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接受嚴懲(1 / 1)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在日軍向北平大舉進攻之時,駐通縣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所轄的保安隊第1、第2總隊官兵,在總隊長張慶餘、張硯田率領下,於同年7月28日反正,當晚他們封閉城門,斷絕城內交通,切斷郵電聯係,占領“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起義軍擊斃日本特務機關長細木繁及所有日本顧問。接著,起義軍攻進孔廟捉拿殷汝耕。殷慌亂中爬上貯銀廚頂,蜷縮著身子躲了起來。起義軍遍尋不著,就對殷的勤務兵說:“你不交出殷汝耕,非嚴懲不可!”勤務兵為了保命,就朝廚頂佯言道:“長官,請出來吧,張大隊長迎接你來啦!”殷信以為真,忙從廚頂一躍而下,當即束手就擒。

次日夜,起義軍押解殷汝耕向北平進發。不料,囚車忽被從北平殺出的日軍衝散。殷汝耕乘機逃脫,後由日軍藏進北平“六國飯店”內。“通州事件”中殷汝耕雖保住了性命,但日子並不好過。細木繁的妻子為了替丈夫報仇,向日軍指控“殷與起義軍串通”,她說:“如果不是串通,為何殷汝耕沒被殺死?”日軍中也有人主張立即槍斃殷汝耕。最後,以“對事件阻止不力”為由,由日本憲兵隊將他關進看守所。但日本軍政頭目對於奴顏媚骨的殷汝耕,還是持保護態度,終於宣布“無罪釋放”。他感激涕零,表示忠心為日本主子效勞。汪偽政權成立後,他又應汪精衛之邀赴南京,先後擔任偽“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偽“治理運河工程局局長”等職。

日寇投降後,殷汝耕於當年12月5日被收押於北平炮局胡同陸軍監獄。1946年6月26日被空運至南京,次日對他進行公審,有2000餘人到庭旁聽。殷汝耕深知自己罪惡深重,但又存僥幸心理。他挖空心思,羅列了條條“協助抗戰”的功績,寫出數萬言《自白書》,竭力美化自己,為所犯罪行辯解。

1947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殷汝耕連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外,沒收。”殷汝耕不服,數次申請複判,均被駁回。

同年12月1日決定對殷執行槍決,執行庭設在南京可容萬人的朝天宮大殿,這天殿內殿外擠滿觀看的市民。隨後,殷汝耕被押上囚車駛向老虎橋監獄,在法警監押下走向刑場。

此刻,他忽而口念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忽而大聲叫喊:“本人並非叛國,我的心還是向著國家的。”但這一切均無濟於事。執行人以小手槍對準殷腦後,彈從左額出,一槍未斷氣,再從鼻梁補上一槍,終斃命。這個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就此結束了可恥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