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人心不足(1 / 3)

團體歌手和Solo歌手相比,好處主要有兩個。

第一是可以取長補短,相互彌補彼此間的缺陷。

有的歌手,嗓音不錯,但形體差了點兒,有的歌手,形體不錯,但唱功差了點兒。這些歌手,單獨出道,雖然肯定也能吸引一群粉絲,但相比而言,他們因為自身的缺憾,有可能損失更多潛在的粉絲,這些粉絲可能不喜歡他的唱功,又或者覺得他不帥/不漂亮,於是放棄了成為鐵粉,這對歌手來說,是很遺憾的一件事。

但是團體歌手不同,在一個團體中,有人唱功或許差一點,但混在群體中,聽起來就沒那麼明顯,有人身形或許差一點,但當大家一起跳舞唱歌的時候,也不那麼容易看出來。

簡單來說,就是能夠很好的掩蓋他的不足,將他優秀的一麵盡可能的放大出來。

而第二個好處,就由第一個好處引發出來,Solo歌手很難滿足觀眾各種各樣的口味,但團體歌手就不一樣,蘿卜青菜,總有一款是你所愛,就跟海鮮鮑魚一樣,雖然可口,但卻不見得人人都喜歡,可是如果換成滿漢全席,一百多道菜,總有一道適合你的口味吧?

所以團體歌手成為後來很流行的一種娛樂形式,特別是當音樂市場在盜版的打擊下幾乎麵臨崩潰的時候,很多Solo歌手都轉行跳入了影視業或者綜藝界,但團體歌手卻在這個時候大行其道,幾乎撐起了樂壇的半邊天。

當然,不得不很遺憾的說,這些團體歌手,大都是從棒子國那邊傳過來的。

林洛現在考慮的情況是,他手裏最好的幾位超女,已經因為種種原因成為了別人的囊中物,要想保住超女這塊招牌,也不讓別人看笑話,他必須在《超級女聲》之後,推出一個成功的典型,這樣才能讓後麵的女生看到希望,更積極的投入到這個節目當中來。

如果超女紅了,但超級女生卻一個也沒能在樂壇紅起來,那豈不是說這檔節目很Low,根本就沒辦法真正的製造出明星來?

又或者說超級女生們紅了,但卻是在別人手中發光發熱,那豈不是說他這個“超女之父”很沒有眼光,留不下有潛力的歌手?

為了杜絕這些可能存在的隱患,林洛勢必要推出一個成功的典型,像世人證明超女,也證明他自己。

可是在好苗子都已經被別人搶走的情況下,怎麼才能推出一個成功的典型呢?

林洛想到了團體歌手的形式。

那些沒有被別的公司搶走的超女,肯定都是因為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她們在某方麵有缺陷,或許是嗓音,或許是形體,這都不一定,不過她們當初在決賽之前就被淘汰,肯定是有理由的。

但林洛沒有更好的選擇,隻能在這些女生當中挑選出適合的,用來塑造成超女的典型。

既然質量不行,那就數量來湊,這和當初棒子國那些公司大量推出團體型歌手的理由一模一樣。

林洛準備在所有進入三十強的女生當中,挑選出一些勉強還能湊合的,組成一個團體,然後以組合歌手的方式出道,這樣是最保險、也最有希望成功的一種方法。

於是他立刻讓坤哥找來那些進入三十強女生的資料,開始在其中搜尋起來。

****妍是個不錯的選擇,雖然嗓音差了點兒,但形體還不錯,兩條腿也夠長,最關鍵是對自己充滿了感恩之心,林洛當然要給她先預留一個位置,這個團體之中,她將是第一個入選的女生。

但餘下來,林洛就再也沒有任何收獲了。

其實這也不奇怪,香江樂壇七十年代之後出生的女歌手,本來就沒幾個,最出名者,也不過是梁詠琪、莫文蔚這寥寥幾人,其他在香江成名的女歌手,大都是灣灣人或者大陸人,諸如範曉萱、王菲等,也有馬來人,比如梁靜茹,可香江本土能扛大旗的女歌手,還真說不出來。

所以林洛在這些女生中,沒有看到一個他稍微有點兒印象的,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