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羅賓先生覺得今天可以算是他這輩子最倒黴的日子!
一般來說,入侵貝克街221B是沒有什麼難度的——畢竟現實中沒有那位無所不知的大偵探生活在裏麵,羅賓先生隻需要撬個小鎖,躲過並不算複雜的防盜係統,躲過那個在夜晚呼呼大睡的保安,然後登堂入室想拿啥拿啥,然後回國後吹噓一下大盜羅賓再一次掃蕩了福爾摩斯老巢這一豐功偉績,但是今天不行,屋子裏加了警衛——該死的一共有四個家夥在值班。
白天參觀的時候羅賓先生好好的調查了一下周圍的情況,三樓華生的房間,隔壁的公司……這些地點都不合適他的入侵,而我們的羅賓先生也認為吊一根繩子從房頂上下來把窗開個口子讓後入室行竊這種行為實在是不符合自己的美學。
而從正麵破門而入,打倒四個值班的警衛——對不起,那是強盜的做法而不是優雅的怪盜,更不符合羅賓先生詭異的人生美學!
所以他決定向當年的莫蘭上校致敬——槍擊福爾摩斯塑像。這麼做想當然會引起慌亂,而警衛一定會查看槍擊的來源,然後報警,大門會打開,警察會湧入調查,然後自己假扮警察藏在警察當中堂而皇之的進入,隨後行竊,最後成功溜走!
哦,yes!
他覺得自己的計劃完美極了!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樣樣盡如人意我們早就世界大同走出地球邁向宇宙了!墨菲定律才是生活的大多數組成部分。
羅賓先生選擇了三樓的房間,但他卻悄悄潛入了二樓的那個房間把窗子打開了半扇,這樣在槍擊後,人們自然而然的認為槍是從二樓的那扇打開的窗子裏射出的,而有鑒於爵士故事裏給人們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他們首先會想到的是二樓那個房間。在大家都對二樓的那間屋子集中注意力的時候,我們的羅賓先生就可以不慌不忙的進行自己的計劃!
計劃很完美,可是計劃永遠也比不是老天爺的變化快,當羅賓先生潛入自己預定的三樓房間(他隻是預定但是沒有check in,這樣在案發後警察追查也不會查到自己身上)的時候,他就覺得有些不對勁,裏麵彌漫的味道非常讓人不安。
那是一種腥味——屬於鮮血的獨特味道。
他打開了隨身帶著的手電,緩緩的在房間裏搜索了一下,然後他就……看見了可怕的一幕。
“天哪,該死!”即使是他,也不由自主的發生了一句驚呼。
羅賓先生在這裏又犯了一個錯誤——他在案發現場沒有保持淡定,亂了陣腳,導致被警察發現——我們可以原諒他,畢竟年輕人都會犯錯誤啊!
隨後他就有些慌不擇路,他發現三樓每間屋子裏都住滿了人——唯一這間沒有人自己預定的還死了人,他不知道自己能躲到哪裏,因此他飛快的從側樓梯跑下從旅館的後門奪路狂奔。
羅賓先生最後犯的錯誤是他過於輕敵,本來像是羅賓先生這樣的大盜對付狗是有自己的一套辦法的,可是今天……今天他確實很倒黴,因為經過他勘察後,發現這裏並沒有任何狗可能帶給他威脅,你看,一個紀念福爾摩斯的屋子,本質就是景點,旁邊是公司不是住宅區,怎麼可能有狗?所以他輕了敵,把一些該帶在身上的東西……都沒帶!
於是以下的場景出現了。
三隻蘇格蘭牧羊犬在主人的唆使下憤怒的或者說也許是興高采烈的追著一個人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穿梭,當然,還有它們的主人在後麵筋疲力盡的追趕。
兩條腿斷然是跑不過四條腿的——這真是可悲的現實!而老天爺似乎在今天也不眷顧羅賓先生,前麵竟然是泰晤士河。
“真見鬼!”可憐的羅賓先生嗚咽一聲。
他覺得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末路狂奔,前方是河後麵是狗,真是苦逼的緊!
作案未遂被警察發現,屋子裏發現屍體——肯定要被懷疑到,現在被三條大狗追,然後馬上還要……跳河!
沒錯,他跳河了!
這是擺脫掉那個條子和那三隻該死的興奮的狗的好方法。
但是無論如何深夜裏暢遊泰晤士河都不是個好主意!濕冷髒都不足以概括全部內容,羅賓先生禁止自己去想可能會有的水中小生物。
潛遊了一陣,羅賓先生一邊咒罵一邊哆哆嗦嗦的爬上都了岸,他聽見警笛的聲音從遠方隱隱傳來。看來跟在自己身後的那個條子發現了那具屍體,不知道明天報紙的頭條上自己的豐功偉績上會不會添上“開膛手傑克”這一名頭。不過眼前的狀況是自己必須先找個地方躲起來。
全城戒嚴搜查……自己的這副模樣肯定會引起任何一個看到過自己的人注意。他抬起頭看看倫敦已經被烏雲籠罩的夜空,平時想下雨就下雨,你今天為什麼不下雨了呢?
不過目前,把自己藏起來再把自己弄幹淨和暖和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