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深入調查
江一明帶領重案組對李歡的住所進行勘查,楊梅紅按江一明的要求,沒有進入屋子,所以,現場被保護得很完整,他們從屋子裏提取了四種不同的足跡。經過比對,這四種足跡分別是楊梅紅、李歡和李俊的,另一個是陌生人,根據足跡判斷,這個陌生人高1.70米左右,體重60公斤左右,這種人在中國最為普遍,在大街上隨便一抓就一大把,所以比較難找。
李歡家的陽台比較寬大,長3米,寬2米,因為金山小區的安保條件很好,五樓以上的住戶都沒有在陽台上設防盜網,陽台的護欄是鐵藝製作的,歐式風格,精美而簡潔,江一明站在陽台由近及遠看了一會兒,遠處的定軍山和點將山巍然屹立在那兒,山下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幾乎整座省城都盡收眼底,難怪李歡不住別墅,喜歡住在這裏。
江一明把眼光收回,在陽台上仔細尋找著蛛絲馬跡,在左邊的欄杆下,他發現了幾滴濺灑狀的汗漬,他噴上藥水,使汗漬溶解,然後用棉簽蘸取,放進物證袋。
整個過程勘查過程用了一個上午,工作做得細致到位,連地上一顆微小的皮屑都被收入物證袋裏,現場沒有血跡,但沙發邊有一小堆嘔吐物和15根頭發,估計是李歡留下的。
經過化驗員化驗,嘔吐物的確屬於李歡的,和他胃溶物完全一致,頭發也是李歡的,從他扯下那麼多的頭發來看,李歡是可能遇到了很揪心的事,迫使他極度絕望,從而走向自殺。
但是,現場的汗漬不是李歡的,也不是楊梅紅和李俊的,那麼這汗漬會是誰的呢?楊梅紅說不記得誰會在她家的陽台上流下汗水,李歡極少在家裏接待朋友,即使偶爾有朋友來他家串門,也不可能讓朋友熱得在陽台上流汗,因為家裏安裝了格力空調。
從汗漬的表麵上判斷:汗漬是新鮮的,不會超過10天,因為上麵灰塵的覆蓋麵極淡,所以,這個在現場留下汗漬的人很可疑。羅進把汗漬的DNA輸入數據庫進行檢索,數據庫中沒有相符合的DNA。
“江隊,我們從帶回了李歡當晚回家時的監控錄像。”小克揚了揚手中的u盤,和吳江走進江一明的辦公室。
“你們有什麼發現?”江一明放下手中的文件,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茶,然後站起來,示意小克和吳江坐在沙發上。
“我們從監控錄像中發現:事發當晚11點左右,李歡是被一個人開車送回來的,車子是李歡的,李歡當時應該是喝醉了,所以連車帶人被送回家,根據當晚值班的保安說:李歡確實是被人送回家的,這個人說是李歡的朋友,保安說他見過他三次,此人向保安自我介紹說姓楊,李歡喝醉了,他送他回家,保安警惕性很高,悄悄跟隨楊先生,看見他把車停在地下停車場之後,扶著李歡上了8樓,進了李歡的家,把李歡安頓好之後,才徒步離開小區,並在小區門口打的走了。楊先生離開後不久,大概20分鍾之後,就發生了李歡跳樓而死的悲劇。”
“我們必須找到楊先生,詳細了解當晚李歡到底發生了什麼,也許能從楊先生那裏找到突破口。小克,你把那個保安叫來,叫畫像師給楊先生畫像,發協查通報給全市各個分局和派出所,盡快找到楊先生,吳江,我和你去交警隊調看交通錄像,看李歡是從哪裏回家,在哪裏喝酒的。”
吳江點點頭,和江一明走出來,啟動車子向市交警中隊駛去。
江一明和吳江坐在交警中隊的監控室裏,調出了6月15日晚上的錄像,按照時間開始往回查看一路上的交通錄像,他倆看了19個監控點的錄像,從中梳理出李歡的行車路線:李歡是從北新路駕車駛向環市路,然後轉彎進入了福田路,又轉了幾個彎,才進入金山小區,一路上都是楊先生開車,李歡倚靠在副駕駛位上。
北新路排列著幾十家海鮮酒樓,李歡的胃溶物中有龍蝦和高檔鮑魚,應該是在一家高檔的酒家吃夜霄,比較容易找到。江一明打電話給楊梅紅,問她李歡喜歡在北新路哪個酒家吃飯?楊梅紅很肯定地說:李歡最喜歡吃海王宮海鮮樓的鮑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