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中國古代軍隊的兵禮與軍法(4)(1 / 2)

當然,因作戰需要而不得不在非餘糧調出區行軍的情況是非常多的。但大體上是把在餘糧調出區行軍視為正常。在這樣的地區內行軍比較省力,如果是在本國領域內或友好國家行軍,則依靠後勤隊提供糧食和依靠派員征發、購買當地百姓的糧食。

如果軍隊紀律不好,征發往往成為掠奪,掠奪本國居民一向被認為是令人不齒的行為。但紀律不好的軍隊經常這樣做。比如明末官軍,被稱為:“強盜好比梳子,士兵好比篩子,軍官好比剃刀”。這樣的軍隊想打勝仗,除非天神幫忙。紀律良好的軍隊不會掠奪本國人民。

有一個小故事是:一個軍團的羅馬軍隊在一個蘋果園中駐紮,當他們離開的時候,連一個蘋果都沒有減少。如果因故不在餘糧調出區行軍,那麼有好幾種辦法:一是掠奪。人民遭到掠奪,固然悲慘,但軍隊的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二是派兵打獵和采集食物;三是依靠隨行給養和牲畜。如阿拉伯軍進攻東羅馬的敘利亞的時候就是這樣;四就是依靠補給隊了。當到了敵國境內的時候,軍隊的補給就會遭到極大挑戰。因為不僅補給距離變長了,而且還要麵臨敵人的堅壁清野和騷擾。

在各個地區,收割糧食的時候不同,在熱帶是一年三熟,暖溫帶是一年兩熟,溫帶是一年一熟,除了收割季節外,其餘時候必須從敵國人民那裏獲得糧食。

在古代,掠奪敵國居民是天經地義的。這種掠奪往往非常殘酷。焚燒、掠奪、強奸是家常便飯。愷撒進攻別都裏及斯人的時候,因為沒有焚燒村落而使後者猝不及防。可見當時羅馬軍隊是把焚燒村落視為慣例的。其實沒有任何頭腦正常的將官會限製軍隊在敵國境內的掠奪。隻有在內戰中,掠奪才有可能得到限製。比如完顏亮進攻南宋的時候,嚴格約束紀律,士兵失火燒毀民房,都被斬首。於是金軍與百姓“親如一家人”。其實即使在現代,國際法也認為帝國的人民和財產具有“敵性”,允許限製其自由和進行征發。

當然,無節製的掠奪是被禁止的了。在掠奪時,一般大部隊是不出動的。隻出動散兵進行。除了掠奪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從自己國家獲得補給。但在敵國境內,補給隊容易遭到襲擊,因此補給隊本身也需要護衛。中國進攻匈奴人的前119年漠北決戰中,主力騎兵10萬,而保護後勤隊的步兵卻有數十萬。這些步兵當然也要消耗糧食,因此運到目的地的糧食有限,當時就有一種說法,對匈奴人作戰:運輸30石糧食才能到達1石。由此可見如果對擁有大量騎兵的敵人作戰,後勤壓力是多麼大。

在敵國境內行軍,遭到襲擊的危險比較大,所以行軍的時候要有所防範。在國內行軍時隻需要成一字長蛇陣沿重要道路行軍即可,如果軍隊數量太多,沿幾條道路前進就是了,但在敵國內,要避免敵軍的突襲,所以一般避免在狹隘的地形,如山穀、沼澤行軍,因為一旦遭到敵人襲擊,很難展開。行軍時,一般把軍隊放在前麵,指揮中樞及其衛隊放在中間,後勤隊和其他非戰鬥人員放在後麵。行軍隊伍兩翼是機動性好的輕裝部隊和騎兵,以便照應前後。軍隊按建製分成若幹部分,當遭到襲擊時,先頭部隊在原地堅守,第二部分向左前方展開,第三部分向右前方展開,以後部分單數向左前方更遠處,雙數向右前方更遠處展開。迅速從行軍狀態轉變為戰鬥狀態。

如果非要從狹隘地區行軍不可,為了安全,一般要先占領前方高地。如在水網地帶,一般要多路並進,每路都保持在臨近的另一路能夠看得到的距離內。隻有經過嚴格訓練的軍隊,才能夠迅速而有序的從行軍狀態變換到戰鬥狀態,或者進行相反變換。

古代軍隊的行軍速度,依敵方的抵抗和我方的戰略需要而有所不同。羅馬重步兵的標準是負荷23公斤在5小時內行軍31到39公裏。劉徹時代之前,中國人在談到中匈邊界的時候,說邊界距長安僅300裏,輕騎一日一夜可至。西方的例子是漢尼拔在紮馬之戰失敗後,據說兩人兩馬在一天一夜間跑了200多公裏。為了出奇製勝,輕騎兵長途快速行軍是有可能的。但不能持久,這是要注意的。

因為輕騎兵如果快速機動,必然要拋下後勤隊、重裝部隊和一切不能快速機動的人和物,而且,馬匹本身將十分疲勞。這樣,輕騎兵自己的戰鬥力和持久能力必然大大下降。基本上隻能出奇製勝。一旦製不了勝,就隻有失敗一途了。不過快速機動確實能夠為統帥帶來巨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