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AR-15前傳(2 / 2)

溫徹斯特公司和春田兵工廠則提供了多管武器,而ORO自己設計了兩種新槍彈,一種是把。22彈頭裝入一個。308溫徹斯特彈殼內,另一種是把。25或。27彈頭裝入一個。30-06彈殼內。還有其他一些創新的設計,例如同時射出兩個彈頭的雙頭彈,春田的埃利·哈維(Earle Harvey)所設計的通過改變彈頭形狀而使彈道發生變化的設計等等。

在這同時,T44的測試仍在繼續,而FN公司也經由美國的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Harrington&Richardson)代理他們的FAL,提供T48樣槍參與T44的競爭。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美國人選擇了T44作為新的製式步槍M14,而在這之前,尤金·斯通納帶著他的步槍半路中途殺入了這個新步槍選型的競爭計劃。

尤金·斯通納(Eugene Stoner,1922-1997),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他從海軍陸戰隊退役便開始設計步槍。1955年(另一些資料是1954年,可能是開始研製的時間),在阿瑪萊特(Armalite)公司工作的斯通納研製了AR-10自動步槍,AR-10采用瑞典AG42楊曼(Ljungman)步槍的導氣管(也稱為氣吹式或直接導氣式)原理,發射與春田T44步槍相同的T65步槍彈。

AR-10的設計無論是材料、內部結構還是外形設計在當時看來是相當前衛的,相比之下,T44無論在結構上外形上還是材料上都顯得比較傳統。AR-10的槍管是複合的,裏麵是拉有膛線的不鏽鋼內襯管,外麵是鋁合金套管。機匣由鋁而不是鋼鑄造而成。槍托和握把是用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甚至消焰器是用鈦製造的,隻有槍機和槍機框是采用鍍鉻鋼製件。

射擊時,火藥燃氣通過槍管上方的導氣管直接進入機框中,機框本身就相當於導氣活塞。在當時的傳統設計中,通常是讓瞄準具貼近槍管,為此而采用下彎造型的槍托,由於抵肩點低於槍膛軸線,因此射擊時容易導致槍口上跳。

而AR-10借用了德國FG42和美國約翰遜輕機槍的直槍托設計,使抵肩點處在槍膛軸線上,準星用一個三角形結構抬高,而照門則安裝在一個提把上,因此使瞄準基線升高在一個合理的位置,抵肩瞄準時非常舒適。同時拉機柄也設計在提把內,左右手均能操作。

AR-10空槍重僅3.4公斤,比它的競爭者輕了超過2磅(約900克),此外它在後坐控製方麵也比其他兩個競爭者要好。然而,它出場得太晚,在1956年才加入美國陸軍的選型試驗,當時T44E4和T48步槍已經進入最後的測試階段。

而且前衛並不一定總是好的,在1957年,AR-10在試驗中因槍管過熱導致槍口裝置鬆動,連續撞擊鋼襯管而嚴重開裂,於是被取消資格。而且這種複合槍管也被認為是製造複雜、成本高而不被看好。

斯通納的設計在當時來說是太急進了,然而AR-10的出現為後來小口徑步槍的高速發展提供了基礎。AR-10引起了美國陸軍威萊德·維曼(Willard G。Wyman)將軍的注意,他要求斯通納和阿瑪萊特公司設計高初速的。22口徑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