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運六氣之間是互相依存又互相製約的,所謂“高者抑之。下者舉之”,由於這種承製關係,保持了五運之間的動態平衡,才使氣化得以正常進行,難怪“亢則害,承乃製,製則生化”是運氣權衡理論的最高概括。
第一節氣化自衡機製概述
五運之敢,猶權衡也,高者抑意,下者舉誌,化者應之,變者複之,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也。
運氣的自衡機製原理在於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在運氣的自衡機製中主要體現為平氣規律,勝複規律及鬱發規律。詳析於下。
第二節氣化自衡的規律
一、平氣規律
主要指大運太過不及被司天之氣及歲支之氣化為平氣的規律。
如按甲子周期表來看,本來凡逢陽幹之年皆為太過年,陰幹之年皆為不及年,但實際上,真正的太過之年及不及之年並不多,原因是通過運與氣之間的自衡機製,而成為平氣年之故。
如太過之年被司天所製或不及之紀被司天所乘,所侮或得司天之助,皆可變為平氣。如齊化平氣,兼化平氣,得政平氣及同化平氣,這樣氣候便可得到平和。
同樣,不及之年,如逢與歲支的五行屬性相同或與交運的時、
日、月、年幹相同皆可因其得助而變為平氣。
平氣之紀形成的總原則是:
平氣並非氣候皆平和。平氣分為兩大類,真正的平氣年氣候才平和,而類平氣年則因氣候反常,放反而不和。平氣形成的總機
製是“運太過而被抑,運不及而得助。”(張景嶽《類經圖翼運氣》)
(一)正常平氣。
此為本運不及得同氣之助,本運之氣投有發生對其他氣的兼化及從化。
1.齊化平氣:(運太過麵被抑,化為平氣之紀)
歲運為太過之年,如被司天之氣所競則產生齊化平氣。
如戊辰年,大運本為火運太過,因司天為水,水克火,故戊辰年可變為平氣之年。此即所謂火運水司天,“上羽與正征同”之意。再如庚年,金運太過,若逢子午少陰君火,或寅申少陽相火司天,則火克金,金運太過化為平氣。所謂“上征與正商同”是也。
2.同化平氣(運不及而得助化為平氣之紀)
歲運不及,如得司天之助,則化不及為平氣。
如乙卯年,大運本為不及金運,因司天為金,不及之年因得同氣之助而變成平氣,即所謂“上商與正商同”。再如已年(土運不及)若逢醜未太陰濕土司天,則得同氣所助而化為平氣,所謂“上宮同正宮”。丁年(木運不及)又如逢已亥厥陽風木司天,則得天之助而化為平氣,所謂“上角同正角”。
3.“於德符”平氣
大運不及之年,凡年幹與交運之月幹,日幹或時幹的天幹化五運相符合,則得其助而成為平氣,這樣的平氣稱為“幹德符”平年。
如丁亥年、木運不及,如遇逢交運時的日於或時於,月幹為壬,丁與壬合,(丁壬化木)因得其化助則可變不及為平氣。
其他,如己年,痰年,丙年,戊年,皆為本運不及年,若逢年和交之月,日時得其與本運相合的幹,則皆可化為平氣。
此外,陰年不及,如能六氣初交之時日及月建之幹相合者,亦可以化為平氣。
(二)異常平氣(類平氣)
此為本運被迫改化,兼化,從化後變為他氣之年,雖化為平氣,卻是異常平氣。如:
1兼化平氣:(類平氣)
大運為不及之年,已被迫從化為所不勝之氣,若再逢司天之氣為所不勝之氣,則完全兼化為所不勝之氣,大運的本政全失,氣候反常。如:
丁酉年,大運為木運不及,本運之氣被所不勝之金(商)氣所克乘,而從化為半個金氣,(半商)。如再逢金氣司天,則本運之氣完全被兼並為金氣,此即所謂“上商與正商同”。春行秋令,氣候大反。
其餘少宮土運,木來兼化;少商金運,火來兼化;少征火運,水來兼化;少羽水運,土來兼化其理皆複如是。如六己年,土運不及,若逢已亥風木司天,則木兼土化,所謂“上角同正角”是也。此為夏行春令,氣候反常。再如六辛年,水運不及,水被土化,再逢醜未太陰濕土司天,則土兼水化,所謂“上宮同正宮”,此為冬行夏令,氣候倒行逆施皆屬於反常。
2.得致平氣(類平氣)
大運為不及之年,正被迫為所不勝之氣從化,司天之氣雖為所勝之氣,但本氣已無力勝之,反被其侮,本氣嚴重失政,所不勝之氣當政所謂“天氣製勝已”氣候大反。如丁醜年,大運為木運不及,氣化被迫從金兼化,(金克木)司天之氣上遇醜未太陰濕土,和因木不及,金來兼化,木無力克土,則土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此時
氣候為春行長夏之令,屬嚴重反常。
再如六乙年,金運不及火來兼化,木億失政,若再逢已亥厥陰風木司天,則木不受克,反得司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於是秋行春令,氣候大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