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1 / 1)

所謂儀禮,就是使人的感情秩序化,可定義為向他者展現的一種可視的行為方式(performance)。眾所周知,“禮”(禮)字中的“示”指神,“豊”指酒(あまざけ)或者玉器,所謂“禮”,原本的意思是祭祀神靈的儀式。《說文解字》所雲“禮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傳達了該詞的原意。但是後來“禮”這一詞語不僅指稱祭祀儀式,更包含人們各種行動方式的涵義。

現在,在文化人類學當中,儀禮往往指在非日常的空間及時間所舉行的儀式。這可以說專指作為ceremony的儀式,而中國的儀禮則遠比這一涵義的範圍廣,除ceremony之外,還廣泛地包含諸如社會製度、規範(norm)、習慣、成規、行為舉止、禮節動作等方式。中國儀禮常被譯作ritual,這無疑比譯為ceremony更為貼切,但從包含禮節動作亦即manner這點來看,它其實比ritual所指更廣。ceremony是狹義的儀禮,與此相對,包含ceremony,ritual,norm,manner在內的才叫中國的儀禮。平凡社《世界大百科事典》(1988年)的“儀禮”條從文化人類學的立場出發,認為“儀禮這種行為方式是在非日常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但這是從作為ceremony的儀式出發的定義,而由此作為中國儀禮的說明則是不恰當的。

正如《禮記·曲禮篇》所述,儀禮深入日常生活中,這是儒教儀禮的一大特征。如下所述:

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遭先生於道,趨而進,正立拱手。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

這些都是非常貼近生活場合的禮。《論語·顏淵》所雲“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表明儀禮滲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禮記·中庸》所雲“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也無疑說明滲透於社會生活中之大大小小的儀禮的存在。

儀禮如此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這在佛教和道教中是看不到的。當然,在規範生活方麵,佛教有戒律,道教有誡(戒)。但是,這些都是作為一種禁忌條目(taboo)嚴格束縛生活的規定,與紮根於日常生活的儒教儀禮相去甚遠。破戒或破誡要入地獄,但這種想法在儒教中是沒有的。佛教的戒律和道教的誡是出世間的,與此相反,儒教的禮則是入世間的。

儒教儀禮的另一特征是,認為儀禮可使人文雅。《禮記·坊記》雲:“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孟子·離婁上》:“禮之實,節文斯二者(仁和義)是也”,其中所說“節文”是就節目而加以文飾之意。儀禮就是要避免野蠻粗魯的行為,表現出文雅高尚的行為方式。《論語·雍也》所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是主張人必須同時兼備“質”和“文”。作為理想人格的“君子”,既要具備內在的德,又必須掌握外在的文雅之禮,這是儒教的思想。

進而,由對儀禮是文雅之形式的理解,產生了儀禮才是象征文明(civilization)的主張。明代丘濬《文公家禮儀節·序》開頭有雲:

禮之在天下,不可一日無也。中國所以異於夷狄,人類所以異於禽獸,以有其禮也。禮其可一日無乎!

這是說,由於在日常生活中履行儀禮,故使中國與夷狄、人類與禽獸得以區別。儀禮之有無成為區分文明與野蠻的標準。

儀禮象征文明這一思想,也曾遠播東亞地區。現在,殘存於首爾南大門的正式名稱是“崇禮門”,衝繩首裏城的正門則有“守禮之邦”的橫匾,都象征性地說明了這一點。首爾南大門被稱為“崇禮門”是基於一種五行思想,亦即將四方與仁義禮智相配,在此場合,南方則剛好與禮相配。這些名稱最終成為朝鮮王朝或琉球國對國內外的一種宣言,宣稱它們並非野蠻之“夷狄”,而是具有“禮”即文明的先進國家。可見,在以中國為文化中心的東亞地區,儒教儀禮成了國家的文化地位的一種象征。

也有一種觀點認為,儀禮明確表示了每個人的階級及其作用,加強和鞏固了統治階級的統治,因此不過是作為統治的一種工具而已。但是應看到,儀禮有不為統治-被統治這一政治範疇所涵蓋的重要文化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