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跟李膺辦過的兩個案子有關。第一個案子是在李膺任河南尹(河南郡的太守)的時候。當時有個叫張成的方士,善於占卜預測,不少事都被他未卜先知了,所以有些名氣。但他沒把這個本事用在正道上。
這一年,他預測出不久天子就要大赦天下,按說這不是個壞事,可是張成是個心術不正的小人,而小人有個特點,就是他總是利用一切好的時機幹壞事。張成幹了什麼事呢?他竟然慫恿他的兒子殺人!估計殺的是仇人。
他以為這時候殺人沒關係,反正將來可以被赦免。但是他有一個環節沒算準,就是他忘記了當時的太守不是別人,而是李膺。而李膺是個眼裏揉不進沙子的人,撞到李膺的槍口上豈不是自討苦吃?事發之後,李膺立馬將他兒子抓捕歸案。過了不久,天子竟然下詔大赦天下,按照詔令,就是殺人犯也得赦免啊。這時張成心裏估計是“沒事偷著樂”,等著看李膺的笑話呢。可是讓張成想不到的是,李膺是個大義麵前,連皇帝的賬都不買的執法如山的清官,他絕不願姑息養奸,於是不顧皇帝的赦令,堅持將張成的兒子處死。張成偷雞不成蝕把米,對李膺是恨之入骨。
這說明像李膺這樣的清議名士有個特點,就是嫉惡如仇、雷厲風行。因為他們都認為:治亂世要用重刑。
還有一件事發生在李膺任司隸校尉的時候。當時野王縣的縣令名叫張朔,是當朝皇帝漢桓帝所寵信的宦官、“十常侍”之首張讓的弟弟,這個張朔仗著他哥哥的權勢,貪暴殘忍,無惡不作。有一次,他竟然無緣無故殺了一位孕婦,以此取樂。那些把別人不當人的人,其實自己早已是非人。東漢時期,皇族也好,外戚也好,宦官也好,貪官汙吏也好,他們中間到處都是這種披著人皮、不幹人事的“非人”。事發後,張朔畏罪潛逃,逃到哪兒呢?不用猜也知道,逃到了京城他哥哥張讓的家裏,藏在合柱之中(由幾根木料圍成的空心之柱)。李膺這時剛剛走馬上任,擔任司隸校尉不過十天,得到消息後,他毫不猶豫,親自帶兵徑自闖入張宅,打破合柱,將張朔緝捕歸案。經過審訊,證據確鑿,李膺立即下令,處死張朔。為什麼要“斬立決”?
這不符合法律程序啊?原因很簡單。因為張朔的後台張讓是皇帝身邊的紅人,此時不殺,以後也就殺不成了。李膺的當機立斷,先斬後奏,體現的既有大勇,也有大智。後來張讓告到漢桓帝那裏,皇帝興師問罪,李膺一番慷慨陳詞,終於化險為夷。由此可見,李膺對待喪盡天良的宦官集團,有一個很鮮明的態度,就是以暴製暴,除惡務盡!
從此以後,李膺簡直成了那些奸邪宦官的天敵和克星了。在他的轄區之內,大小宦官不得不夾起尾巴,走路都不敢伸直腰板,說話也不敢粗聲大氣,連假日裏也不敢出宮門玩耍了。漢桓帝感到奇怪,宦官們就叩頭如搗蒜地向他哭訴說:“畏李校尉。”——我們都被李校尉搞怕了!
我猜想,十歲的小孔融之所以對李膺那麼崇拜,可能就是因為他聽說過李膺的一些事跡,特別是這兩件大快人心的案子。要知道,十來歲的小男孩最崇拜的就是英雄,在孔融眼裏,李膺就是這樣一個除暴安良的英雄。
還有一層可能不太為人所注意。聯係到當時的時代背景和政治形勢,可以說,十歲的孔融和五十多歲的李膺的這次會見,是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會見,這次會見冥冥之中完成了清議名士的一次新老交替——漢末清議之風的領袖李膺,把清議運動的接力棒,傳到了後生可畏的孔融手裏。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次會麵的六年之後,李膺就被宦官集團殺害了,而與此同時,年僅16歲的孔融卻幹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壯舉,奠定了日後他在政壇、學界和士林中的地位。
黨錮之禍
先說李膺是怎麼死的。
事實上,李膺一直都活在屠刀邊緣。因為他的對手宦官集團是一群窮凶極惡的變態殺人狂,當這幫變態殺人狂和國家暴力機器一起開動的時候,手無寸鐵的讀書人麵臨的當然是舍生取義,殺身成仁。平心而論,這些清議名士都是大漢朝廷的忠臣,他們隻是不能容忍宦官專權這隻國家軀體上的毒瘤越長越大,他們想幹的不過就是給漢王朝做一次“根除性手術”,將宦官這隻毒瘤連根切除,讓它不再做惡,不再害人,不再禍國殃民。如果把大漢王朝看作一個晚期癌症患者的話,那麼,宦官集團就是日益肆虐的毒瘤,這些憂國憂民的清議名士就是手術刀,或者就是抵抗癌細胞的白血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