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甲子表六十年氣化規律分析(1 / 3)

甲子六十年周期表中,運氣氣化主要存在兩大類情況。即運氣同化與運氣異化。所謂同化,即指大運與司天之氣或在泉之氣,歲支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包括天符、歲會、太乙天符、同天符,同歲會五種情況。所謂異化,即大運與司天、在泉,歲支之氣的五行屬性相異,但大運與司天之氣卻存在著生、克關係。由此而產生運氣異化的兩大規律,即:

運生、克氣——運盛氣衰,以運為主。

氣生、克運——氣盛運衰,以氣為主。

在甲子六十年周期表中,雖然有三十年陽年及三十年陰年,但實際上卻沒有那麼多的太過之年及不及之年。由於運氣同化及運氣異化、從化的依存製約關係,而使大多數氣化呈現平氣。

第一節運氣同化氣化規律分析

一、運氣同化年的分布

甲子六十年中,有同化關係的共二十八年,即:

天符年:共十二年。但減去四年太乙天符,實際隻有八年。其中,運太過而同天(同天,即大運與司天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的有三種共六年,即丙之辰戌,戊之子午,戊之寅申(丙辰年、丙戌年、戊子年、戊午年、戊寅年、戊申年)。運不及而同天的亦有三種共六年,即已之醜未,乙之卯酉,丁之巴亥(己醜年,已來年,乙卯年,乙酉年,丁已年,丁亥年),所謂“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三”(《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同天化指大運與司天之氣相同,同地化指大運與在泉之氣相同)

同天符年:共六年,減去和歲會相同的二年(甲戌、甲辰年),實際隻剩四年。即大運為陽幹太過年與在泉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

共三種六年。即甲之辰戌,庚之子午,壬之寅申(甲展、甲戌、庚於、庚午、壬寅、壬申年)所謂“太過而同地化者三”。(同上注)

同歲會簪:共六年,大運為陰幹不及年與在泉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亦包括三種共六年。即辛之醜未,癸之卯酉,壬之寅申,(辛醜、辛未、癸卯、癸酉、壬寅、壬申年)

歲會年:共八年,即大運與歲支的五行屬性相同,並且歲支磐須是五方正位的年份,即丁卯、甲戌、丙子、乙酉、已醜、甲展、戊午、己未,正如《素問·六微旨大論篇》所說:

“術運臨卵,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糕於,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同化重疊年:

指太乙天符年,同天符歲會年,同歲會歲會年三種太乙天符年:即天符加歲會年,共四年,即:戊午年,乙西年(金),及兩個土年:己醜,己來年。

但這四年中,真正能導致氣太甚的隻有戊午年,因為夾運為陽幹太過,而其餘三年皆為不及年,得天之助正好化為平氣,所以對氣候影響當不致太過。

上述運氣同化年本應為至十六年,但減去同化重疊年,實際隻有二十六年。即:

天符年十二年減去四年太乙天符年(戊午,乙酉,已醜,已未)隻剩八年。

歲會年八年減去四年太乙天符(天符加歲會)隻剩八年。又減去和“同天符”相重複(即同天符加歲會)的(甲辰、甲戌)年隻剩二年(丁卯、丙子)再加類歲會年二年(辛亥、庚申),則運氣同化共二十八年。

為什麼歲會年隻有八年,因為壬寅、癸已,辛亥,庚申四年的歲支,不當五方正位,故不為歲會年。其中,癸已為同歲會年,壬寅屬同天符年。辛亥及庚申為類歲會年,因雖屬運氣同化,但不符五方正位。

二、運氣同化二十八年氣化形勢分析

運氣同化二十八年中,根據大運的陽幹太過和陰幹不及而存在幾種氣化情況:

(一)氣化偏勝

氣化偏勝主要發生在陽幹太過之年,本氣易出現偏亢之害。

如太乙天符年易魯致全年氣化偏勝,天符年易引起上半年氣化太過,歲會年則常發生下半年氣化過甚。正如《素問·六徽旨大論篇》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