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問我,你錯哪了,為什麼最後的結局會弄成這個樣子。
我沒有回答,是因為我也有錯。
那麼,我們錯在哪裏呢?
我們錯在太過高估愛情的長度,以為一輩子真的像說的那樣手拉手就一輩子晃過去了,但是,一輩子真的有這麼短嗎?
我們錯在太過低估時間的力量,以為我們的愛情真的能抵擋淡化一切的時間,可事實呢?
事實是,一輩子,比沉浸在愛情裏沒有腦子的我們想象中還要難晃過去,而我們的愛情,一點都不牢固的愛情,終究還是在時間的腐蝕下,土崩瓦解。
你曾經說過,每個人都會有屬於她的幸福,每個人都會有屬於她的歸屬。
那時候我就在想,我會不會就是你的幸福,我會不會就是你的歸屬?
現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為了我有過的幸福,我卻無法成為你的歸屬。
-THEONE-
我喜歡文靜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書,風吹過來,就會用帶著紅繩的纖手把垂落的頭發挽到耳後的你的那種女孩。
遠遠看過去,經晨曦雕琢的臉,帶著朦朦朧朧觸手可及卻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後,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其實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時,你也在用餘光打量著我。
於是,在我慶幸我脖子還能動的同時,你也在慶幸你的眼珠子還能轉回來。
我想,這也許就是我們的開始。
我們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個像對方一樣的人,加以定義了的夢中情人。
我常常去圖書館看書,是因為我真的不喜歡像大多數男生一樣去打籃球,看別人打還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會被拉上場,於是以後就不再去籃球場看球。把別人用來打球的時間泡書吧,為我尖子生的身份繼續添加籌碼。
後來,我又多了一個去圖書館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會常常坐在窗邊的位置靜靜地看書,偶爾挽下頭發,偶爾嫣然一笑,讓我很難移開目光。
我跟你在圖書館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後,你突然不坐在原來的地方,而是看見我來了之後,就坐在我身邊。
你轉過來對我一笑,我是第一次這麼近距離看你,連像抖動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認為你是對我有意思呢?”聲音很清新,聽起來很舒服。
放得開,膽子大,是我在近距離裏,對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個笑,說:“可以。”
天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回答,不過其實,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愛情,你要怎麼去解釋呢?用生物學解釋,身體產生多巴胺,還是解釋,僅建立在物質和情感上?
-THETWO-
是我之前看你太多了嗎,你用得著一直盯著我看嗎?
我在心裏念叨著,卻不敢說出來。
而你坐在我身邊,側著腦袋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累了就換另一邊側著。
自個看得不亦樂乎,卻讓我坐立難安。
“我覺得我真的很有必要想想怎麼去對付小三。”你說。
我想我明白了什麼叫做“語出驚人”,翻了一頁書,問:“為什麼?”
為什麼,怕我找小三嗎?
你突然笑了,繼續你的“語出驚人”:“因為人家說,帥哥很花心。”
“其實有時候,不能這麼說,有些男人不花心,但是很多情。”
“這個也可以算是一個借口呢。”你滿是嘲諷地又笑了起來。
雌性,雌性,地球上最危險殘忍的生物,在麵對自己質疑的東西上,同樣也擔當得起“危險殘忍”這四個字。
不過,經得起質疑的愛情,才會長久不是嗎?
“如果你信,這個就是事實,你不信,這個就是虛構,就是借口。”說完這句話,我就後悔了。
不少朋友都跟我說過:“跟女人講理,你腦子進水了嗎?”
於是,我換來了,我們兩人長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覺得我踩到你尾巴了。
但我想我知道,口甜舌滑的男人,為什麼能這麼受歡迎,因為他們總是能輕易地避開女人的逆鱗。
在離開圖書館的時候,你終於開口了:“我不是在質疑你。而且,花心的男人,總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是的,花心的男人,總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花心的男人,可以在愛情的博弈中保自己不會頭破血流,在自己將要受到傷害的時候,可以輕易的抽身而不會被愛情鎖住,而他,總會有一個中心點,總會有一個真正的目標,而其他不過都隻是陪襯品而已。