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投資者還在議論到底會不會有公司領紅牌下場的時候,突然傳來鄭州百文被申請破產的消息,令投資者大吃一驚。2月28日,ST鄭百文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日前收到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鄭州百文破產還債的申請書,因此,鄭州百文已成為滬深兩市首家麵臨破產風險的上市公司,從而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當然,破產是一種退出,但又不完全等同於證券市場的退出機製。股票如果被暫停上市,隻要公司在一定期限內扭虧,還可以恢複上市。即使最嚴重的終止上市,即摘牌,也隻是意味著上市公司從證券市場消失,但投資者還是企業的股東,隻不過股份不能在市場上轉讓、交易。但破產就意味著企業的法人資格消亡,企業不存在了,股權亦隨之消失。破產償債的原則,債權優先於股權,鄭州百文總負債高達22億元,而總資產14億元,償債都遠遠不夠,一旦宣告破產,股東可能顆粒無收。這就是說,投資者麵臨的一個殘酷的事實是,鄭州百文如果真的破產,投資者就要麵臨血本無歸的結局。
鄭州百文於1988年完成改製並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1996年4月上市;1998年3月披露年報,1997年每股收益0.45元,當時還頗讓人看好。因此,1998年6月,該公司即迫不及待地推出10配3的配股方案,籌集資金1.47億元。誰知道錢一到手,公司就翻了臉,1999年4月披露年報,1998年虧損5億元,每股虧損2.544元,股票被特別處理。致使許多人不理解:剛剛還從股民手裏圈走了1億多資金,怎麼會一眨眼就虧了呢?當然公司有說法,那就是市場疲軟,需求不旺。但當國內市場需求開始轉旺後,鄭州百文仍然沒有旺起來。1999年8月披露中報,中期虧損5.3億元,每股虧損2.7元;1999年12月截至1999年9月的貸款本金及應付利息19.36億元已由中國建設銀行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設立資產重組委員會,但似乎也沒有效果。1999年再次出現重大虧損,每股收益-4.843元,每股淨資產-6.57元。
鄭州百文一旦破產,自然將成為中國第一家破產摘牌的上市公司。當然,鄭州百文的破產目前隻是提出了有關申請,最終是否會破產,仍存在變數。但不論最後鄭州百文是否會破產,這一事件的出現,對投資者的風險意識,無疑是一次巨大的警示。其實,企業破產是市場經濟中的一個正常現象,對於資不抵債的企業,債權人完全有理由提出破產申請。在國外,上市公司破產的例子也有,最近銥星公司破產事件非常引人注目,而銥星公司就是在納斯達克市場裏的上市公司。從國內來看,近年來一些效益很差的國有企業破產,已逐漸為人們接受,但上市公司破產,一時之間似乎還讓人覺得“措手不及”。生老病死是市場的法則,對上市公司的“死”,投資者不能不具有這種心理準備。對於跟著莊家去瘋狂炒作虧損股、重組股的股民,不能不有所警惕。
經過中國證監會批準,5月1日,修訂後的滬深《股票上市規則》正式實施。這一新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特別處理、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對連續3年虧損的公司,增加了董事會在披露年報前至少發布3次提示公告的義務。最引人注目的是新規則對“終止上市”有了明確的說法。該規則把“終止上市”分為幾類,並明確規定,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公司股票須特別處理,僅在每個交易日上午交易。一旦法院宣告公司破產,將在報證監會批準後終止其上市。而就在此規則實施前一天,PT農商社爆出了震驚市場的巨虧新聞,由此,上市公司的退出機製再次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而誰將成為第一家領紅牌下場的上市公司,也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
1999年年報顯示,滬深兩市資不抵債公司不僅數量由上年的4家迅速增至12家,而且資不抵債程度惡化,PT農商社每股淨資產僅為-7.73元,ST瓊華僑的資產負債率則高達228%。另外,注冊會計師還對32家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提出質疑,占總數的3.31%。其中,注冊會計師認為PT雙鹿已處於無持續經營能力狀態,會計師亦無法確認PT農商社、PT紅光、ST大洋B、ST渤化等依據持續經營原則編製的會計報表是否合理,PT網點、ST黔凱滌、ST聯益等持續經營能力已受到極大影響,ST瓊華僑、ST鄭百文、ST港澳等的持續經營假設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顯然,這些資不抵債、已處於無持續經營能力的公司,理所當然地是紅牌下場的“候選人”。既然公司已經資不抵債,就應該按照市場方式讓其破產,退出證券舞台,正所謂“流水不腐”。據《公司法》第157條規定,“最近3年連續虧損”的公司“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公司法》第158條規定,最近3年連續虧損的情形“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也就是說,對於個別嚴重資不抵債的公司,應對其盡早清算,進入破產程序,以便徹底從資本市場中退出。隻有這樣才能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保證整個市場正常的新陳代謝和健康發展。
