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火苗(2 / 2)

鑽木取火耗時費力成功率太低,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去嚐試。這時,我想起以前在河邊見過一種略帶紅色的石頭,這種石頭在劇烈碰撞時會產生火花,我想,這也許是一個生活的好辦法。在河邊找了好一會兒,我終於找到了兩顆合適的石頭,把兩顆石頭用力碰撞,便會迸出火花,接下來我要做的就是,找到一種比較適合做火絨的物質。河道旁邊的蘆葦花倒是一種很好的物質,我采了很多蘆葦花,又拾了很多柴火,做好了準備,我就開始生火了。

一連試了好幾次,都沒辦法點燃,可是我不想放棄,畢竟我不願意吃生肉。又試了半個小時,還是沒辦法點燃。時間已是正午12點,烈日當頭,酷熱難耐,更要命的是,我餓的不行。我又低頭看了看那兩顆石頭,心想難道這個辦法行不通嗎?我想,是不是由於長期的裸露在外麵,石頭表麵能產生的火花的物質變少了?於是我找來了一顆大石頭,用力把其中一顆火石給砸開了。然後拿著破開的石頭,準備再次嚐試,如果這次再不行,就注定得吃生肉了。我將兩顆石頭在蘆葦花的上方用力的碰撞了一下,這次出現了更多的火花,我心裏一喜,這下有戲,於是我又連續試了幾下,終於,一絲小火苗出現了。我小心翼翼的往火苗上放了幾簇蘆葦花,火苗一下就竄了出來,我趕緊往裏添柴火,生怕它會熄滅。

12點31分,我終於生起了一堆火。我找來幾根小木棍,開始製作我的烤肉大餐。其實把雞肉煮著吃比較好,然而我並沒有條件。一個小時以後,我吃完了我的午飯,雖然味道不怎麼樣,但是至少是把肚子填飽了,我決定,休息半個小時後就出發。

河水並不深,沿河而上很容易行進,而且不會走錯方向,離天黑大約還有5個小時,我應該還可以前進15公裏左右。要想走到大本營,估計還得花上一個星期。沿著河走,水源不用擔心,河裏還有不少蝦類魚類和其他可以食用的蛋白質,而且我已經找到了生火的方法,所以順利走到大本營應該不成問題。

我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了一張照片,我偷偷夾帶的希蕊的照片,想想,我和希蕊分開也不過三天,可我卻感覺宛如過了三年一樣久遠。好在部隊裏沒有那麼多時間能讓我瞎想,不然我不知道將會有多麼的思念希蕊。我不知道,希蕊會不會,想念我。

中午2點01分,我又開始出發了。出發之前,我把襪子脫下來放到了兜裏,因為未來的日子裏,我的腳會長期浸泡在水裏,為了在晚上休息的時候不至於讓我的腳裸露在外麵,我必須這樣做。未來的幾個夜晚,我都將在這原始森林裏度過,不過好在有了火,夜裏的日子會好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