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一共有兩頁,用的是A4紙,中性筆寫的,字跡看上去軟軟弱弱的,不是很潦草但也算不上工整。

“你們看到寫封信的內容的時候我一定已經不在了,因為這不是一封普通的書信,而是一封遺書。

而我留下這封遺書不是為了懺悔,而是揭露一件秘密,也許你們到最後也許會問,到底誰才是這件案子的凶手?這……我不能說。也許你們會說我就是凶手,沒錯我曾經想過這個可能。也許我就是凶手吧。

故事要回到二十年前,當時我隻有八歲,我是一個孤兒,一生下來就是孤兒,因為被遺棄了,是村裏的兩個孤寡老人把我從苦丁樹下帶回了家,取名莫小離,那是他們夭折的女兒的名字。老人家裏沒有年輕人,而且很窮,當然我也窮,窮的吃蟲子。從小別人家的孩子就不跟我玩,說我吃蟲子還髒,明明他們也吃,也流鼻涕。體驗到了同齡人的冷漠,所以對比我大十歲的嚴蓉特別有好感,因為她是傻子,她不嫌棄我吃蟲子,不說我髒,有時還給我梳小辮兒。她成了我灰暗的童年裏唯一的光亮。

嚴蓉很漂亮,皮膚就像煮熟的荷包蛋一樣白皙,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大家都說她像畫裏的人兒,我不知道畫裏的人兒是怎樣的,因為我家的土牆上什麼都沒有……我的童年很苦,遇到了很好的嚴蓉。

事情就發生在我八歲的那年,那件事我終身難忘,它時常在夢裏敲打著我,讓我不要忘記。

八歲那年嚴蓉死了,沒有人知道她為什麼會被折辱,被誰折辱?她是被殺害而不是因為抑鬱而死,而我是目睹了整個事件的人。

當時弱小的我以為我也要死了,因為他們發現了我,打算不留下我這個知道一切卻沒有什麼存在感的人,其實當時就算我去告訴大家真相估計也沒人相信吧?因為嚴蓉就那樣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殺死了。他們打算把我扔進大河裏淹死,卻又沒有勇氣親手為我綁上石頭,最後隻好叫了平時最老實最膽小的那個來做他們不敢做的事。他們的決定使我最後活了下來,而他們不知道我還活著。

我以為我們再不會有交集,畢竟我後來遇到了我的養父,跟著養父的那幾年盡管我晚上做著噩夢,白天卻過得很安心。那時我知道了什麼是父愛。可是,注定命苦的人一輩子都難翻身。這是我在養父過世後出得出的結論。

養父過世後沒多久,他找到了我,他還是和噩夢裏的樣子一樣。他說我們都不曾改變,他還是膽小我還是懦弱。我無法反駁。

後來我們就開始了同樣的複仇行動,我說的複仇是說殺人方式,你們在看過那幾個渣子的屍體以後一定覺得我們很殘忍,幾近變態,在這裏我要反駁,他們對嚴蓉的折磨才算的上是殘忍變態,他們是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