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述
爆燃彈是一種特殊的大殺傷性戰術武器。它是一種能使車輛發動機“心力衰竭”、不能做功的非致命性彈藥。
主要利用一次小型爆炸向靠近地麵的空氣中產生大量可燃性液霧,當液霧到達飽和濃度和複蓋範圍夠大時進行第二次點火使產生爆燃,整個過程相當內燃機的一次爆燃,所以叫爆燃彈,又叫二次點火炸彈。
發明緣由
該彈的發明緣於小麥加工的麵粉廠。很久以來,人們發現麵粉加工廠經常會發生莫明的爆炸,經過細致深入的研究,終於清楚了爆炸的原因:粉塵爆炸,麵粉廠工作時產生大量粉塵漂浮空氣中。當濃度較高時,遇到明火即會產生猛烈燃燒,即爆炸。其實粉塵爆炸廣泛存在許多行業,如煤礦、棉紡、翻砂、鋸木……
工作原理
一次爆燃的有效範圍在50米~70米,二次點火的間隙通常亳秒計。爆燃彈不是靠衝擊波和彈片殺傷,而是在爆炸區由於爆燃消耗盡了空氣中的氧,使該地區產生時間長達15分鍾的氧真空而使生物窒息死亡。所以在使用了爆燃彈以後,在爆點的所有裝備器材都是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生物大量死亡。爆燃彈爆炸15分鍾後,爆點的空氣會慢慢恢複平衡,人員可正常進入。
新研製、開發的爆燃彈的典型是乙炔彈。乙炔彈的彈體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裝水;另一部分裝二碳化鈣。彈體射向車輛後爆炸,水與二碳化鈣迅速作用產生大量乙炔並與空氣混合,組成爆炸性混合物。這樣的混合物被車輛發動機吸入氣缸後,在高壓點火下形成大規模爆燃或爆轟,從而使發動機破壞、熄火,車輛拋錨。據報道,一枚0.5千克左右的乙炔彈就能破壞一輛坦克,但又不會傷及坦克駕駛員及其乘組人員。
使用
通常對敵步兵集中占領的表麵陣地、坑道、坦克集團、火炮陣地、指揮所等人員較集中埸合最有效。但在使用時對天氣有嚴格要求,大雨、大風天氣不能用,山坡不能用等。
爆燃彈在大規模使用後不會對環境產生破壞,這點和大規模殺傷武器如化學武器、細菌武器、核武器有很大不同。所以,爆燃彈是一種較為“幹淨”的大殺傷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