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第二代君主李世民統治時期,出現了中國曆史上著名的太平盛世——“貞觀之治”。“貞觀”是唐太宗的年號,即公元627~649年共23年時間,在魏晉南北朝360年分裂割據局麵之後,出現了大一統的隋王朝,但是由於隋煬帝的暴政,隋朝很快被農民起義及軍閥勢力所推翻。公元618年,李淵在長安(今陝西西安)建立了唐王朝。公元627年,李淵次子李世民發動“宣武門之變”,殺長兄太子李建成、三弟李元吉,廢黜唐高宗,建立了自己的統治。麵對隋之鑒以及仍然十分尖銳的社會矛盾,所太:迅速確立了“去舍省費,較徭薄賦,選用廉史,使民衣食有餘”的以比為本的統治力針,製定了各種和適宜的統治政策,很快便出現了政治穩定、經濟繁朶、社會安記、邊境安寧的太平盛,成為中國曆史上典型的治世。

清靜撫民重農務本

唐太宗通過對隋朝速亡經驗教訓的總結,認識到隋朝滅亡的原因並非國弱民貧,而是統治者“奢華無道”,也就是說統治集團窮奢極欲,從而激起比眾反抗所致。戰亂之後則是國弱民貧,社會才會引起很複雜尖銳。要鞏固唐王朝的統治隻能是反隋之道而行之,為此唐太宗大力實施發展經濟、安邦經國的統治力針。與民關係比喻為舟與水的關係。認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統治政策得百姓安居樂業,統治就穩固,國家就安定;統治政策失衡,就要反抗,甚至顛覆君主的統治。公元628年,講唐太宗在其所下詔令中說:“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衣食,以失時為本。”

務本重農是唐太宗實施撫民政策的基本表現。唐太宗在其統治中,力求做到兩點,既要讓農民休養生息,又要奪農時公元634年,唐太宗下奶說:他統治以來,魏征打賭還形象地將戰亂之後社會經濟的發展工作久病初愈之人,認為須悉心調養才能使之體力回複,同樣的道理,戰亂破壞之凋敝不堪的社會經濟的恢複發展也必須以休養中息、比眾清靜安寧為前提。

為恢複說初凋敝堪的禮會經濟,唐太宗及其決策製定了一係列具體政策措施,貫徹清靜撫民的統治方針。唐太宗即位之後繼續推行高祖時期製定的均出製:這是時敁為根本的經濟製度。

均田製是公園485年北魏孝文帝改革時所創立的土地製度,北齊、隋朝繼續實施,對於恢複和發展我國北方社會經濟行產生起了重大作用。公園625年4月,唐王朝根據當時恢複社會經濟的需要,製定並頒布了新的均田令。唐太宗統治時期,繼續實施均令。均田令規定,保護中小地主和經濟的發展。均田令的實施,使農民和土地更緊密地結合起來,大力地促進了唐朝社會經濟的恢複發和發展。

與隋朝相比,唐朝並未采取特別的輕徭薄賦措施。一般情況下,統治者總會采取賑濟措施,使民眾渡過饑荒。唐朝之所以社會安定,時隋朝迅速敗亡,關鍵在於正常賦役限額之外,較易征發民財民力,而隋朝則為了大興土木、對外戰爭之需,大設地無製地濫征財民力,使民堪命。古往今來的曆史證明,廣大民眾製度規定的常的賦役征發,而額外的盤剝。唐太宗吸取隋亡教訓,提倡節儉,清靜撫氏,使得廣大牛產者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牛產,不能在此基礎上完成國家正常的賦役征發。唐太宗規定在農忙時不得行刑,便是為了保證大眾能夠進行正常的農業牛產。

唐太宗統治的20餘年,曾經多次下詔勸課農桑,不奪農時。同時還在全國各地建設義倉,建全倉儲製度,以濟救荒賑災。還采取一係列措施,鼓勵動力的生產和培植,鼓勵在戰亂時流人尤其是北方突厥地區的民眾建設新家園。增殖作為考核地方宮吏政績的指標,以鼓勵人口的增加。如他在《令有勸勉尻間嫁娶沼》中規定:“刺史、這令以下宮人,若能使婚姻及時,女成人單身者數少。”

在公元629年的--項詔令中還有婦人正月以來生男者,“粟一石”的獎勵措施。據記載,唐太宗末年全國戶數已達380萬,比其初年增長近1倍,這正是貞觀年間社會安定、經濟迅速恢複的一個重要表現。

用賢重能人盡其才

唐太宗在和太子李建成的鬥爭中取得決定性勝利,似要鞏固朝政卻並非易多。對於原太子部屬,一般政治家往往會采取“斬草除根”之法,大肆搜捕,嚴加懲處,網羅無遺。通過消滅政敵及其混亂的:的以維持其虛弱的統治。這種辦法雖然以在一定程度維持局麵,但想要長治久安,則是萬萬不可能的。作為一名傑出的政治家,唐太宗舍此法時求他途。在“玄武門之變”後,不但不對原政敵進行打七,反而采取拉攏利誘之法,使太子部屬臣服於己,重用其中有才能者。

唐太宗最初誅殺太子建成及其所有兒子,因為他們的存在是對他統治的潛在威脅。李世民部將還要求繼續迫究達成、兒"之黨,付在“玄武門之變”中立下大功的尉遲敬德卻表示堅決反對。他認為如果繼續擴大打擊麵,會很難維持安定局麵。唐太宗采納了尉遲敬德的建議,宣布了大赦令,規定:“閃逆之罪,止屍建成、元吉,自餘黨。”後來又一次重複了這一規定,以免逃亡在外的東宮被人告發而招致混亂。在嚴酷政爭之後的這一寬大舉措,無疑有助於加強唐太宗的統治。不僅如此,唐太宗還對於有傑出才幹的原太子東宮官吏加以重用,使其為自己的統治效力。如將流放在外的王速、韋挺等人召回朝廷擔任諫官,成為重要謀臣。

著名諫臣魏征的事跡則更具典型性。魏征原任太子洗馬,是李建成東宮重要成員。“玄武門之變”後,原太子部屬懼怕罪及己身而紛紛逃亡。唐太宗在認識到魏征的氣節才幹後,對他非常器重,正式成為身邊的諫官。如果不是唐太宗寬大為懷,則曆史上著名的諫臣魏征恐怕不會出現,唐太宗的許多過失也可能難以糾正。在公元632年的一次賞月夜宴上,唐太宗非常自豪地說:“魏征往者實我所盡心所事,是是嘉者,朕能用之”充分體現出唐太宗不計前嫌、任賢重能的胸襟大度。

唐太宗即位後,為了鞏固統治,迅速調整了決策集團,以便形成於己有益的中堅力量9先是罷免了唐高祖時支持太子的相位,並將其流放邊地。同時也將武德支持過他的宰相陳叔達、蕭瑀、宇文士及等人罷免,原因是他們才幹不是,難以進一步執掌大政以鞏固統治。由此是見,唐太宗用人主要還是著眼於大臣的政治才幹。用賢重能是唐太宗用人的一貫原則。李世民奪權後,主要任用原秦王府官員擔任宰相及朝廷其他重要職務1同時也不排除有才幹的原東宮官員,如王珪後任守侍中(宰相魏征守秘書監參決國政。到公元629年時,房玄齡任尚書左仆射,杜如晦尚書右仆射,俱為宰相。房、杜二人才幹傑出,明達政事,是唐代著名的賢相。賢相的決策,忠臣的直諫,使得唐太宗政治決策適宜得當,為“貞觀之治”的出現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