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62(2 / 2)

具體該如何為之?我心中尚無章法。然女嬰既沐於佛門淨地,必有再生之造化。”

第三篇文章記錄的時間相隔一月有餘。

“民國三年,臘月二十一。

今天收到埃雷醫生的回信。埃雷醫生說可以對女嬰實施連體分離之手術。吾大喜過望,立刻電請埃雷醫生來上海。

如若手術成功,必當重謝!”

第四篇文章記於來年開春。

“民國四年,二月十一。

今日埃雷醫生給女嬰實施了分離之術。埃雷技法高超,手術堪稱完美。然女嬰年幼體弱,受此重創能否安度如夷?尚需時日觀察。

數月來與一雙姐妹朝夕相處,已生舐犢之情。心存憂念,食寐難安!”

第五篇文章又是半個月後。

“民國四年,二月二十六。

一雙姐妹終於度過了術後的危險期,創麵已見愈合。差人速速前往翠林庵,將此喜訊告知明辛師太。

雙嬰正在身旁安睡。憑窗遠望,但見春暖花開,正是萬物複蘇之際。我心中卻隱隱有淒涼之感。

四年前的槍傷雖未奪我性命,但已令我失去了生育之能。難道漫漫此生,將注定孤老而終?

感慨之餘,忽有一念。可待日後與明辛師太商議。”

第六篇文章記於民國四年,四月初八。內容如下:

“今天帶著康複後的女嬰回到了翠林庵。姐妹倆昔日離去時形如怪物,今天卻已是人見人愛的一對可人兒。明辛師太欣喜難抑,隻摟著著那對寶貝,連呼:我佛慈悲。

我早有心收養雙嬰中的一女,既見到師太,便當麵提出此意。師太知我是真心疼愛孩子,欣然應允,便叫我在雙嬰中任選其一。

那一雙姐妹完全是一個模子所刻,何曾有半點差別?如此叫我挑選,反倒躊躇難斷。其時一嬰酣睡,另一嬰則獨坐玩耍。我便抱起了酣睡的那個,想要將她帶走。然而還未及邁步,一隻小手卻拽住了我的衣袖。低頭一看,正是那個坐著玩耍的女嬰。她睜著大眼看我,眼中竟有眷念之情。她未必解我心意,但那眼神又叫我怎能拒絕?我輕歎一聲,放下了懷中酣睡的女嬰,複將那玩耍的女嬰抱起。無論如何,終要與一女分別,能在那女嬰的睡夢中離去,心情似能稍微平和一些。

師太見我選擇已定,心中亦難免唏噓。兩個姐妹出生時血肉相連,但從今天開始卻要天涯相隔。留下來的女嬰按照其親生父母的遺願,得名楚雲;而我懷中的那個則繼承我的姓氏,得名葉夢詩。

臨行之時,師太將一塊玉墜掛在了夢詩頸中。這塊玉墜乃姐妹生母的遺物,上麵刻著父母起好的名字:‘雲’。以後不論夢詩隨我走往何處,這塊隨身的玉墜都可維係著她的血脈之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