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 運氣與災害學(二)(1 / 3)

第三節運氣與災害吉凶預測

運氣周期由於有著深遠的天文背景,因此對災害吉凶的預測具有一定的優勢。

一、掌握異常氣化的定律測災變

異常氣化雖然是突然變異的,但同樣有一定的規律,掌握這些規律對瀏災變凶日是有一定幫助的。如:

(一)勝複定測災變

有勝剛變,無勝則否。

勝甚劂複甚,勝微則微。

根據上述勝複規律,那麼在上半年出現勝氣時,下半年就應考慮複氣的可能。複氣一般出現在主司之節令。如:

木運不及之年,在上半年的春季出現金來乘木的亢氣,那麼根據上述“有勝則交,勝甚複甚”的定律可以預測下半年在火氣當令的夏秋出現亢勝的火氣——複氣。

正如《素問·氣交變大論篇》所日:“木不及……春有慘淒殘賊之勝,則夏有炎暑燔爍之複。”如是就應作好夏天有高溫天氣的可能。

火不及之年.如夏天應熱不熱反有寒氣來襲,(水乘火)。就可預測冬天發生塵土飛揚、天昏地暗的土氣來複的反常災候。所謂“火不及……夏有慘淒凝冽之勝,則不時有埃昏大雨之複。”(《素問·氣交變大論篇》)

土不及之年如季末(或長夏)出現狂風大作(木來乘土)的氣候。則可預測秋天可能出現肅殺黴雨的複氣(金夾土氣來複木氣)。所謂:“土不及……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則秋有肅殺霖霪之複。”(《素問·氣交變大論篇》)

金不及之年,如夏天有炎爍火灼的勝氣(火克金)。則可預測下半年秋天可能出現冰雪複氣(水氣來複),所謂“金不及……夏有炎爍爝燎之變,則秋有冰雹霜雪之複。”(《素問·氣交變大論篇》)

水不及之年,如四季末或長夏時期出現飛砂走±,遮天蔽日的塵災(土乘承)。那麼,就可根據勝複定律預測下半年可能發生風暴來複的氣候(木克土)。所謂:“水不及,……四維發埃昏驟注之變,則不時有飄蕩振拉之複。”(《素問·氣交變大論篇》)

(二)鬱發定律測災變

異常氣化中的鬱發現象是導致災變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中,論述了各種鬱發的定律,災變氣候,尤其提出了都發先兆問題,對預測災變凶日更值得探索。具體如:

鬱極乃發,待時而作。

氣有多少,發有微甚。

木無發時,水隨火也。

所謂“鬱極乃發,待時而作”即指鬱氣被勝氣壓抑劉一定的程度時,必然發作,發氣出現在被鬱之氣當令之時。如金勝木氣被鬱則發氣當出現在春季木主令時,火氣被鬱則發氣出現在長夏火主令時,土氣被鬱則發氣出現在長夏或四季末。惟水木二氣的發作時間不同,所謂“木無發時”“乃發也,其氣無常。”(《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即木性屬風,風性主動,故木的發氣無定時,水氣的發氣時間則在火主令時,具體在“其氣二火前後”即君楣二火之前後指春分~小滿~大暑的前後。諸氣發作的程度決定於被鬱的程度。掌握了上述鬱發定律便可作為預測災日的因素之一。

發氣產生的災害是相當大的,如:

土氣發作時,可以誘發地震,暴雨,洪水和泥石流等各種災害,所謂“土鬱之發,岩穀震驚,雷般氣交,埃昏黃黑……擊石飛空,洪水乃從,川流漫衍。田牧土駒(水土被衝刷得隻剩下一堆堆亂石,猶如牧放在田野中的羊群)(《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

金氣發作時,可導致大地幹燥,久旱成災。如日:“金鬱之發,……燥氣以行……殺氣來至,草木蒼幹,……山澤焦枯。”(《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

水鬱發作時,可導致嚴寒冰凍,:霜雪覆蓋不化的惡劣氣候。如日:“水部之發,陽氣乃辟(避),陰氣暴舉,大寒乃至,川澤嚴凝,寒霧結為霜雪……”。

木鬱發作時,引起風暴災害。如日:“木鬱之發,太慮埃昏(飛沙走石,避日遮天)雲物以擾,大風乃至,屋發折木。”

火鬱發作時,導致高溫火災的暴厲氣候。如日:“火鬱之發,太虛腫翳,大明不彰,炎火行,大暑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