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了搖頭,不語。老家夥氣得跳腳,黝黑的臉被我氣得通紅:“你……我當初就不應該把你撿回來,氣死我了,你個臭小子氣死我了!老子不管你了!”我在心裏默默的想到,這句話,老家夥已經說了不下四位數了。
當初我被“父親”家族裏的人扔到伊洛斯的時候,是老家夥把我撿回來的。聽老家夥說,當時母親的屍體就在我的身邊,眉目間帶著憂愁,身上……破爛不堪而且臉上有數十道刀傷,猙獰的可怕。
但是老家夥總是在我小的時候麵露懷念,說:“你母親是一個美麗的人。”之後在我成年那天給了我一塊懷表,對我說:“拿著吧,這是你母親最後的遺物。”我很驚訝老家夥沒有自己把懷表貪下來,也不怪我有這種想法,因為那懷表看起來很值錢的樣子。
至於老家夥剛剛說的去城裏住我是一點想法都沒有,我很討厭那些人,不想和那些人生活在一起,甚至不想和那些人呼吸一樣的空氣,一想到我和那些人生活在同一個時代我就覺得惡心。但是我卻很感謝老家夥的這份心意。
至於老家夥說的“上麵”的人是拉威城裏的一個小貴族,我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老家夥是怎麼和那個貴族扯上關係的。老家夥在伊洛斯的這片區域,是又招人羨慕又招人恨的。招人羨慕是因為老家夥身後可是一位貴族,即使隻是一個隻能和“貴族”兩個字搭上邊兒的家族,嗬,那也是貴族不是麼?
招人恨的原因我實在是不想說出來,老家夥太吝嗇太貪財了,我就用最小的一件事和你們說明,從我記事起就沒見過老家夥換過褲子!
我從上衣口袋裏拿出蘋果,扔給老家夥說:“給你,新鮮的,雖然不知道被誰咬了一口。”老家夥老家夥抖了抖胡子,嘴裏不饒人的說道:“算你小子還有點兒良心,知道想著老頭子我。”
說實話,我對老家夥算不上是敬重,因為他隻是把我撿了回來養到四歲,之後就把我扔給了出去,任我一個人自生自滅。要不是老爹,我早就不知道死在哪把刀下,成為亡魂了。老爹才是我心中最像父親的人,教我讀書識字,教我為人處世,教我……怎麼在伊洛斯活下去!
看了看漸漸來臨的黑夜,我告別了老家夥往“家”的方向走去。
回“家”的路上,我又經過了拉威巨大城牆外的垃圾山,不出意外的,我又在“山頂”上看見了叁三。叁三被稱為“怪人”因為沒有人在那裏一坐就是三個多小時,叁三看見了我隻是輕輕的點了點頭,算是打了招呼,我也向著叁三的方向回了一個微笑,揮了揮手轉身離去。
對於我來說,離不離開伊洛斯,享不享福都不重要,我隻想安安分分的把這一輩子過完就夠了……
【現在可公開資料:阿巴拉一個晝夜96個小時,白天48小時黑夜48小時。】
【PS:本來是沒想更新的,想一想還是更了吧。娘口是高中生,平常沒有時間上電腦,寫的都是手稿,而且還沒有時間,半個月一更已經差不多是極限了。而且我不是一般的懶,有時候一周都寫不出來一個字,所以我把更新時間定在了半個月。我很感謝看我寫的文章的人,謝謝你們可以拿出一點時間來看我的無病呻吟。哈哈,我寫東西都是隨心所欲的,不是為了那點稿酬,把自己累的要死要活的,寫作這條道路我會堅持下去,絕對不會放棄。給大家添加困擾了,而且我都不知道我要說什麼了,磨磨唧唧的這麼半天。鞠躬,我去碼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