縱觀證券市場上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其基本特征除了主業弱化,負債過高,管理混亂外,最根本的還是企業沒有建立一個良好的運行機製。出於保牌的目的,許多連續虧損的公司都進行了大規模的資產重組,個別公司也的確演繹了醜小鴨變天鵝的故事,1998年8家ST公司因此而扭虧摘帽,1999年更增加到17家之多。在重組翻身的ST公司中,也確實有南通機床、海虹控股等成功企業。但對相當大一部分連續虧損公司來說,由於重組的動機就是扭虧保牌,因而在重組過程中,僅以實現報表盈利為目的,而不注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組,最終的結果隻能是使企業重新陷入虧損的泥潭。
但與這些公司業績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股價的居高不下,有些虧損公司的股價甚至高過質地良好的國企大盤股。因為越是虧損的公司,越有重組的題材,以至凡是戴有ST、PT帽子的股票,股價大多扶搖直上,實現翻倍不過十天半月工夫;而一旦重組,“山雞”變“鳳凰”,“稻草”成“金條”,隻不過彈指間事。PT農商社在1999年報披露前的一個交易日,股價竟以漲停板報收。這種不正常的情況極大地助長了證券市場的投機之風。另外,大量連續虧損企業在證券市場存在,拖累了上市公司的整體業績,成為證券市場的一大“汙點”。長此以往,不利於樹立證券市場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更不利於吸引更多的場外資金源源不斷地進入,從而也不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
實際上,隨著上市公司虧損麵積增大,要讓每一家企業都實現扭虧增盈是不現實的。而隨著高新技術板的建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條件更低,途徑更多,原本以虧損上市公司為目標的借“殼”活動將可能有所收斂。而這些集中於一些傳統行業的連續虧損企業,也必將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逐漸萎縮,最終退出國民經濟舞台。這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因此,如果按照真正的市場機製,對病人膏肓的上市公司最後結果隻有一個,那就是“退出!”
現在最讓人關注的是PT農商社是否會第一個領紅牌下場。從目前的情況來看,PT農商社不僅嚴重虧損,而且整個企業信用度下降,債務沉重,官司纏身。雖然PT農商社和有關部門千方百計想對公司進行資產重組,但誰會願意來接這個爛攤子、背這十多億的債務呢?因此,不少市場人士,包括一些負責市場運作的職能部門的專家都主張,對於這種在現實上已喪失重組價值的公司,應該研究終止其上市的程序及著手善後處理事宜。
根據優勝劣汰這一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績劣股退出股票市場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實現資源合理配置的功能。當然,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證券市場也不會例外。實行退出機製,無疑對市場會有所震動,對持股者會有所影響,但這是我們別無選擇的選擇。隻有在退出機製上有所突破,市場的進入機製才會更加完善,投資者才會根據股票的質量進行理性的投資,上市公司才會真正踏踏實實地進行經營,我們的證券市場才會規範與健康地發展。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票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權限在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到底誰來開這第一個頭,這要用事實來說話,此時作推測意義並不大。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喊了幾年的退出機製,很快就將正式亮相登場。這對於保證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規範股市發展,將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