊後下令處死。安德海伏法,人心大快。丁寶楨因辦理此案,竟一時成為風雲人物。奕處理此案,相當巧妙。慈禧太後迫於輿論,不敢為安德海公開開脫。她對奕等人雖有不滿,卻也無可奈何。

第二次:同治十二年(1873年),18歲的載淳宣布親政。他提出重修被英法聯軍焚毀的圓明園,給歸政後的慈禧太後居住。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奕聯合一些朝廷重臣擬定奏疏,以“西陲未靖,外侮方殷”為理由,諫阻修園。同治帝召見群臣,隻閱奏折數行,便說:“我停工何如!爾等還有何饒舌?”奕回奏:“臣等所奏尚多,不止停工一事,容臣宣誦。”隨即取出折底,逐條講讀。同治帝惱羞成怒說:“我這個位子讓給你如何?”奕不敢再奏。

數日後,同治帝召見奕,追問所奏微服出行事,是聽誰說的。奕答:“臣子載澄。”同治帝大怒,怨恨載澄。接著,同治帝以“召對時言語失儀”為由,宣布革去奕一切職務,降為不入八分輔國公。因遭到眾大臣反對,改為革去親王,降為郡王;並諭載澄革去郡王銜貝勒,以示懲儆。不過到了次日,載淳的胡鬧就受到太後的幹預。慈禧太後雖支持重修圓明園,但對載淳的輕躁妄動,還是不讚成的。大事小事,輕重緩急,她心裏分得很清楚。據記載,慈禧太後把載淳召入弘德殿,垂淚對跪在下麵的載淳教訓說:“十年以來,無恭邸(恭親王)何以有今日?皇上少未更事(年少不懂事),昨諭著即撤銷。”同治帝再頒諭旨,賞還奕親王世襲罔替,載澄郡王銜貝勒。這場風波隻鬧了數日,就告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